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9 December 2011

就要有这样的节日才过瘾

节日在现代都市人心中,很多时候都不比生日、纪念日等等来得重要。
曾几何时某人说,节日不过是另一个公共假日罢了;是感叹也好,是揶揄也好,反正大家不约而同点头认同的同时,并没有引起什么反思。
或许,再过几代人,传统节日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到时,取而代之的,会不会是以下的这些?

全球时尚节
《女友》时尚编辑Terence经常板起脸孔教训大家: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不时尚。当然,他指责的是在时尚圈混的我们一干同事。
为了自己feel good也好,为了美化市容也好,为了用衣装表达自己的statement也好,时尚,一半人趋之若鹜,一半人依然无动于衷。
全球时尚节真的实行,那应该会比较像是一个运动吧。嗯对,像讲华语运动那样,不过希望不用推广20年这么久。
想象一下,全球时尚节当日,全人类都穿着时尚,肯定赏心悦目,Facebook、Twitter、微博的图片上载率肯定破纪录。
当然,不是说你一定要名牌挂身上——讲过很多次了,时尚不、等、于名牌。

公定美容日
几乎与全球时尚节不可分割、两位一体。Make over,当然应该是从头到脚,由内至外。Ok所有的美疗医生、美容护肤品牌人员先不用谢我,虽然我的呼吁肯定为你们代来无限商机。
上平面媒体可以靠电脑修容,每天走在街上却是赤裸裸的呈现。你会自愿邋遢?你会不爱美?我不相信。
还在发不修边幅也可以很酷的梦?Come on,犀利哥已经原形毕露了。(补充:也没叫你去整形ok)

拉佛庆典
抱歉,此庆典无关佛祖,拉佛是life的音译词。是的,我痔疮,哦不,是我自创的。
什么是life?你有没有life?朋友在Facebook上留言,致力于工作与生活平衡,却总是无法取得平衡。我说,本来就不可能平衡,因为生活的份量应该比较重!可叹我们的天秤却总是斜倒向工作那一边。
是的,起码应该有个拉佛日,庆祝我们没有忘记我们还有life。
哦记得,当日也请别跟人吵架,因为我每次遇到不讲理和存心挑衅的无聊人,我都会用最不屑的目光、最嗤之以鼻的口吻对他抛下一句:get a life。

无脸日、不推日、非微日
环保日已经有了,可惜重视的人不是很多,影响无法无远弗届。
或许环保概念太大太广,想响应也变成老鼠拉龟无从下手(please lah,借口lor),倒不如更直接更专注一点,也容易对号入座一点。最简单的当然是呼吁停用手机或停用电脑,但做大生意的人会说你短路,人家每分钟上下几十万,你怎样停?可以呼吁停的,是(说真的)无关痛痒的脸书、推特、微博。
虽然现代人没有这些就好像生活少了什么,但真的失去了,你其实并不会少一块肉。
啊?不读脸书、不玩推特、不织围勃,与环保何益?你不会真的没有环保意识吧?自己想想。(看来要多推广一个“用脑日”了)

于《女友》December 2011 - Man Talk

Wednesday 14 December 2011

从“活粉”到“失败”



黄和栋与1003一哥DJ黄文鸿的纸上对谈

联想串烧
无限联想,连珠串烧;和栋嘉宾,轮流出招;你说你理,我说我道;天马行空,各有味道。


和栋:
微博公开粉丝数量的做法,让不少人很在意自己粉丝的多寡,更以粉丝数量衡量受欢迎程度与知名度。“活粉”是网友“养”的粉丝,会定时发帖、评论,不是只“关注”后就犹如隐形的“僵尸粉”。购买粉丝满足虚荣心,渴望被认可的心态不难理解,但不靠实力努力打造微博的可看性,投机取巧心理昭然若揭。当蓦然醒觉所谓的粉丝只是虚空数据时,会不会更添失落?

文鸿:
刚从朝鲜旅游回来,五天行程当中,不能带手机及任何电子产品。用不着时不时检查面簿、微博或简讯都可以名正言顺地不理(因为这些产品不能带入境)。刚开始有点不习惯,总觉得忘了带什么出门。不过,不到半天,我竟然非常享受没有这些电子产品纠缠的生活。回新之后,一度不想回复简讯或上微博面簿。现代人,真的很变态。

和栋:
神怪电影中时有出现道士施展“九字真言咒”,口喊“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双手连结九印,最后“破”字一出,轰碎妖魔。蔡康永在微博中问,为何妖怪会有耐性等人们念完咒语、结完手印?有人回答:“因为妖怪想学,在妖怪眼里,我们也是妖怪。”何谓正常,何谓反常,由谁定论?绝大多数人只用了脑子10%,若另外90%得以开发,我们又会做出多少“变态”事?

