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9 November 2010

奇特的唱片宣传人员

一种米养百种人。一个唱片工业出百种唱片宣传人员。

因为工作,我必须时常与各大唱片宣传人员沟通。接触多,自然有幸见识到各家各派各大门徒各出奇招。

当年,我们邀请台湾乐坛天后拍封面照。照片出来后,马来西亚与中国版的编辑同事看了也喜欢。于是通知负责的唱片宣传人员K,新、马、中版将同步使用该封面。
还以为K会为了这个意外的一炮三响“免费曝光”而开心,结果,却接到她捎来的冷峻电邮:“当初并未同意贵刊马国与中国版的封面行使权,请务必等我方批准,否则我们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更啼笑皆非的是,天后台湾经理人对照片修饰有意见,于是通过K与我们沟通。一来一往数次后,K显然开始不耐,传话时语气开始不善。
本着一片好意,我建议,要不给我们天后台湾经理人联络号码,我们两方“当事人”直接处理,可免K夹在中间难做人。结果,K很不客气地吐槽:“那你意思是以后你们直接跟台湾方面联系就可以了,根本不用通过我们了啰?”

此事之后,我在与唱片宣传人员交涉时,总会提醒自己小心揣摩对方心意,也不再像以前那样轻易开口向本地宣传要外地经理人的联络号码,免得造成误会。

但,如此的“小心”,也并没有让我驶得万年船。
事关数年后,我们想到国外拍摄某艺人,于是向艺人所属本地唱片公司询问。结果,宣传人员Y问:“那你们会不会也带我们公司的人去?”
啊?
第一次遇到这种要求,我还着实愣了一下才回答:“恐怕没这个预算。”Y接着说:“没有哦,那你是要我们帮你们去做联系吧,那是很繁琐的工作哦。”
我当时想到前车可鉴,不过事到如今,也只好问了:“如果你不介意给国外经理人的联络号码,我们其实可以直接跟他们联系。”没想到,Y很快地答应了,干脆利落。

与本文前部提到的K完全是两种心态。但我对Y的心寒度绝对不比K低。
为自己旗下艺人寻找曝光机会、进行各方联系,本来就是宣传人员的工作。有机会找上门,宣传人员不因此而兴奋,却只着眼计较联系工作的繁琐,还想获取免费出国的“好处”,最后还“心甘情愿”把联系工作推出去,这样的“宣传”方式,已有迟暮迹象的唱片工业能不雪上加霜吗?

于《晚报网咖》28 Novembe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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