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0 July 2008

角度,可以很误导


这是昨天的《新明日报》,其中一篇报导的标题:
《比起其它亚洲城市 我国牛奶白米汽油 价格不是最高》
看到这样的标题,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其实我们最近物价高涨,还是可以接受的啦,因为比起其它亚洲城市,我们不是最贵的。”Is this the message you are getting after reading the headline?
如果是的话,那这个标题的“误导”成功了。
根据这份全球性调查,共有143个城市“参与”,而新加坡的生活指数排名,竟然高居13!
是的,与143个城市相比,新加坡这样一个弹丸小国,生活指数居然高居13!若只算亚洲,我们排名第5!
注意我用了“居然”和“!”,因为对我来说,那是非常高的生活指数!

而《新明日报》却用了这样的标题,企图软化国人抗拒物价高涨的情绪。这样的标题,为政府代言、安抚人心的意图实在是明显不过。这样的意图,也已经失去我对该报作为公正媒体、做客观报导的信心。

事实上,这种情况其实很多,不只《新明日报》,只要是这家机构旗下的报纸,很多时候报导都有着明显的官方代言人意图,角度很多都是报喜不报丧,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时候很多。(就像我在《欲加之价,何患无辞》中所举的例子,见http://tonfucius.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17.html

像上述例子,我国的牛奶白米汽油不是最高,就值得安慰吗?难道真的要等到名列最高才算高?全亚洲第5不算高?全世界143城市中名列13还不算高?
为什么不可以老实、忠实、客观地直接写:《全球生活指数 我国名列13》,让读者自行判断到底我们的生活指数是高还是不高?
把“为官方说好话”的意图掺杂进去,这样的媒体,公信力何在?

想起数年前,在报馆工作的朋友说,他们一律用“报道”,而不用“报导”,因为“报导”有“引导性”成分在其中,言下之意,就是他们的“报道”,一定是客观的“报道”。
但看到《新明日报》在社会课题的“报道”上,使用了这样的标题, “报道”两个字的意义,已荡然无存。

所以直到今时今日,我仍然坚持《女友》里的文章,都用“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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