文鸿:
微薄经典语录说到,生活中存在不少多余的废话。其中一句是警察对着匪徒喊“站住!不要跑!”。香港电影《流氓医生》中,梁朝伟也问过糊涂警察刘青云这问题,刘青云回答:“不这样的话,别人不知道哪个是兵哪个是贼。”生活中,当你说出别人变态的一面,其实旨在告诉别人你是正常的。至少,你是有努力想不要那么变态。

和栋:
《女友》35年来420个封面风雨不改。有人问,女生都哈男偶像,为何《女友》封面独缺男星?回首彻查,不是没有,有印象的就只两个:费翔、梁朝伟。前者年代久远,无籍可考;后者上封面时正值事业巅峰,但结果该期却叫好不叫座。就如比较“有深度内涵”的男性杂志也只会是魅力型男在封面,要放个男人都爱的美女博销售量,奇怪,不管怎样就是会联想到FHM。

文鸿:
封面人物真的会影响销量?话说有杂志封面放了我们电台DJ合照,结果销量创下“记录”,哈哈。从封面作选择,大概就是现代人凭第一印象来作判断的模式。选择太多,速度要快,我们没有给自己时间好好去了解别人,了解自己。不过,我喜欢的杂志,我绝不用封面作判断,因为怕错过了里面精彩的哪怕只是一段文字、一个标题。不是有句话说,“不要用cover来评断”?

和栋:
记录,大概是名垂千古最快的方法,却未必是最容易的方法。运动员靠坚韧意志和不懈努力才能缔造纪录;那是最“正统”的破纪录方式。日本、台湾综艺节目中出现的玩摇摇、砌魔术方块、投电动篮球机高手,虽很“不务正业”,但背后的苦练与各类奥运选手恐怕不遑多让。走火入魔的有身上穿孔最多的男人(健力士记录),全身穿刺453件饰品,这种记录是破了,但,意义何在?

文鸿:
大学时期,教新闻写作的教授给我们看过一部运动竞赛的记录片,有短跑、举重、跳高、接力等各式各样竞技比赛,但记录的都是失败的画面。有跑最后一名的选手在自责、举重选手挑战失败一脸挫折、接力赛掉棒的遗憾画面,所有焦点都不在冠军身上。教授希望我们从不同角度去看一件事,也让我对人生有不同体会,别只把焦点放在结果,过程的感动有时才刻骨铭心。


于《女友》November 2011 - Chatroom

Friday 9 December 2011

见帅不帅

男人帅,是不是比较可能出轨,或者对不起伴侣?
这当然是个很老很老的问题了。有人说,这样的说法很out,现在早已经不是帅的男人会偷吃,而是有钱的男人爱作怪。
是的,有钱的话,不管你长成什么熊样,还是会有爱金的美眉扑上门。而有钱又帅的话,那是bonus。

说回帅的问题,咱们先不说会伤感情的钱。
有个朋友曾经矢志非帅哥不走在一起。问她,难道不怕帅哥诱惑多?她笑:谁说丑的就会安分一辈子?专一,讲的是个性、人性,讲的是责任感,跟美丑无关。既然如此,当然是找个帅的啊,至少,眼睛看了爽;至少,累了一天回到家看到的是赏心悦目的“家具”。

诶,好像有点道理。结果,朋友几任男伴,果然都是帅哥。等等,你是说“几任”?没错,走过几个帅哥,皆无疾而终。不是因为偷吃抓包,而是那几任男伴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莫非,帅哥没一个好人?哦,那也不能这么打翻一船帅哥,除非有哪个吃饱没事干的研究所还是调查局作统计。

不过帅哥肯定就是会让女人疯狂,看看市面上的偶像就知道。
当年香港四大天王冒起,帅的刘、黎、郭,唱歌功力有限;最会唱的张学友,偏偏是最不帅的一个。
台湾F4风靡亚洲,说到歌艺演技,大家心照不宣。这样的帅哥趋势,在娱乐圈永远不会成为历史,只会像历史一样——重演。

