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5 August 2009

方大同的BAD,致敬还是破坏?

方大同的红,也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我知道很多人很喜欢他,很喜欢他的音乐。但我却不怎么喜欢。可能我对R&B兴趣不大,所以不会欣赏他的音乐。(为了不要得罪太多人,只好把“根本不觉得他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硬生生地改成“我不会欣赏他的音乐”,酱应该够EQ了吧,呵呵)
对于那些为他发狂的歌迷,我只能在以欣赏奇景的心态来旁观。

最近听了他的最新专辑《timeless》,是一张翻唱口水歌的专辑,文案说是他的10首自选经典。
当然,方大同不会放过再创造的机会,为他心目中的经典重新编曲、重新制作、重新演绎。

这样的方式出专辑,当然不是方大同首创,好多年前庾澄庆的《哈林夜总会》已经玩到不要玩。

这张方大同的专辑我并没有细听,只是一边工作一边让它播放着。
最令我受不了的,是他重唱Michael Jackson的《BAD》。
MJ已经是神级的歌手,我认为对他的经典歌曲的再创造,很难超越,也吃力不讨好。那是凡人向神挑战的愚蠢行为。
方大同选择以他的方式重新演绎《BAD》,恰巧在MJ不久前逝世后推出,在世人和歌迷对MJ惋惜和悼念中,我不知道方大同这样做到底是勇气可嘉,还是自信过高。
我也不是MJ的迷,但听了方大同的再造《BAD》,我只能说,真的是BAD。




Wednesday 19 August 2009

上不去,下不来

喜欢教书、与学生互动沟通,但越往上,就越少机会走进课室。
我是说做了校长以后。

喜欢写稿、到处走走看看听听说说然后坐下来爬格子,但越往上,就越少机会动笔挥情。
我是说做了总编辑以后。

7年前问题来时,选择转换跑道解决。
7年后问题重现,还能如何?

某著名跨国广告公司高层曾说,创意圈子需要两大类人。
一是管理人才,当你发现属下创意团队里有这样的人才,即可提升他为主管。
二是创意人才,这类人创意细胞活跃,偏偏管理功夫零蛋,你升他来管理是自找麻烦,不升他他又不爽另谋高就,所以必须以金钱等级来留住他,让他无须管理,却能继续发挥创意。

这样的机制,应该是放诸世界皆准,只是看有没有机缘遇上罢了。

Friday 14 August 2009

有一种生活叫兴趣

每次在填写一些有的没有的表格的时候,到了“兴趣”这一栏,总是让我不自觉地定格。定格的时间,可长可短;考虑的因素,在于本人兴趣广泛,看着空间狭小的表格,不免要考虑究竟该写下哪些兴趣。
很多时候,挥笔填完,重看时,却发现所谓的“广泛兴趣”,其实不外看书、看电影、听歌、上网、玩电玩等等一般标准答案似的兴趣,而且95%宅到不行。
如果能填上拳击、观星、人体彩绘、为宠物变装、用脚挥毫、到孤儿院表演相声……该多让人赞叹……我也很想,只是人总还是得面对现实。

什么叫“兴趣”?这样笨的问题是我该问的吗?那我考考你,给你四个选项,别说没给你机会:
1 喜好的情绪。
2 人类在空闲时间喜欢做的休闲活动。
3 个体以特定的事物、活动及人为对象,所产生的积极的和带有侵向性、选择性的态度和情绪。
4 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项活动的心理侵向。
5、4、3、2、1,时间到!答案是……
4个答案都对!呵呵,被骗了吧?人心是险恶的,老师在讲,记得听哦。
好啦,说会正经的,第一个选项根据《最新现代汉语大词典》若干年前的版本;第二个选项是网上的“维基百科”;第三个是“百度百科”;第四个则是“在线新华字典”的解释。
怎么好像上语文课似的,开始想睡了?好啦,还是说说我的兴趣吧。(什么?更想睡?你欠打……)

不久前刚过了生日,“昂然”步入不惑之年。
根据Mr Johnny Kong的说法,人到了这个年纪,就应该对自己的人生目标、方向等等都非常清楚明了,没有疑惑。
如果简单地把人生分成家庭、爱情、事业、钱财、个人空间,就比较容易看出惑与不惑在哪里。

