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0 November 2008

Ending不完美


上个星期五,我很开心,不过有一点不爽。

开心的是,我终于完成最后一个ICT(In Camp Training),就是说:欠政府的终于还完了。
原本,按照一般程序,在完成最后一个ICT时,Mindef会颁发所谓的MR证书,表示感谢我们过去这么多年来贡献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我并没有领到证书。
就因为Mindef定下的臭规矩。

依照规则,所有NSMen(前称reservists),只要完成10年服务(每年回营一次,天数不定,据说最多可以到40天),加上7个high key(超过7天的ICT就叫high key,7天以下的叫low key),就可以光荣领取MR证书。
为什么我没得领?因为我只做了6个high key。差一个。
那为什么这又会是我最后一个ICT?因为,我明年40岁了。
是的,这也是Mindef定下的规则,reservist最多做到40岁(officer不算,他们可以做到50岁)。
原本Mindef一直就告诉reservist们,要光荣“退休”,条件就是上述两项任何一项。
但并没有说,40岁,也就是“时候到了”的那项,没得领证书。


当然,我才不贪那张废纸,但Mindef在颁发证书的时候,总要歌功颂德、大大地感谢有资格领取证书的同僚一番。
没得领的我,当然心里很不是滋味。
Halo,虽然我没有meet到他们定下的所有条件,但毕竟在过去这么多年,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1995年被第一次叫回去ICT,至今14年,超过10年了OK!没做满7个high key是因为有好几年我的unit只叫我回去low key,那又不是我的错。
就因为少做一个high key,等于过去的贡献都不被一笔抹煞似的,想想真的有不爽lor。

我的B2IC说,他们其实有帮我们争取(原来这次类似的case有大概5个),但是Mindef不肯。
嗯,一点都不奇怪。会被人叫最不flexible的机构,当然有它的理由。

Anyway,我当然不会让这个10多年reservist生涯不完美的ending,破坏那终于脱离苦海的雀跃心情。
不需要ICT,不需要IPPT,怎么看,都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爽。
那无论怎么穿都会让双脚极度不舒服的军靴,从此将继续隐藏在储藏室最黑暗的一角。
Yes, welcome (myself) to full civilian life。

Thursday 27 November 2008

回来啰!

我搬回来了。


在Omy三个月(26/08/2008-??/11/2008),写了35篇博文,来往留言199则,写这篇博文的时候那里的总浏览人数31014。
我不晓得这样的纪录算不算辉煌,不过总是要感谢Omy让我在那里胡言乱语。


离开的原因不说了,反正《女友》的网站也即将开锣,上头原来也没有很赞成我把部落格寄在Omy,在反复思量考虑后,做出这个不容易做的决定。


搬回老家,还有很多技术上的问题。
因为Blogger没有像Wordpress那样,开发从别的部落格平台移居过来的功能(Omy是用Wordpress作平台的)。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很轻易地从Blogger移去Wordpress,却没有办法反过来。(我自己觉得这是Blogger很笨的地方,Wordpress的Import功能,肯定抢走了很多其它平台的使用者)
目前为止,Blogger只能import另一个Blogger的部落格,而且还是Beta version。


我上网搜寻了很久,才找到两个很有空的人,很好心地编写了两个可以从Wordpress移居到Blogger的程式。
可惜,一个编写得挺不错的程式(还可以一篇篇选择你要移居的博文),无法移居留言。我试着联络该程式的编写者,他回电邮说,因为工作和家庭,他已无暇改进这个程式来容纳移居留言的功能,而且肯定not in the near future。


剩下那个可以移居留言的程式(不过留言的日期和时间都会划一地显示成移居时的日子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电脑就是不喜欢,无法启动,看了编写者的FAQ,一头雾水,原来要做一些command上的改动。
唉,我是肯定不行的。
抱着侥幸万一的心理去尝试了好久,结果还是不行。


最后,剩下唯一的笨方法:在Wordpress开一个新的部落格。
原本还兴致勃勃地粉刷新家,后来却因为一系列技术问题,感觉像被浇了一头冷水。
主要是Wordpress其实并不是完全免费的服务,它开宗明义告诉你只给你3GB的空间,虽然说大概可以放上2500张照片,但感觉就不是很爽。你要添加空间,就要付钱,而且不是一次过付,而是像会费那样每年都要付!
还有,Wordpress免费版也不允许格主随意修改html(意思就是没有增设这个选择),即使要更改CSS,也要付费!
这几点上,Blogger还是比较有人性的。
在排版上,Blogger也比较适合电脑不是很行的人,无需做什么深层修改,就可以玩更多的花样。
当然,还加上自己也还对老家有一份眷恋。(毕竟,我是很念旧的人哦,赫赫)


