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February 2010

神啊,请给我多一点时间

除了陈小春,莫文蔚的“没时间,我没时间”,也很能唱出我此刻的心情。

已经占了我人生大部分时间的工作以外,我还很需要时间做的杂事如下:

看DVD:
起码有好几十,甚至近百部电影/电视剧还没看。有碟摆在那里,却没时间看,你知道那种痛苦吗?
现在一部电影动不动就是两小时,好长啊……周日回到家已经好累,很多时候开电视机已经是晚上10点以后的事,即使看,也经常看不完(因为看一半眼皮就打架),一部电影往往得分两晚(甚至三晚)才看得完。

看漫画:
自从发现了那个网站,看漫画就变成永远做不完的事了。
以前有每看完一部漫画就写一篇看后感的豪言壮语,但很多时候看到很爽,最后发现都忘了写看后感了。

玩iPhone game:
还好没买PSP还是DS Lite,iPhone本身就是一个百玩不厌的手提游戏机。
买iPhone,对我这个超级gaming guy来说,都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玩Wii:
那个随机附送的sports game,好像都还玩少过20次;买了枪具和相应的射击game,也只玩少过10次。
有时需要动太多的游戏反而引不起我这个懒人的兴趣。还是喜欢摊在舒服的椅子中,只需要用到手地拿着遥控器玩game的感觉。
很认真地在考虑是不是要把Wii贱价转卖给朋友……

看书:
可以窝在沙发什么都不管地追看如《鬼吹灯》一类的书真的很爽。

玩FB:
准确一点,应该是玩FB的游戏。其实我也没有玩很多,也有不少只玩一阵子就放弃了。目前还有再玩的是Café World、FarmVille、FishVille、Barn Buddy而已。
问题是,养鱼种菜煮饭的事就是每天必做不可,结果每晚都乖乖地到FB网站报到……鸡蛋糕,都说不要沉迷了……

写blog:
近来进入blog的低潮期不知道该blog什么、有东西blog却没时间\没心情结果要blog不blog最后还是没有blog……(后者居多)。
Blog了两年多,到现在才出现blog-crisis,比起我所知道的一些部落客,算是晚了。据说,有部落客会索性把blog关掉,冷静后才决定要不要继续。我?还不至于吧,还是会blog啦。
以前也会很在意到底有没有人看我的blog,每天都会查看当天的点击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不过有一点必须说的是,我还是会尽量回复每一个真诚的留言。当然,如果没回复的话有时是因为太忙,不代表没回复一定就是该留言没诚意,特此声明一下。(虽然有些真的是没诚意,只是网友来要求我去回访他们的blog罢了)

以上,都是不务正业的作为,之外还有很多正业要做,如带回家做的工作(已经尽量减少)、做家务(没有佣人,自己非做不可)、陪妻子孩子(尽量啦……)

很佩服一些人仿佛有永远用不完的精力,可以做这个做那个。
哦对了,还有一样严重不够时间做的事,就是睡觉。刚才说的那些可以同时做很多东西的人,应该睡得很少。偏偏我又很爱睡觉,所以懊恼睡觉剥夺了很多宝贵时间的当儿,却也只能徒叹奈何。

有很多要做的事却没时间做,是不是因为这样才比较难快乐?

我的农场


我的餐馆


Thursday 18 February 2010

风云2,没意思的漫画


作者:马荣成 (改编自电影)
类别:港漫
集数:5 (完结)

就别说我对《风云2》电影有多失望了。更不明白这么烂的电影,漫画原作者马荣成、电影导演彭氏兄弟等等,居然还可以在那里自吹自擂。
马sir频频说自己有多喜欢和欣赏这个“风格与电影第一集完全不同”的part 2,实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就因为是自己的漫画作品改编,有必要这么歌功颂德到漠视自己的良知吗?

Hello,观众眼睛是雪亮的好不好? 还记得当年《醉拳》拍成电视剧,改编和制作差强人意,黄玉郎就敢敢在本尊漫画里大弹特弹,态度正确!如果马sir真的认为《风云2》好看,那我也真的要对马sir的电影品味置疑了。

OK,不是要讲电影啦,只是忍不住……有更多话要说,也已写在未出版的《女友》4月号DVD观后感专栏里。这里就不再多说。(反正越说越气……)