家庭?已经成家,有了两个孩子,不会再增加,可列不惑。
爱情?都成了家了,还需要多说吗?可列不惑。
事业?有点惑,老实说我并没有很满足于现在的岗位,尤其看到不少同龄或比我年轻的同事与我同等级甚至更高级的时候,就不惑得更厉害。不过,有时转念一想,看他们拚搏卖命,把绝大多数人生都投注在事业上,我自愧不如,因为我要兼顾家庭与个人空间时间,于是又觉得,老天或许还是公平的。安分,未必不好。知足,绝对常乐。可列不惑。
钱财?怎么决定惑还是不惑?以赚够赚不够来区分吗?那不永远都处在不惑?还是,一直制定赚钱的目标,脚踏实地去进行,就是不惑?如是,亦可列不惑。

最后,个人空间。如果以个人的时候该做什么(来让人生更富足),那我的个人空间可能到了这把年纪还是要列入惑。为什么?都说了,太多东西要做想做,时间却不够用。我的身体又没有强壮到可以每天只睡两三小时。而且很多时候懒劲上来,又很享受那种什么不都做的生活,于是就“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例如说兴趣吧。
活了40年,回头看看自己的兴趣,原来还蛮过瘾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三分钟热度型、曾经沉迷型、目前喜好型、很想却无法奢侈型。

01 三分钟热度型:
集邮:我真的曾经集邮过。那是小时候爸爸引导的。我还记得有厚厚的三大本邮票簿。而因为家里来信也不多,而且单靠来信那些千篇一律的本地邮票,也难满足,所以爸爸还不定时地自掏腰包购买散装的各国邮票,甚至首日封,来灌溉我的成长。可惜,这并没有成为我日后的兴趣。

养鱼:我真的有养过鱼。同样是爸爸的引导。(说起来,爸爸其实蛮不苟言笑的,不过对我的嗜好栽培,却是不遗余力)不过当时年纪小,只是对鱼缸里的鱼儿感兴趣,根本不懂照顾。当然,也没有成为长久的兴趣。

下棋:我真的曾经下棋,而且是象棋。同样是爸爸的熏陶。不过这也是最三分钟热度的所谓兴趣。没办法,当时对这么伤脑筋的游戏,还真的提不起兴趣。

游泳:我真的曾经蛮常去游泳。也是爸爸带的。这个倒是维持了若干年,甚至到后来自己开始与朋友一起去。不过只保留到中学时段。或许因为中学是男校,无缘与穿泳衣的女同学一起去游泳,所以后来就没了兴趣。

02 曾经沉迷型:
电玩:这个我可以直接说,它永远是我无法忘怀的旧爱。其实小时候爸爸买了一台当时很in的手掌型游戏机Game & Watch给我,当时就很开心很开心,也一直玩一直玩,超简单的游戏、超简单的画面,却让我爱不释手,玩到破关,依然兴趣不减,也开启了爱打电玩的DNA。后来长大后曾经怎样的沉迷,我在无数过往篇章中都曾提过,就不赘述。这个旧爱,随时都可以让我旧情复燃。

桌球:当兵的时候沉迷的活动。可以一整天泡在桌球室而不倦。不过这么多年来,也未见球技突飞猛进,始终止于消闲等级。球杆尘封多年,想来不会再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麻将:与电玩同级的旧爱。曾经,每个周末通宵,就在麻将桌上度过。麻将桌上的起起落落,峰回路转、高潮迭起。一夜酣战,输赢几百居然是等闲事,以当时的年龄和身家,不可谓不多。后来“麻将脚”们都有各自的事业家庭要忙,逐渐地变成每年农历新年一次聚会,到后来其中几个出了国发展,聚少离多,已多年不曾满足手瘾。那几个麻将脚,你们还不快滚回来!

KTV:还好自己的歌声还不错(自以为是),所以对唱K的满足感是有到位的。念大学的时候最常做的休闲活动之一。现在?还是那句话,没时间,我没时间……或者真该找找以前的“K脚”去重温旧梦一番,要不然再过几年,只好参加“黄金年华歌唱大赛”了。

吸烟:戒掉了,好像说过好几次,不过出自好意,还是要再说:本人吸烟8年,于1995年11月25日成功戒除,至今。烟民,戒了吧,我可以,你也可以。

03 依然/目前喜好型:
看DVD:
是的,超级久没踏入电影院了。所以原本应该是说“看电影”,成了看DVD。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本质。而且很多时候一部片子还要分两天才看完。好累哦。我是说生活。

看漫画:这个可能要到很老很老的时候才可能戒得掉吧?尤其现在网上可以看到,不必花钱,也不用亲身上漫画店,更不必为漫画书占据空间而烦恼。当然,手握实体书的感觉还是我比较喜欢的。只是,上述的问题就会阴魂不散。

睡觉:这个算兴趣吗?我觉得算,有没有人反对?