那无法移居过来的35篇博文和199则留言,就放弃掉?
当然不可能!
我这个笨脑袋想出的折中办法,就是依然在Wordpress开一个部落格户口,把Omy的都搬过去。
然后,就叫那里:栋物园(避暑庄),赫赫。
等到Blogger(或者其他电脑高手)开发出从Wordpress移居过来的程式,再统统搬回来。


这是避暑庄的网址
老朋友要重温,新朋友要浏览这里失去的三个月,可以去看看。:)

Thursday 20 November 2008

被老虎咬,一时冲动还是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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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自己会做一些自己事后回想起来,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做的事。更别说是旁观者。本地首宗老虎咬死人事件,就是如此。
受害的动物园管理员,事发前和事发时所做的事(如把东西丢进鳄鱼池;爬进白老虎地区,像是故意用扫把吸引老虎注意力,之后却又在虎口下挣扎求饶……),都将事情变得复杂化:说是自杀,又不像;说是意外,却又疑点重重。

我想到道听途说听来的两则军营里的故事。第一则,是某兵士,因为家里有问题,以至心神恍惚、不合群,让某位教官看不爽。
教官知不知道兵士有家庭问题,不晓得,屡次找兵士的碴的后果是,一次射靶训练,兵士上了三颗子弹,两颗射教官,最后一颗射自己。同归于尽。
对局外人来说,这肯定是很傻的做法,因为事情没有解决,却白白送走了两条人命。说得极端一点,兵士要报仇,其实很简单,book out后找人修理教官就行了,犯不着陪上自己的命。但是当时兵士受的委屈,兵士的心理状态,兵士的情绪,只有他自己晓得,也很可能,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所以才做出所谓不理智的行为。

第二则,是某兵士在军营里吃过午餐后,就AWOL(Absent without leave)。他千辛万苦逃出军营,最后被发现时,是在海里,遭沿岸巡逻的水警发现他身穿迷彩军服,背着网球拍,正游泳潜逃。
同样的,比较“聪明”的做法,其实是等到book out,然后不回军营,肯定要容易得多,也不会这么快被发现。同样的,他当时受了什么刺激,一定要马上逃走,没有人晓得。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做了,都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一时想不开。所以古人说三思而后行,是很对的。有些事情,需要一时冲动才能做出成绩;但很多事情做了,却是因为一时冲动,结果后悔莫及。

1 Comment:

http://tarzanlim.blogspot.com/ Says:
吖~ 有道理。
难怪我娘说:东西慢慢吃,话慢慢讲,想不通的事就慢慢想~

Monday 17 November 2008

卧底,不是普通的警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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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
作者:九把刀
1本完

好一阵子没写闲书读后感了。因为supplier出了点状况,所以货源短缺。
《卧底》是那天闲着,翻箱倒柜找到的。
早就听说九把刀这个爆红的网络小说作家,还有他立志要当故事之王的理想,一直却没机会看他的作品,这次终于有了。

其实读后感蛮难写的。尤其是好看的书,因为不能写得太详细,以免破梗。也不能什么都不说,然后打高分,会很没有说服力。
怎么办呢?过犹不及,最难拿捏。我还在探索学习。

故事说,主角圣耀是个普通小孩,从童年开始,从第一次对一个女孩有好感开始,他就发现,只要是他觉得亲密的人,必定会遭横祸,死于非命。
状况持续到他长成少年,已经克死了4个父亲,无数亲戚好友,最后最亲的母亲也难逃一死。
生无可恋的他,一次去算命,把算命师吓个半死,原来圣耀掌纹竟然呈现一张魔鬼的脸,而他拥有的是非常特殊的凶命。
了无生趣的他,决定孤独过一生。就在他自暴自弃,决定与凶命同归于尽之时,一次舍命救了一个女生,身受致命伤,却让他命运逆转。
他醒来的时候,竟然是在密警署总部。而密警高官赋予他一个神圣的任务:拯救全人类。而救的方法,就是称为卧底。不过不是混进黑社会,而是混进吸血鬼族群。
接下来,就是圣耀亲眼目睹吸血鬼的世界,与他们“同流合污”。
原来吸血鬼族群与人类一样不团结,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战争,发生在与人类对峙中,也发生在与同类的斗争中。圣耀交了吸血鬼朋友,看到吸血鬼首领的理想……他会如何走完他险象环生的卧底之路?

