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March 2009

What I am Using Now

我被排挤了。
没错,堂堂区域最时尚中文杂志《女友》副主编(读者:那又怎样?),惨遭本部同事排挤。
是办公室政治?还是因为本人眼高手低?或者另有隐情?
到底怎么回事,诶,别急别急(读者:谁在急?),大家坐下来,喝杯茶,吃个包,且听本人徐徐道来……(读者:靠!你以为你是李大傻?卖什么关子,再不快点讲,令伯就转台……哦不,是令伯就跳过本页,警告你!)
好啦好啦,真没耐性……(读者:你说什么?怎么可以讲读者坏话!)好好好,我刚才什么都没说(读者:快点啦,令伯一分钟几百万上下的咧……),OKOK,话说《女友》今年开辟了新栏目——属于美容版的《What I am Using Now》,角度是搜寻编辑部与美术部同事,到底在用哪些美容产品;目的是让读者知道,《女友》的背后达人们,有什么好介绍。
做了几期,同事都开始发挥礼让精神,想尽办法不再献身,改而推举其他人(包括职业化妆师、发发型师等)。
然后,就有同事发现新大陆般建议:“问和栋啦,他还没上过,问他用什么洗脸啰。”话口未完,一旁的李佳静小姐用史无前例的最快反应高声反对:“不行!没有人要知道黄和栋用什么的啦!”(众人哄堂中……)

是的,我就酱子被排挤了。(还是应该说被侮辱了?)
不过,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老编不feature我,我偏偏就要feature我自己,吹咩?
嘿嘿,谁叫我在《女友》有专属的反对党角落(就是这里啦),我现在就要敢敢大大声地高喊:What I am using/wearing/accessorizing/practicing NOW!
《女友》史上最不入流……哦不,是最特殊、最“经典”的Editor’s Choice,(不管你有没有兴趣知道)即时引爆……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

不管穿什么都配带的Cerruti 1881肩背文件包
相较于一些喜欢每天换拿包包的同事,我肯定比他们/她们忠诚得多。近年来,就只死心塌地地对它情有独钟。喜欢它的宜端庄宜休闲、宜动宜静、宜古宜今……反正我不管穿大衣还是汗衫,它都匹配无双。
也喜欢它有很多compartment,我很uncle,包包里什么东东都有(账单、眼睛盒、手机充电器、各类卡片名片、保济丸……)而我喜欢将东西分门别类置放在不同的department。酱子就算伸手不见五指,我也可以轻易找到要找的东西。我是很systematic和organised的,不是跟你说过吗?
还喜欢它的size,可以塞进几本类同《女友》体积的杂志,拿出来时还是美美的,不会角嚼。
这是老婆送的生日礼物……嗯,还是情人节礼物、圣诞节礼物……糟糕,不记得了……哪一年送的?好像是……哎呀,人老了,不中用了,别尽说些无关紧要的啦,喝茶喝茶……

名模也赞赏的Zara鞋子
你一双鞋子可以穿多久?我这双Zara皮鞋穿了……6年多!是的,刚加入《女友》后不久同事带我去买的。无鞋带,超适合我这种懒人,去别人家,脱穿都方便。当然最重要的也是宜端庄宜休闲。惟一缺点,下雨时会进水……(奇怪,这种小有名气的鞋子怎会如此部防水)哦对了,香港名模Danielle Graham看到我穿这双鞋时说:“I like your shoes!”身价百倍啰。

生平最贵的一件Calvin Klein牛仔裤
近$200。我是说新币。当然也没有很贵很贵,但对我这种身家清白,哦不,我是说对我这种两袖清风,又要养家活口,又一向不把钱花在装扮上的打工仔来说,已经是破天荒的奢侈行为了。也是6年了,目前为止,衣橱虽添多了几件牛仔裤,这件穿洗不知道多少次、颜色都褪了的凯云克莱恩,依然是价格榜首。

公干搭飞机都穿着的Padini夹克
黑色的拉链夹克,前同事宝玉在马国买给我的(不是送,要还她钱的)。到目前为止,是我穿最多次的夹克,因为剪裁适身、宜端庄宜休闲(受不了的读者:你没有其他形容词了吗?)。最近在办公室穿的时候,同事说:“最讨厌这种黑色夹克,洗多了就脱色,尤其是拉链部位,旁边的布料脱成一条白色轨道,难看。”我低头一看,确实如此,看来黑帕迪尼荣休的日子不远矣。

清水+有什么就用什么品牌洗脸霜
如果我说我很多时候只用清水洗脸,你相信吗?或许,这正是李佳静不愿意让我与读者分享洗脸心得的原因。我在南澳时,拜访过一间推崇清水疗程的spa酒店,老板很坚持舍弃所有沐浴用品,她觉得人体皮肤原本就有洗涤肮脏排除污秽的功能,是现代人因饮食和基因导致功能退化。当然,我用清水背后没有这么深奥的理论支持,我只是懒惰。有时觉得太油太脏时还是会用洗脸霜啦。用过最常驻的是Dermalogica的clay cleanser,还有Face Bistro老板Dily引进的Soigne cleanser。目前在用Biotherm。

