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9 July 2008

慈善为何要缴税?

李总理呼吁国人再接再厉通过捐款做慈善。
我一直很纳闷的是,为何捐款也要缴消费税?
政府一方面呼吁国人做慈善,另一方面却从中抽税以充国库,这种做法对吗?
赦免消费税,不是更能起到鼓励捐款的作用吗?
去年国人总共捐出8亿多新元,7%GST就是$56,000,000。如果这笔没有必要征收的消费税能够完全回馈做慈善,会有多少需要帮助的人受惠?那样的话,相信政府也能树立更好的榜样。可惜……

李总理带头呼吁国人捐款,我也很好奇的是,所有部长、议员、政府高官要员,又有否以身作则?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捐款是不必缴税的,除非是电话捐款,那你就要对电信局的服务费($0.50 左右)缴交7巴仙的消费税,所以如果你捐款是$20.00 的话,GST 是$0.50 的 7 巴仙 = $0.035

tonfucius said...

to 读者,

谢谢纠正。
这样的话,症结仍然是在政府,政府还是应该通知电信公司举凡电话捐款,都应赦免为服务费缴税。
电话服务费的7%GST当然不多,但重点不是数目问题,是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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