好了,不能再说了。剧情的铺陈相当精彩,叙述画面很有电影感。人物的性格、之间的情义也描写得不错。不过看惯了长篇网路小说,这部就有点短。好处是节奏明快,坏处是结束得太快、意犹未尽。当然,短,其实是比较适合现今忙碌都市人的步伐的。
不说文学性、励志性或价值,单说娱乐性(那正是闲书的价值),本书的分数肯定不会低。

好看指数:4盏灯

Thursday 13 November 2008

卜基,非法行为正当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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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人都知道,卜基(Bookie)行为是非法的。

但这种地下事业,永远也清不掉。因为有demand,所以supply继续生存。

何况,卜基进行的是与赌有关的事业,说到赌,那是人生四大诱惑之一,尽管非法,但有利可图的事,根本难以阻止前扑后继的力道。

我要说的是,为何我们的报章可以一直报道卜基的事?

昨天的《新明》就有一则,虽然主题是写谢贤和小女友的岁数成万字票大红字,却在文章中大肆报道了卜基不收这对红字的事迹。

每当有全球性的足球赛事,世界杯也好,欧联赛也好,英超也好,只要有暴冷的赛情,晚间报纸必定会提到卜基的情况。

我知道MDA对吸烟的东西很敏感,严厉禁止任何报道,甚至图片中人物手指夹着烟也不行。但吸烟却不是非法行为,只是不受鼓励。

反观卜基,虽然非法,却可以被正当、公然地报道。这不会很奇怪吗?

查了一下,近10年间,本地报章有关于卜基的报道,数量竟然过千。MDA默许的态度、多重标准的做法,实在令人疑惑。

4 Commets:

xue Says:
MDA? 搞错了吧,是不是MAD? 咳咳,我,英文不好。


Hot On Says:
xue,呵呵,还好你的英文没有不好到把它看成DAM……


xue Says:
哎哟,其实没把它看成DAM恰好是我英文很烂的证明啦。词汇量少,不能引起有趣的联想,缺少举一反三的能力。自我批评一下。看来要找个英文家教了。咳咳————以上纯属语言探讨,与其他课题无关,误读者,自负文责。


做么那么紧张!(1) 科技达人 Says:
[…] 做么晚报新明不能报道卜基的新闻? 这样才能促进黑钱的流动嘛!不然买这些报纸都没东西看嘛!老虎咬人的新闻,最多30年一次,那记者们就没东西吃嘛! […]

Monday 10 November 2008

我不是植物人

我们家的泥土气息环境,似乎不太利于种植植物。

So far搬进来7-8年,能种的不是没活过来,就是苟延残喘。

当然,你要说我没好好去照顾,我也不否认。但我确实已经很努力地只打标上“容易照顾、宜室内生存”标签的植物的主意了咧。所以,我觉得一定是水土不服。一定是。

以下,看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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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株长得并不差,问题是养了好几年,就这个身高,到目前为止都只是不想长大。就不晓得主人等得好辛苦?有时候看到别人家的同种,随便就长到长长的几乎都可以拿来跳绳了。是水土不服吧。不过不服了这么多年,还没习惯哦?植物都这么倔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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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株与上一株同种,长得更差一点。不只身高,连茂盛度也有差。算一算,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打雷闪电,它的叶子总数几乎都不超过15片。真是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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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怪怪的东西是仙人掌,你没有看错。2002年,老婆送我三小株不同种的仙人掌。结果只有它活到现在。是滴是滴,仙人掌这么难死掉的植物都被我种到翘辫子,植物杀手的称号非我莫属。

剩下的这株,不停地挣扎,永远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那么瘦,那么仙风道骨,倒跟它主人我有像。曾经差点又要驾鹤西归(看它最左边那支干绝望地垂下来),后来我一番抢救,它终于没能解脱,继续在红尘、在这植物杀手之下,努力地活着(看同一支干的末梢,有新生的正向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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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我最欣慰的了,我们的铁树居然长新芽了!谁还敢再叫我植物杀手?!