上次由谢霆峰、甄子丹、余文乐主演的电影《龙虎门》上映后,很有生意头脑的黄玉郎马上就赶画了一部以电影改编剧本为蓝本的6集完《漫画电影龙虎门》,大捞了一笔。
马sir多年前在电影《风云》第一集时错过了这个黄金机会(其实也还好啦,因为电影第一集很忠于原著,再改回漫画,会有点白痴),这次当然不会再错过。
于是,这个5集完,非常忠于电影剧本的漫画版推出了。

有好看吗?对我这个骨灰级的风云迷来说,这么烂的电影剧本还推出漫画,简直没有比这个更无聊的事了。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服务(好听点叫服务)没看过风云漫画原著的影迷。看过原著的朋友,肯定只会对这个烂改编嗤之以鼻。
而且,是马sir画工退步了吗?这部漫画里的步惊云、聂风、无名、绝无神、绝心、第二梦,甚至第一邪皇、猪皇等,都画得毫无灵气。非常失败。
这部《风云2电影漫画》,绝对不值得收藏。

好看指数:1盏灯

Thursday 11 February 2010

霹雳+狂龙,与王小虎无关


霹雳
作者:黄玉郎
类别:港漫集数:8 (完结)

霹雳狂龙
作者:叶明发
监制:黄玉郎
类别:港漫集数:12 (完结)

好像很久没写漫画看后感,不是因为没看,而是看了没时间写。距离上一次写看后感到现在,其实上网看了不少当年想看却一直没机会看的“旧漫画”。有时间的话,会一一写出来。

之前曾经说过,港漫总是脱离不了打打杀杀,日漫相对地题材就多样化得多。但自己还是对港漫有一份难以割舍的钟爱。当然,要好看的啦,不好看的我也不会勉强自己。
印象中,那种已经完结的漫画,我很少开看了之后会半途而废,偏偏,近来就发生几次,例如:《大剑师》、《小魔神》、《神兵玄奇前传3》、《英雄无泪》……都是看了一半就看意兴阑珊。
最夸张的是《小魔神》,这部邱福龙奠定江湖地位的第一部长篇漫画,我却try了两次都是只看前两期就放弃。

哦,开场白说长了,言归正传,这回要说的是黄玉郎好几年前(出狱后)的作品《霹雳》。
背景是现代,由雷无敌一手建立的霹雳门,是一个专职为各国首脑服务(进行特殊任务)的组织,然后收取高额费用。
故事说七国首脑在海上召开会议,任命霹雳门为保镖。恐怖组织修罗道的杀手四王之一的金甲狮王前来狙击七国首脑。为保完全,雷无敌一次过派出四大弟子奇忠、火义、雷孝、英勇,一场场恶斗就在邮轮上展开。

说实话,邱福龙美术总监下,《霹雳》的画工是出色的。故事方面当然略嫌单薄了一点(香港漫画、电影都有这方面的缺陷),不过作为现代格斗技漫画,《霹雳》是及格的。
可惜,黄玉郎因为有别的计划和想法(也可能是销量不好),搁浅了《霹雳》,只草草做了八集就收档。故事也已霹雳门四大弟子成功阻截金甲狮王而告一段落。

几年后(我是说真的现实生活中过了几年),黄玉郎又想起这部漫画,决定续写,不过主笔交给了叶明发。
漫画名多了两个字,改作《霹雳狂龙》。
故事时间推前了几年,当年的霹雳门二弟子火义成家立业,有妻有子。好景不常,修罗道的杀手突然出现,毁了火义妻子,虏走了火义的独子。火义带着终极强烈的复仇怒火,单人匹马上修罗道总坛要人。激斗中,火义爆发了惊人的潜力,原来他的功力竟然也达到顶峰——霹雳九重天。同时,火义的师父雷无敌做出耐人寻味的举动,他,原来是个城府超深的阴谋家……

《霹雳狂龙》也只出了12集。不过不是腰斩,是有交有待地正式完结。还是同一句话,画工不错,剧情也有转折、有想法。
尤其在“传统”的中日对决之外,加入了韩国高手的设计,算是比较特别的创意。不过,在众多港漫中好像无法脱颖而出。

我自己觉得,漫画名称可能是主要问题,“霹雳”两个字太简单,也不原创,就无法让人联想成会是一部好看的漫画的名称。
第二部加了“狂龙”更是败笔,皆因熟悉黄玉郎作品的读者对“霹雳狂龙”这四个字有已经根深蒂固的印象——那就是王小虎的绝招降龙十八腿的最厉害一式名称啊!《龙虎门》正著中,王小虎用这招不知道踢跨了多少邪派高手,包括自己的三叔王海蛟。这样一个经典的招数名称,用来当一部内容完全无关的全新漫画名称,怎么可能会成功?
真不知道当年黄玉郎为何会同意用这个名称,是想沾王小虎的光?失策啊……

