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6 March 2010

媒体,请自便/辩

每当有丑闻出现,必然会有很多卫道人士出来呼吁大家不要再追踪,呼吁媒体不要再无良。所持理由通常是:丑闻主角的家人才是最大受害者,请不要再伤害无辜。
每次看到这种情形,我都会苦笑。

想当年,我也曾经非常不屑八卦小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专业”作风。但是几年来在这个圈子却让我不得不承认人在江湖的无奈感确实存在。
说得直接一点,往往首当其冲遭千夫所指的“无良媒体”,你觉得错的是他们,但站在他们的立场来看,他们也不过是做他们的工作、尽他们的本分。(当然那些侵犯隐私的狗仔不算)

想想,如果新闻报道不精彩,你就会觉得是记者烂,质问他们读什么大众传播,读到新闻也写不好。但如果报道了“过于精彩”的新闻(精彩定义见仁见智),你又要斥责他们丧尽天良,质问他们读什么大学,读到整天只会挖人家痛脚疮疤。
搞到人家最后只能用那句“你不可能让每个人喜欢你”来自我开解。

新闻没有贵贱之分,丑闻也是新闻,既然是新闻,就不可避免成为媒体报道的材料,所不同只在于市场及读者群的分别而已。你不喜欢八卦,就不要看八卦报道;让喜欢八卦的人继续支持他们的精神粮食。
反正又不是杀人放火,娱乐新闻的界限一向模糊。
青粥小菜各有所好,要是独沽一味只报道伦理道德标准100分的新闻,这个世界恐怕也不会有颜色。

真要评论道德,英文“成人杂志”《FHM》根本不应该有在本地报摊摆卖的机会;当年的“癫马”上空舞团、在圣淘沙名胜世界表演的美国脱衣舞男团,也不应该有受批准登台的机会;哪轮到“忠于报道”的本地仅有的两家夜报遭批判?

最可恶的是那些一面天天追读报道,满足了八卦心之后才来假道学地批评的人。就像前阵子在网路上奉劝本地女生小心被偷窥的“良心者”,结果被群起置疑他为何会“发现”那些偷窥网站后哑口无言。

其实,这个世界比他们更可怜一百倍一千倍的人,还有很多。
嗯,你应该知道我说的“他们”是指谁。


黄和栋
于《晚报网咖》15 March 2010

2 comments:

妮可儿 said...

Ermm....不知道你指的“他们“是谁耶??可以提示一下吗?

tonfucius said...

妮可儿:就是最近占据各大小报章版面的那对娱乐新闻人物夫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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