其实,比起男人迷恋美女,女人可能更会为帅哥疯狂。看看boy band和帅哥明星的走红度和受欢迎程度就知道,因为女生追偶像可以比男生更肆无忌惮,起码这个社会就比较可以接受。
台湾艺人屈中恒的老婆在《康熙来了》中,公然说自己可以为了吴彦祖抛夫弃家,如果Daniel愿意跟她在一起的话。
虽然,那可能只是效果,但也实在地说出多少人妻埋藏心底不敢说出来的“心愿”啊。

俗话说,见怪不怪,那是不是也见帅不帅呢?从上述例子来看,显然不是。
反过来说,男人也肯定不会见美不美,比如,不少时尚界的摄影师,娶的老婆都是模特,因为见惯了苗条模特之后,根本无法接受一般女性的非模特身材。

或许,帅哥美女见多了,要求反而高了。所以有句话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所以,也有很多女人结婚生子后,还是千方百计确保自己仍然保有亮丽的外表,绝对不能“输”给任何老公身边周围的女人。
反倒是很多男人会“随心所欲”地让自己变成uncle。嗯,别说没提醒你。自信,也要在一定的基础上才有立足点。包括外表。


于《女友》November 2011 - Man Talk

Sunday 4 December 2011

封神纪,人神大战之精彩序章

主编:郑健和
绘画:邓志辉
类别:港漫
集数:38 (完结)



老实说,在看这部漫画之前,我并不知道郑健和与邓志辉是何许人。唯一对郑健和这个名字所存有的印象,是之前曾略微翻阅过他作的另一部漫画《中华英雄前传》。
当然,那绝对是衝着“中华英雄”的名堂,而随意找出来看的。压根儿就没有任何期望。
果然,所谓《中华英雄前传》,说的其实是日本高手无敌的身前事迹云云,我只翻了数期,就决定那肯定只是一部沾着“中华英雄”的光,而出版来捞钱的东西。也就不曾对郑健和这个名字留下印象。
在看了《封神纪》这部漫画后,我改观了。

原本,还以为是借用《封神榜》为蓝本的改编漫画,结果完全不是那回事。故事以中国上古商朝最后一个王纣王为开端。众所周知,商纣王是出了名的暴君,他跟妖姬妲己以残虐敌人甚至自己人为戏,后来引起公愤,终被周文王与周武王父子推翻。
这个历史故事,无论小说或漫画,都已被重新创作了好几十回(包括黄玉郎从监狱出关之作《天子传奇》,画的就是这个故事),还有什么搞头?
结果,又再次地完全不是那回事。



和仔(郑健和在圈内的昵称)大胆翻转“正史”,将纣王创作成一个敢于逆天而行的君主。当时,地球上有所谓的神族存在,而人类基本是被神族所统领和管理的。神族的最高领导“天”,是他决定了让谁在地面上帮他管理人类。
而纣王在这个故事中,是一个不安天命,非常不听话的君主,于是神族决定革他的职,另行委任周武王来当老大(所以这个故事里,周武王反而成了对神唯唯诺诺的家伙,不过周武王在这里面只是客哩啡)。
纣王武艺高强,连番击败神族中的大神,最后“天”亲自出马,解决了他。故事完了?当然没有,那不过是开始,主角,原来不是纣王,而是纣王的儿子武庚。


武庚那小子是个典型二世祖,对战斗怕得要命,一心只想着逃命,结果他母亲(也就是纣王之妻,更是背叛了神族的神族中人)以神力救了他,而他也阴差阳错换了躯壳,改了样貌名字(新的名字叫阿狗!),躲过了周军的追杀。


之后呢,就是这个阿狗如何在惨无人道的矿地生活,如何发奋图强的故事了。而我在欣赏他的奇遇的同时,也不由不佩服作者的想故事的能力。
老实说,不仅是好莱坞闹剧本荒,港漫这几年来,漫画作者也是大量地直接拿别人的小说来改编,原创作品买少见少,而剧情好看的原创作品更几乎是可遇不可求。《封神纪》绝对是应该记上一功的。



画风方面,朴实、有点池上遼一感觉的画风,虽然少了水彩画式的绚丽,却拥有自己的特色。因为讲的是与拥有神力的神族战斗的故事,所以打斗方面免不了有超乎现实的“神功”出现,但另一方面那种拳拳到肉的硬撼场面还是很多,感官满足还是有做到。
哦对了,这部“第一辑”只有38集,当然不足够容纳整个推翻神族的故事(严格来说,《封神纪》其实只是人神大战的序章罢了),所以《封神纪2》其实正在连载中,而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让我失望,期待阿狗与冥族大将后杀进神域,与神族决战!
好看指数:4盏半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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