PS. 关于本文标题《我不是植物人》,是直接翻译英文“I am not a plant person”。开开时下本地半桶水翻译工作者爱犯直译毛病的玩笑。不好笑?好啦好啦,那你自己画三条线 + 乌鸦飞过吧……

2 Comments:


mee mee Says:
aiyo你们家已经不错了。我们才搬进新家不到半年,就已经“整死”两盆植物了。哎,罪过罪过。


Hot On Says:
mee mee,我看我们都不是适合种植植物的人啦,还是别折腾人家宝贵的生命吧,呵呵

Wednesday 5 November 2008

名牌女佣,交不出名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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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不是我家,是我“娘家”。

娘家这么多年来都不曾聘请女佣,母亲一个人就把家里处理得井井有条。

曾经暗示过她老人家,女佣帮忙家务,她老人家可以轻松一下。不过母亲不愿意,觉得家里多个外人怪怪的(这点我了解,我自己也对家里多个不是自己人的人感到搞胃,所以即使每天在自己家里与尘共舞,也无怨言),也说做做家务当运动,有益身心。

一直到两个月前,一件突发事件,不得不聘请女佣。

为了将请到不好的女佣的几率减到最低,我们还找本地最红牌的女佣代理商——Nation力业,对啦,就是向云代言的那家。

Nation在它的网站上声称它们全岛有5万名满意客户,还声称获颁ISO 9001证书,还有NTUC INCOME的推荐。

我们请的女佣是菲律宾人,念过书(自称念过护理课程,正是我们需要的),英语流利,有经验(意思就是,不是头第一次在本地当女佣)。

初到的几天,一切也还好(通常都是这样),之后,问题陆续出现了。

细节就不说了,直接说她的“10大恶行”吧:

01 非常厉害顶嘴。叫她做什么,她都有话讲。就不可以静静地听从指示,把工作做完。每次吩咐她做事,总有一箩筐的废话要说,有时还黑脸,超irritating。

有一次,母亲在煮饭,女佣全程站在旁边观看,问她:你没别的事可做吗?她竟然回说:我事情都做完了。Excuse me,家务有做得“完”的吗?是要做不要做吧?

02 说谎,推卸责任。问她为何某件事没做好,她会编一堆谎话出来,还把责任推给家里其他人。

03 做事马虎。做家务敷衍了事,我从来没有在娘家感觉到地板这么脏,请个女佣来,结果地板反而更脏,有酱的道理吗?第一次抹地板,她一个房间就换一桶水,母亲告诉她,不需要,那样很浪费水,结果,下一次她一桶水抹地板抹铁窗抹衣橱抹桌子……

04 自吹自擂。自己说会煮,结果炒了两次菜都炒不熟。我们其实没要求,你不会我们可以教,不要乱吹自己很行,却做不出预期成绩。

05 手好像脚。短短几天,就打破三支瓷汤匙。酱叫有经验、素质高的女佣?最气的是,她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也没有道歉。

06 超鸡婆。我哥跟她女儿聊天,女佣竟然站在旁边听,还想参与。整天问东问西,像足户口调查人员。她到底以为她是谁?我不是要讲阶级,但她也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份吧。

07 晚上小孩啼哭,也没见她起身察看。告诉她晚上要间中起来看一下需要看顾的家人,也没有做到,夜夜一觉到天亮,睡到几爽(比主人还爽)!

08 叫她陪家人去做复健,去到诊所那里也没有看顾好家人,只顾跟其他女佣聊天。为什么我会知道?因为诊所的人员告诉我们,连他们都看不过眼!

09 叫她负责家人吃药,有一次9am吃了,11am又拿药出来要给家人吃。喊她,她还狡辩,说她只是拿出来而已……靠,时间没到拿药出来摆美吗?

10 最严重的,就是母亲无意中发现女佣竟然用坏掉的练奶泡Milo给家人喝!质问她,她竟然说:只用了一点点而已……天!酱叫作受过严格训练的女佣??!

结果,这个恶劣的女佣,只在我家生存了20天。

我没机会亲身送她回介绍所,不然我一定质问Nation:这就是你们种种素质保证下弄出来的女佣?

Nation女佣介绍所,名气很大,可惜货不对办!