因为老婆喜欢所以也用的Body Shop沐浴用品
去年尾Body Shop推出新系列浴室用品,有不同味道。他们送了两大篮子给《女友》,我很顺手地拿了几瓶。老婆原本就喜欢Body Shop的White Musk香水,当然也不抗拒沐浴品。老实说,本来不是很习惯味道如此浓烈(虽然是果香)的沐浴露,不过用过之后倒是能产生一些幻想:男人女人洗完澡后,感觉就像终日在伊甸园里以吃水果为生的亚当和夏娃一样,赤裸、自然散发果香的体味……(我乱讲的)

要怎么造就怎么造的 Gatsby发蜡
以前天天把头发造得像刺猬的前同事P,随身携带一罐Gatsby发蜡,还说:Don’t go anywhere without it。Gatsby真该找她做代言人。我说过,很讨厌放一大堆饰发品在头上,总觉得会令头发窒息。不过人有时就只是很貌相(特别是这一行),要出席重要场合、要见人,不得不屈服。比起连下楼去便利店也要把头发造美美的人,我90%时候回归自然的头发算超幸福了。


以前发神经学人收集的Swatch手表 vs第一只 Hamilton精表
这项有点玩臭,因为选了两样,哦不,是一样和一组(不要骂我)。10多年前,当Swatch风靡全球时,其设计五花八门的手表也成了收集品。那时朋友说缺钱用,于是把他的收藏卖给我(好像也没减到什么价)。那时好像还算有点闲钱的我,居然一口气跟他买了7只。现在回想,自己还真是好骗。然后,很“浩练”地一星期7天天天换表出门,满足了自己的肤浅虚荣心。辗转过了几年,间中又增添了几只(老婆、朋友、同事都送过)。
塑料表最大坏处是不耐时间考验(报时的工具耐不起时间考验,真讽刺),最早那批,塑料都烂化了,不然就是褪色得不像样,再不然就是零件坏了、电池停了。原本应该是收藏品的东西失去了收藏价值。最耐的那只是老婆在美国买的,automatic,无须上链,超方便,带出国也不怕突然电池没电。虽然,透明的塑料变黄了,我相信一般人都不敢戴出门,我倒觉得更有怀旧感。
Hamilton那只算是我第一只精表,也是老婆送的(我真的是很少买东西)。但是太精了,结果只在出席特别场合才佩戴。平时,都躺在盒子里,安静等待下一次受宠的机会。

薄到在裤袋里也感觉不到的Samsung手机
是真的。这也是Samsung最引以为傲的手机系列——全世界最薄。坏处是:穿牛仔裤时感觉不到它在裤袋里,掉了也不会即时发现;握感差,不实在,随时piu chiu,这一支就多次从我手中溜走,掉在各种表面上;容易滑入缝隙处,像车子里的各处,这也发生过多次……
不过,最后还是习惯了。我的适应力蛮强的。真的。

无数很少自己买的T-shirts
这一项更玩臭,实在无法选出最心仪的惟一一件T-shirt,只好以类概括之(都说不要骂我啰)。我很幸运,上班可以穿T-shirt(不管有领无领),所以光是可以见人、可以穿上班的T-shirt,就有30、40件。一次无意中发现,这些T-shirt竟然只有少过10%是自己亲手买的。所以,我很幸运之外,还得再加一句:我也很幸福。有任何打算送我礼物的人,除了手表以外,T-shirt是另一样会让我开心接受的物品,下次无需烦恼啦。(当然,记得要送对size)(读者:谁要送礼物给你……)

黄和栋
于《女友》 March 2009

7 comments:

Janelle said...

很荣幸可以看到这篇经典的editor choice!

终于了解佳静为什么不选你了。。呵呵

不过,连danielle graham也欣赏的鞋子,还真的应该要去看看下才行!

tonfucius said...

janelle_l:呵呵,看不到了,绝版的~~

我那双嘛,都快穿烂了,不看也罢~~(所以故意把照片拍的不清不楚……)

阿花 said...

觉得你很幸福.因为有老婆帮你打点一切.
还有觉得你很可爱.硬要show自己的东西.哈哈.很好,我们有得看.^^部落格就是这个用处.

tonfucius said...

阿花:一把年纪了,担当不起“可爱”这个词咧~~
要不改成“觉得你好有魅力”“觉得你好man”“觉得你好玉树临风”……
你看怎样?考虑一下?

阿花 said...

蛤?嗯......让我想想.
我觉得全部都不适合你罗.魅力,man,玉树临风...没有一个适合.还是可爱比较好.XD
一把年纪还是可以可爱滴.心灵可爱嘛.

Anonymous said...

我觉得你“几cute一下的哦”呵呵~

tonfucius said...

j@ne:谢谢啦~~(歹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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