04 很想却无法奢侈型:
旅游:
撇开金钱、时间不说,有没有叫他去旅游好像叫他去死的人呢?神啊,请多给我一点时间(和金钱)!

黄和栋
于《女友》 August 2009

Tuesday 11 August 2009

新著龙虎门,老毛病又来了

主编:黄玉郎
监制:邝志德
主笔:周胜
类别:港漫
集数:(待续中)

不管你有没有看香港漫画,对于《龙虎门》这部殿堂级作品,你应该起码略有所闻。
是的,我算是《龙虎门》的相当忠实读者,本篇主要是谈最近看《新著龙虎门》的一些感想。
为了避免过于啰嗦,关于《龙虎门》的详细资料背景,就不赘述。如果你对《龙虎门》没兴趣,本篇你也可能不会有兴趣看下去(别说没预先通知)。

因为作者黄玉郎曾经锒铛入狱,在他服刑期间,他的旧公司当然不会放弃《龙虎门》这棵大摇钱树,所以找了不同的主笔来接棒,分别有张万有、李高、赵汝德。
张万有应该是在762期左右接手,而李高则在796期接手,画到总数第1000期后,后来好像又回到张万有,然后又赵汝德,那段时期,很混乱,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事实上,张万有接手后还好,因为他的画功还比较接近黄玉郎,但听说他管理不当,结果遭下属杯葛,被迫离职。之后李高接棒,我只看了几期就放弃了这个追随了10多年的作品,因为李高的画工实在太烂了。

原作者黄玉郎出狱后数年,终于决定买回版权,重新执笔,而为了矫正当年他不在的时候的故事,黄玉郎做出了最离奇的决定——让时光倒流,把龙虎门带回到王小虎当年初到香港的时候,所有一切重新开始。
那,发生在第1281期,也就是《新著龙虎门》的诞生。
当然,黄玉郎并没有只是按照旧著的故事重画,事实上他把故事、人物都重新策划、构思,以旧人物新故事来呈现。

哈,还说不叙述背景,结果却说了这么多。
Ok不说背景了,言归正传。我要说的是——《新著龙虎门》又犯上当年旧著的老毛病了。
怎么说?就是人物的武功高到离谱。本来武打故事当然是人物练武,越练越高无可厚非,但败在一下子把人物的武功练到巅峰,那故事再不完结,之后的发展就很难自圆其说了。
打个比方,当年旧著设计了一个天下无敌老祖宗出来,把正邪两派顶尖高手全比了下去。为了要打倒这个老祖宗,所有人物的武功当然就要越练越高。
于是通天教的老天尊随便闭个关,就突破了数百年来都只能练到极限的轩辕惊天诀三十三层天,一下去到四十层天(虽然还是打不过老祖宗)。
原本天下无敌的九阳神功,突然连第九阳也作用不大,王小虎被迫练上十阳归一。
老祖宗的武功当初设定得太强,于是只能再设计一个天下第二的剑神出来,成为老祖宗的对手。这剑神练的也是通天教的镇教神功轩辕惊天诀,而他竟然练到——六十三层天!靠!
之后又设计了另一个高手凤夺天出来,然后大概100期之后,再设计一个终极高手天帝(什么外号嘛,真够song的)出来。
然后连石黑龙也练成从古至今只有达摩祖师练成的金钟罩十二关……(无话可说)
反正所有人物的武功都到了原本应该天下无敌的境界,接下来无论故事如何发展,都只能成为牵强和夸张。