好看指数 (《霹雳》+《霹雳狂龙》):3盏半灯

Wednesday 10 February 2010

关门大吉

上个周末,一如往常地到经常光顾的漫画店。
远远看到,就觉得似乎有点不对。以往,店外总是摆满了售卖品(不只是便宜卖的旧漫画,还有日历、小说、风水书、摆设品等等),这回的“排场”却空荡荡的。
果然,老板一看到我就说:收了,不做了。
我愣了一下。心里满是说不出的感受。

这间坐落在一个可以说是蛮潦倒的旧式购物中心的漫画店,我是无意中发现,一光顾就是十多年。
以前是老板两夫妻一起经营。他们都 蛮健谈,人也随和。因为也兼营出租漫画和小说,以前我还会窝在那里看小说和漫画。
最主要的,还是他们售卖漫画的价钱公道。

不像本地一个很出名的连锁漫画店C.C.,同样的一本漫画,要价竟然贵两块钱。记得我曾经质问店员,为何这么贵,他居然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漫画是坐飞机来的,所以比较贵!
靠,每周出版的港漫难道还坐火车来不成?骗钱也不是这样骗的ok!
我当然不会甘愿多出两块钱给这种无良奸商,当场要求退钱。店员耍无赖,说算进了收银机,拿不出来了。我执意不肯罢休,后来一个看样子比较像老板的走过来,按开收银机(不是说不能拿出来吗?又撒谎!),拿了钱出来还给我,一面还很attitude地跟那店员说:还给他啦还给他啦!
我心里当然是妈妈声……是的,你猜对了,从此以后绝不再光顾这种黑店!

言归正传,说回那间我常去的漫画店。其实老板曾经不只一次告诉我,现在漫画生意难做。
好几年前,经济好的时候,漫画的生意也好。
电影《风云》、《头文字D》、《Death Note》等的成功,也促使观众来找原著漫画,同时看更多的漫画。
港漫《神兵玄奇》送小兵器纪念品的方式,也风行了好一阵子。(我自己也有蛮多,还有一整套的《风云》人物棋子)
好景不常,年前老板娘被迫去外头打工,漫画店人潮越来越少,别说老板,连我都可以感受得到危机,也猜想可能会有收档的一天。虽然,心里是很不愿意看到的。

这间非常非常熟悉的漫画店关门了。我还能去哪里买漫画呢?还有谁能像老板那样,知道我喜欢看哪一类的漫画;记得我买了哪一些连载漫画,还会适时为我补进?(甚至容许我在店里看免费漫画……)

Tuesday 9 February 2010

上上下下的垃圾

垃圾,丢在电梯里。
随着电梯里的人群,上上,下下。

霸占着已经够小的电梯空间。
侵蚀着已经很不流通的电梯空气。
考验着已经很自扫门前雪的人性。
质问着以为已经很进步文明的文明。

把垃圾丢在电梯里的人,我知道你怎么想:
你就懒惰把垃圾提到楼下垃圾场去。
你原本想把垃圾丢在门外走廊,却又不想弄脏你自己家外面的走廊,于是丢进电梯,让负责打扫的清洁工人处理。你很可能还觉得自己做了好事——至少你让垃圾乘坐电梯到楼下。

把垃圾丢在电梯里的人,如果每个人都跟你一样,请问,你的电梯还会有空间容纳得下像你这样的猪脑袋与无敌自私的丑陋身躯吗?

Monday 1 February 2010

I signal already what

这大概是那些经常在公路上东穿西插的开车者,当发生车祸时最喜欢讲、也讲得最理直气壮的一句话吧。

上个星期,我就亲身遇上了。
那个八婆死硬吃进我的车道,驾驶技术又不够到家,结果撞上我无辜的车子。
我下车走过去:你干吗吃进我的车道?
八婆:I signal already what!

是的,她讲的时候一脸忿忿不平,倒过来怪我为什么不允许她的任意妄为。
开了讯号,就可以随意转换车道吗?还是要看情况的啊,八婆!
旁边的车道如果车连车,你也得等到车与车之间的空隙大到足以让你“舒服”地吃进去才好转换车道啊。
开了讯号,就可以霸道地逼别人紧急煞车来让路给你吗?那你不一路开着讯号灯算了,按照你的theory,别人就一定要让你,你就可以随意换车道,包你一路顺畅了啊!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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