Sunday 18 November 2007

第一次当金唛奖评审

又多了个第一次。
这次是当评审--新加坡金唛奖2007其中的传媒推荐中文DJ奖(不知道中文是不是这样翻译,由始至终都只看到这个奖项的英文名称)。新传媒电台原来并不是邀请我,是找我的总编李佳静小姐,然后佳静很大方地把这份优差让了给我,造就了本人另一次全新的体验。
在之前,已从报章报导看到许多网友和其他电台对新传媒“擅自”将“新加坡”这个巨大的光环套在自己公司内部颁奖礼的作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像新传媒电台这样的行为,其实并不只发生在新加坡,或新传媒身上。还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个美国摄制的电视节目《World's Strongest Man》,那肯定只是美国的一个民间比赛节目,却也敢敢自称“世界”,难道全球其他国家也要为了这样的事件抗议美国妄自尊大吗?(虽然美国一向来就很喜欢做这种事)说到底,一,所有奖项节目都只是一个游戏,本来就不需要太认真对待。你越认真,不就显得你过于在乎这游戏吗?二,人家有种有钱有势办了奖项,要叫什么名也是人家的自由,你不爽你也可以办一个,或者力争上游有一天取代领导地位风风光光,在一旁冷嘲热讽或酸溜溜最后只会显得LC,反正你表达了不满也不会让人家改变宗旨,重新检讨,或敞开胸怀。何必呢?
话说回来,这次当评审其实只是一个小动作,因为评审方式简单,不过是主办单位派人送来一份评审表格,为提名的5位DJ下了分数,让他们拿回去计算出总结果而已。前后10分钟搞定。
想说的是:一,既然是中文DJ奖,是不是应该也准备一份中文评选纪录?
二,评选的三大标准很有待商榷,我不知道可不可以透露(希望是可以,本来就应该做到透明),想说的是,评选标准包含太多的非推荐因素在内,我个人觉得可以推荐的余地并不多。
三,提名名单或许之前应该开放给媒体投选,或者让评审有更多选择,不然提名者由主办单位内定5名后,评审其实下判时很受约束。为什么我这么说,因为我个人心目中最想推荐得奖的DJ并不在那5名提名者当中。
四,让4个评审各自评分后,再由新传媒自己内部计算总分,然后定夺,这样的做法似乎有点不够透明。会不会4个评审最终只是成了游戏的道具,让主办单位可以冠冕堂皇:“诺,我们已经找了四个媒体来评选,别说我们内定。”
五,只是一个小小的评审工作,居然出动公司企业公关全程护航,有必要吗?(当然,这一项与新传媒及金唛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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