图:取自Nation网站

12 Comments:


夏娃 Says:
我觉得那介绍所也有可能是给这个女佣骗了因为“一开始”,他的表现是不错的吧?所以也有可能他在受训时假假勤劳
不过请女佣真的要很小心,最近越来越多那些怪怪的女佣出现了…


Joey Says:
唉,我也是被向云的广告骗了,向这家女佣代理找了一个只作十天,就丢下二个小孩逃走的女佣,女佣代理还说,是我自己挑选的女佣,他们不清楚,她的为人。真的希望,向云不要再为这家代理代言。免得消费者受误导。


tech Says:
都是误会啦!
可能那个女佣自己拍了个人专辑的影片给女佣代理介绍所看,里头包括主人跌倒时,她会用滚地葫芦的方法冲过去,用身体挡住。。。。他们就相信咯!
所以,他们女佣代理也是广告的受害者


Hot On Says:
我觉得,虽然女佣可能在正式受代理前,把自己吹得天下无敌,但介绍所这么容易上当,也够白痴的吧。也有可能介绍所为了维持一定的女佣供应量,而好坏通吃,或根本不在乎女佣素质。
重点是,介绍所接到顾客投诉后,推卸责任的做法,是很让人厌恶的。也表示售后服务零分。
女佣有问题,介绍所也应该立即停止代理该女佣。如果知情不报,继续介绍给其他顾客,那就更罪无可赦了。


三个孩子的媽 Says:
請女佣是要靠運气,那一間代理也一样.!只是售後服务好不好,e.g.遇到跟女佣有問题,他有辦法帮你觧決嗎.其实啊,我用过四間代理,(nation 是我第一間),总共6个女佣,都算滿有心得.对待她们真的要有智慧、技巧、忍耐、寬容,女佣也是人,也是打工仔.那些做是三十六,不做也是三十六,我也明白!如果她们很聰明,早就去当经理、老板,怎么会在我家当女佣聽人家使喚。我了觧需要女佣帮忙我做什么,如果她做到我要的,她的人格也沒问题,規規距距,我便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除非我跟$过不去。每次换人,要再付保險费、准証费、机票….我还要時間教她怎样做。換下一个不代表比前一个好,每个女佣一定有不同的问题。我遇到的問题一定不会比那十宗罪少!


尊权 Says:
请女佣考眼力,也靠运气,我的女佣正巧也是N*N处理的。So far so good,如果把她当凡人(vs 超人)看待,她的表现我们还可以接受。
三个孩子的妈不愧是三个孩子的妈,说得真好,每个女佣都会有问题,同样的,每家女佣代理都会有弱点,关键只在于你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包容吧了。
不能接受?不能包容? No problem,慢慢挑,慢慢换,直到你满意为止 :D(如果你和家人可以等的话……真的可以等吗??)
P.S. 这是真人实事,所以不需要改编,N*N也没有给我回扣给我钱。


Anne Says:
sigh…..Some friends told me the famous artist actually owns the maid agency


Hot On Says:
其实我已经把要求降到很低了。有多低?很难形容,或者说,我把她当成机器人。机器人是你program好了,它就会照做。我遇到的这个女佣,是她睡了一觉之后,memory就自动更新,你每天都要重新program一次,你知道那有多累?还时不时hang一下、中virus一下、hard disk crashed一下……
按照Nation的宣传语:为你找个好帮手。但找来的不只帮不了手,还帮倒忙、越帮越忙,那找来何用?
PS. 你真的可以宽容我所列的十宗罪?


Isaac Says:
对的, 有些艺人确实是女佣中介的老板。却也是女佣代理的代言人。 这对各户非常不公平。
其实艺人只会演戏。经营女佣代理不在行。用艺人代言与女佣素质 是两回事。
公司开得多,女佣的表现不一定好。不是公司多分行的女佣就是品牌。
对雇主来说, 女佣的聘后服务与日后的跟进至关重要。 分行越多推诿责任的借口也一定多, 总是找不到人。


Hot On Says:
Issac,除了艺人代言,其实我更在意的名牌还是“Nation在它的网站上声称它们全岛有5万名满意客户,还声称获颁ISO 9001证书,还有NTUC INCOME的推荐。”
三个孩子的妈,关于“如果她们很聰明,早就去当经理、老板,怎么会在我家当女佣聽人家使喚”的理论,我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投不赞成票。所谓各司其职、行行处状元、职业不分贵贱,我觉得不管做什么,都应该有pride。何况,其实好些离乡背井来本地的女佣,都曾经在念过书(还有大学生毕业的)。我也曾经听过很好的女佣例子,她们也没有因为做得好就去当经理、老板,依然很安分地当她的女佣啊。我相信女佣做得好,雇主也一定会另眼相看,把她当一家人。如果她都歧视自己(的工作),也就不能怪别人瞧不起她。