《新著龙虎门》面世后,还以为黄玉郎一定不会重蹈覆辙,怎么知道追看到最近几期,发现这个超级大毛病居然死灰复燃。
话说超级英俊的大反派火云邪神的易筋经天下无敌,为了要击倒他,龙虎三皇当然要自强不息,于是王小虎练成九阳神功顶级第九阳、王小龙练成九阴真经顶级第九章、石黑龙练成金钟罩第十关。
火云邪神终于被击败了。但是《新著龙虎门》的故事还没结束,反而正要开始另一段更崎岖的通天教风云。
问题来了,龙虎三皇的武功已经都练到无敌境界,还有什么人可以跟他们斗?所有的通天教教主以下的喽罗们,出来不就都等挨打吗?即使教主身负奇功,最多也不过跟三皇打成平手吧,如果要轻取三皇,马上就落入夸张牵强的大问题。
结果我们看到,新一章甫出场的四龙元帅,竟然身负轩辕惊天诀三十七层天……三十三已经是顶级了,什么时候竟然就这么被突破了??
真的不知道《新著龙虎门》要怎么画下去,把三皇一个个废功吗?不然全都是天下无敌,每个都是随便一出手就把一间屋子震爆,有什么看头?
别忘了,还有个王风雷,他在《外传》里练成暗黑冰火七重天,拥有破尽天下武功的招数……
看样子,那个天下无敌老祖宗出现的日子也不远了……

顺便也讲一下,《新著龙虎门》里的武打招式太重视画面美感,每次绝招一出,一定是排山倒海、千军万马的画面,所有绝招几乎千篇一律,失去了不同绝招应该拥有不同特异处的看头。
而且很多时候都是力强者胜,所谓绝招,到头来也不过是硬拼。
还是比较喜欢十几二十年前的《龙虎门》那种拳拳到肉、每一招每一式、每一掌每一脚,都攻守得头头是道的处理方式。

Friday 7 August 2009

小事化大

古人说,大事化小。

有些人偏偏喜欢反其道而行,把小事化大。

这种行为,古人也有说法,叫唯恐天下不乱。
天下归一、国泰民安不好吗?为何要作乱它?

有些人在治世的时候,没有发挥机会,只有当天下大乱,才可投机取巧。

也有人纯粹只是生活苦闷,增添一点外来刺激,当作看戏解闷。我们有时看戏也喜欢看场面火爆的,这种心态不难了解。

要小事化大的人,如果只是nobody,事情很容易解决。
如果不幸的他或她竟然是位高权重的人,后果就很严重。分分钟如古人说的,殃及池鱼、诛连九族。

所以,没事不要乱搞事。

Tuesday 4 August 2009

越有钱,越不要脸



转述看到的一则报道:

本地的佛教居士林,一向从事行善,只提供给真正有需要的贫穷家庭。最近该处人士透露,其实有很多完全不需要经济援助,甚至有钱的人,竟然也会厚着脸皮来讨便宜。

居士林分派助学金,结果看到长长的人龙中:

- 有人公然提着名牌包包。
- 有人穿着打扮雍容华贵。
- 有硕士为了修读博士来申请助学金,很多本身已经是专业人士,包括律师。
- 有人说:“我大老远花十多块钱搭计程车来,你不会只给我$2援助吧?”

居士林分派米粮,结果看到:
- 有人开车来载米。
- 有人说:“我只吃AAA级香米,下次可以派那种米吗?”



我没什么话说,大家看了报道转述,应该心里有数。
真要挤两句话出来,应该是:

越有钱,越吝啬/不要脸
越吝啬/不要脸,越有钱


Monday 3 August 2009

丢掉丢掉

上回在《书房两角》的时候提到,有好多的“珍藏”的电脑游戏,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来个大清理。

话才刚说出口,果然,心血就来潮。看着那些顶着厚厚灰尘的电脑游戏盒子,终于决定一次过,批准它们告老还乡。

老婆看到我这么反常的举动,只问了两个字:真的?
问时微带笑意,我也不是很明白,是老早看不爽的东西终于可以不用再看到;还是忍着笑看我哪一天会后悔这种没来由的冲动?
没问。

发现我跟她都是很念旧的人。很多其实已经没用或不用的东西常常舍不得丢,结果一屋子都是尘封已久的实在的记忆,也不断挑战我们开拓脑袋未开发的部分来容纳。

我还算是会狠下心来的人,她比我更严重,很多时候我丢东西还要偷偷地丢,免得她看到又会去捡回来,结果弄到我白忙一场。

这一次是电脑游戏盒子,下一次会是什么?漫画吗?希望不会有酱的冲动。

PS. 如果你有心,应该有注意到我一直提说丢掉“电脑游戏盒子”,哈哈没错,在一个个电脑游戏盒子审查之后,结果是决定丢掉占地方、积灰尘的盒子,里头的游戏光碟和指南,还是留了下来……

Before

Af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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