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0 November 2008

被老虎咬,一时冲动还是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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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自己会做一些自己事后回想起来,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做的事。更别说是旁观者。本地首宗老虎咬死人事件,就是如此。
受害的动物园管理员,事发前和事发时所做的事(如把东西丢进鳄鱼池;爬进白老虎地区,像是故意用扫把吸引老虎注意力,之后却又在虎口下挣扎求饶……),都将事情变得复杂化:说是自杀,又不像;说是意外,却又疑点重重。

我想到道听途说听来的两则军营里的故事。第一则,是某兵士,因为家里有问题,以至心神恍惚、不合群,让某位教官看不爽。
教官知不知道兵士有家庭问题,不晓得,屡次找兵士的碴的后果是,一次射靶训练,兵士上了三颗子弹,两颗射教官,最后一颗射自己。同归于尽。
对局外人来说,这肯定是很傻的做法,因为事情没有解决,却白白送走了两条人命。说得极端一点,兵士要报仇,其实很简单,book out后找人修理教官就行了,犯不着陪上自己的命。但是当时兵士受的委屈,兵士的心理状态,兵士的情绪,只有他自己晓得,也很可能,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所以才做出所谓不理智的行为。

第二则,是某兵士在军营里吃过午餐后,就AWOL(Absent without leave)。他千辛万苦逃出军营,最后被发现时,是在海里,遭沿岸巡逻的水警发现他身穿迷彩军服,背着网球拍,正游泳潜逃。
同样的,比较“聪明”的做法,其实是等到book out,然后不回军营,肯定要容易得多,也不会这么快被发现。同样的,他当时受了什么刺激,一定要马上逃走,没有人晓得。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做了,都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一时想不开。所以古人说三思而后行,是很对的。有些事情,需要一时冲动才能做出成绩;但很多事情做了,却是因为一时冲动,结果后悔莫及。

1 Comment:

http://tarzanlim.blogspot.com/ Says:
吖~ 有道理。
难怪我娘说:东西慢慢吃,话慢慢讲,想不通的事就慢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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