公证人 Says:
说句公道话,请问女佣的薪水一个月多少?他的工作时间应该是多长?女佣本身的工作原本就是做家务嘛,为何我们总是认为请她们是可以照顾小孩,病人。。。那干嘛要有babysitter & 护士呢?女佣有义务帮我们半夜照顾小孩吗?那孩子的父母责任是什么呢?大家想想看,对吗?以前那些好女佣都跑到哪里去了?听说都跑去台湾,香港了。因为那里的薪水很理想。当然,最好是别请女佣了,对吧?


slumberpace Says:
外地女拥不好可以换,要是换成是外地新娘就很糟糕!这是个非常头疼的问题。问题就出自结交的朋友,一些“有经验”的好朋友会教导她们应该怎样怎样。好的女拥可遇不可求啊。。。

Monday 3 November 2008

最少两支鸡翅膀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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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蛮常看到的。就是某些小贩喜欢为一些特定单品设定最低购买数目。如本文标题和照片所示,那是某家卖西餐的档口,列出的规矩。

可以猜想,档主为了要卖多一点鸡翅膀,于是出此下策,以为原本只想买一支鸡翅膀的顾客,会为了他设立的规矩,被迫购买两支。以相同情况类推,档主就能卖多一倍的鸡翅膀,赚多一倍的利润。

问题是,他的如意算盘敲得响吗?这样的行销策略(如果这也算是策略)行得通吗? 如果是我,我会完全放弃购买。 一向对这样设限的规矩非常感冒。反感一上来,管他是皇家御厨的杰作,我也不会看多一眼。更何况,他的鸡翅膀也不见得有多好吃,凭什么要我为了他自以为是的臭规矩多买一支?凭什么要给他赚多一笔?即使只是几毛钱。 事实上,那鸡翅膀一支卖$1.20,有很便宜吗?没有。那凭什么设定最少两支的规矩?只卖一支他亏本吗?

如果说是Maxwell Market的一毛钱咸煎饼(当年的价钱),那你设定最少买10个我也不介意,因为10个也不过一块钱。

我实在没有委屈自己去迎合对方无理规矩的理由。多卖一支不好吗?何必设一个无聊无意义的臭规矩,令像我这样的人却步,结果连那很可能卖出的一支翅膀也卖不成。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法与我一样,如果有很多,那恭喜档主,可以改变策略了。

想到日本漫画《将太的寿司》里,一直贯彻的一个理念:食物料理人就是要让食客感觉幸福满足。

会设定这种最少两支鸡翅膀的规矩的档主,显然完全不是为了让顾客吃到好东西,他做出来的食物,想当然,也不可能会好吃。

成功的行销策略,除了很准确地抓住顾客的心理,也应该建立在合理、让人信服的前提下。


7 Comments:


anna Says:
haha, 凡是规定 2只3只才买,通常我就不买了!纽顿圈的小贩早就开始这样的“规定”, is ok, 自由市场,各取所需。


Criteria Says:
If you are not buying, you can jolly well leave it alone and go fry a chicken wing yourself…


晓晓 Says:
晓晓与小羊刚刚在上周三到一间咖啡店吃roti prata…摊主也注明最少要俩片…我们二人也看傻了…结果…咱俩便买两片,一人一片;D嘻嘻


busybody Says:
if you find $1.20 is not cheap, then i think you money is too big! do write those poor hawker go to write about those cafe require you to have minimun spening.


熏衣草 Says:
对呀!这种情形我也是宁可不买。
如果改成:买一只$1.20,买两只$2.00,那又另当别论。。


Hot On Says:
薰衣草,同意你所说的。 太在乎蝇头小利的商家,徒增消费者反感。


尊权 Says:
I am a food and retail consultant, so I am in a good position to comment
Like it or not, the truth is that this ‘下策’ works well for most food vendors - unless the quantity is unreasonably big, most customers don’t seem to mind. And the end result? Sales goes up.
Don’t blame the food vendors - everything goes up now, from rent to manpower to ut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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