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 August 2011

所谓行善

有“中国首善”美誉的陈光标,累计捐出财物超过八亿人民币。今年四月遭媒体置疑他行善“注水”,更被网民炮轰高调行善为博人望。
对此,中国最卖座导演冯小刚在微博作了以下言论:
“高调慈善怎么了?谁规定必须低调呀?做慈善又不是做贼见不得人?有人愿意站街上发钱有什么不好?你觉得受侮辱了可以躲远远儿的别伸手,有拿了钱笑逐颜开的,有什么不对吗?人那叫领情。你看不惯陈的方式觉得恶心,有本事你脸上戴一袜套弄得跟蒙面大盗似的也站街上发钱呀。不捐的骂捐的装什么孙子呀?”
我在读毕大赞痛快之余,也不禁想到最近正进行的与行善有关的工作。

话说《女友》杂志今年欢庆35周年,即将在来临九月举办筹款活动,所得款项将全数捐赠MILK儿童基金。于是我们四处邀约海内外艺人拔刀相助,共襄善举。
先说本地艺人。经理人接到邀约后,开出了价码清单,随便露个脸、站个台,都还没说要附带什么才艺表演,更别说走钢丝、倒冰块的,已经要价四位数。
我们向经理人解释:这纯粹非商业非营利的慈善活动,能不能只收个象征式的车马费?
对方“斟酌”了之后回复:这就是我们公司规定的“非商业慈善出镜费”。

或许是基于“政治因素”,我们要不到“好价钱”,那好,转向海外艺人帮忙吧,找一个有分量的,演出两三首歌,希望可以引领民众捐款。问了本地的联系人,结果海外艺人价码更劲爆,表演的话动辄三几万,连非A咖的也要价一万,还要附带上杂志封面。
某台湾目前当红男歌手开价四万美金,说已经是“慈善义演价”,而那还只是演出酬劳,不包括艺人、经理人、发型化妆师的机票(连经理人也要求坐商务舱),和住宿(三间房)。

贵吗?我只能说,我们不是N机构,无法在电视上呼吁全国国民打电话捐款,不可能一个晚上筹到数百万(我们这整个活动啊,筹得十万已经偷笑……哦不,是大笑),说实话,就算陶得出五、六万来邀请你,我们还不知道你的演出实质帮我们筹得的款项,是不是会超出邀请你的所有费用呢。那,还不如直接把那五、六万捐出去来得干脆?

我当然相信艺人和经理人有他们的考量,就如本地的联系人说,因为过去太多的“不诚实”公司邀约艺人演出时都说是做慈善,但实际可能不是,而艺人“被骗”得多了,当然也学聪明了,定下的“慈善义演价”就与商演差得不会太远。

当然,也没人规定做慈善就得不计酬劳,但是,站个台、讲几句话,就要四位数?艺人搭飞机当然最少商务舱,但是,经理人也要?凭什么?

我想起五年前《女友》办30周年活动时,邀得张震特地远道飞来出席(而且根本不是配合他的任何电影宣传),除了在我们的摄影展及T恤设计投标慈善活动亮相,还帮我们拍《男友》封面、接受其他媒体访问,通告排得满满,而他,分文不收。
我向那位海外艺人的本地联系人说起,她说:是啊,你都说了,那是五年前。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包括行善。


于《联合晚报 · 网咖》2 Aug 2011
(此为原文,与报上所刊些许不同)

5 comments:

stiva said...

高調行善被人酸,低調行善無人閱。讀到馮小剛說的話也看得痛快。現在的“觀眾”也真的很難搞。

tonfucius said...

stiva:很多人吃饱没事干,很多人吃饱嘴巴痒,很多人吃饱爱complain~~
人就是这样。

雪铃 said...

赞!
行善其实就是一种心态。
不管高调低调,最重要帮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最重要。

那些领了钱还好意思站出来说做慈善的艺人/经理人/公司之类。可以的话真的不想花钱请他们,还要帮他们打出个“善人”形象。

tonfucius said...

雪铃:是啊,所以“行善”这档事很多时候都已经变质了,成了宣传手法之一~~

疯扇 said...

http://mybloggercon.com/award/register-sequence/
希望你再杀出重围。

Related Posts Widget for Blogs by LinkWit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