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3 April 2012

佣兵天下,画面比文字弱——也顺便说说当年香港漫画在版权法不成熟下的大抄袭



主编:黄玉郎
美术主笔:蔡景东、王晓鸿、梁绍纶
小说原著:说不得大师
类别:港漫
集数:25 (完结)


又是非原创剧本漫画。
黄老郎的漫画王国这么大,员工这么多,要养这么多人,当然需要一直有新作品出现。问题是,想好剧本的人才并没有这么多,于是,在原创剧本荒之下,最佳最方便的做法,当然就是用别人的桥段。


当年,版权法还不成熟的时候,偷拿别人桥段的事很普遍。黄老郎自己就乐此不疲,他老人家最引以为荣的三大巨作,就狂抄别人的东西。


《龙虎门》里头的武功和人物很多都是抄袭武侠小说里的,甚至还随意修改,改得“最经典”的莫过于九阳神功。
九阳神功出自金庸笔下,最早的时候,九阴真经和九阳真经都源自达摩,后来因为有人反馈,觉得这武林两大奇功都出自“西方人”之手,自己一直在那里推崇中华民族的武术多厉害,也未免太挂不住面子,于是在之后的《倚天屠龙记》改版中,才写成是王重阳当年与一奇士斗酒,之后王重阳让奇士看了九阴真经,奇士认为阴气太重,后来躲在少林寺里创作出九阳真经。
到了黄老郎的漫画笔下,大概是为了少一点混淆,就干脆把九阳神功的创者写成了是王重阳(当然,王重阳也是金庸笔下的人物)。
人物方面,经典的罗刹教主火云邪神的名号如此威猛,却根本不是黄老郎想出来的,而是取自柳残阳小说《天佛掌》里的人物火云邪神厉勿邪。
在旧著中搞风搞雨了好多期的星宿老仙、其看家本领吸星大法和毒功,都是抄金庸的《天龙八部》的。


黄老郎的第二部长篇作品《醉拳》更离谱,一开始的金铁双尸是“借用”金庸《射雕英雄传》的人物;之后出现的四大恶人则“借用”了金庸《天龙八部》里的人物。
再之后的所谓中原四仙,很明显也是偷了《射雕英雄传》的四大高手的idea。而四仙中的毒仙,住在蓬莱岛,精通琴棋书画,有个精灵古怪的独生女儿仙儿,后来恋上了主角王无忌……天啊,完全就是《射雕英雄传》中东邪黄药师、家住桃花岛、有女黄蓉、恋上郭靖的桥段啊。
虽然之后《醉拳》还是有志气地原创,哪知道只支持到了XX期左右(抱歉,确切哪一期开始不记得了),竟然笔风一转,完全照炒起《射雕英雄传》……于是四仙之外,硬生生地多了东南西北四大高手,原本应该是耍醉拳的王无忌,遇上九指神丐洪七公,学起了降龙十八掌……(个人觉得这是最离谱的,书名叫《醉拳》,主角却转起学起掌法,实在说不通),后来也到了蓬莱岛,遇上了老顽童……
还好,黄老郎最终有悬崖勒马,在第100期左右,又回到了原创剧本。不过那照炒《射雕英雄传》的几十期,已经为这部经典之作蒙上永远抹不去的污点。除非黄老郎也想来一个“新著醉拳”,重新演绎……呃,还是不要吧,有一个《新著龙虎门》就够了。其实几年前邱福龙画过《黄玉郎醉拳》,就是重新演绎王无忌、小剑仙的故事,有时间我也会写成看后感。


黄老郎的第三部长篇《如来神掌》,当然不用说,开篇明义地公告天下,他就是拿当年柳残阳的小说来画成漫画,只是把原著中的主角江青(后来改名龙剑飞,应该是因为江青这个名字犯忌……对中国近代大事件有所知的朋友该知道我所指何事)在自己的漫画中改为龙天。
不过柳残阳的原著小说可能发挥空间不够大,所以黄老郎很快地就解决掉,继而光明正大地照抄金庸的《倚天屠龙记》,漫画中死去的龙天成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张翠山,龙天的遗腹子龙仁,就是《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了。


老实说,当年黄老郎这么省脑汁地狂抄别人的作品,是很卑劣的行为,这也肯定是他作为香港漫画大师的最大污点。
后来黄老郎主动接触金庸,拿到金大侠的版权,正式画了《漫画神雕侠侣》。老实说,还真不知道黄老郎到底是怎么去面对金庸的。(金庸当然是不会去看《龙虎门》、《醉拳》、《如来神掌》,会不会根本就不知道黄老郎当年到底欠了他多少版权费啊)



哇,“外传”居然说了这么多,该言归正传了。
说回《佣兵天下》。这是网络小说家说不得大师的作品。我没有看过原著,所以也不打算比较。就直接以一个漫画读者角度来说一说。

首先是故事,这部作品的世界观蛮宏大的,背景是完全虚幻的场景,充满魔法、魔人、魔兽、精灵、龙,幻想度很高。
所谓佣兵,是这个世界里的一种正当职业,也是名成利就最快的职业——如果够厉害的话。主角艾米和大青山,就是以小佣兵起家,因天资、因机缘、因努力,最后成为传颂后世的佣兵王。
这样的故事,发展的情节其实很有限,或者说都在意料之中(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所以由始至终,我在看这部漫画的时候,并没有很被吸引。即使是到后来的众神大战,比较壮观,但还是不很兴奋。


剧本方面,可能因为原著是长篇小说,漫画总是无法单纯以画面很好地把故事说完。就像看电影的时候,如果总是要借戏中人物的口来叙述剧情,就表示剧本写得烂。
《佣兵天下》是旁述太多太细,很多时候连武打场面也只是草草带过,直接地只以文字交待。既然是这样,那又何必看漫画?直接看小说就行了啊不是吗。


漫画,当然要谈画工。《佣兵天下》的美术,老实说很粗糙,我觉得黄老郎打上自己的名号为招牌,只不过是害了自己,因为他放手之下的几个美术主笔,都没有很厉害,不管是场景、阴影、武打场面,都无法叫我满意。

《佣兵天下》最后是在第25期草草完结,这,是很合理的收场。


好看指数:1盏半灯


Friday 20 April 2012

走路有风

明星发型师David Gan说过:手表和鞋子是男人最重要的佩饰。
虽然当时颜先生有在代言手表,但我相信他不是为了“打广告”才那么说的。男人毕竟不同于女人,戒指、手链、项链、耳环等等的不是不能戴,拿捏不好就会变妖变娘。手表则完全地个性分明,只要你不是男儿身戴上一只女装表。
至于鞋子,穿在脚上,如果“从头打量到脚”,那就是视线最后落户的地方,也可说是一身打扮的句点。而穿上一双cool的鞋子,自然也就是最完美的句点了。

多年前与城内知名摄影师Ivanho Halim到香港拍余文乐,我留意到Ivanho穿的白鞋子。老实说,我那时还有着白鞋等于“校鞋”的概念,就像即使到现在还是会听到某些男人认定上衣的颜色不应该比裤子深那样的让人觉得好笑。
问Ivanho为什么喜欢白鞋子,他笑笑:“就是喜欢。”

《男友》资深时装编辑Terence是极深度的鞋痴。他的名言是:每一次换季,可以不买衣服裤子,就是不能不买鞋子。所以,他的战利品满满充斥两个大鞋柜,我只是从他“爱疯”上的照片看到,已经很震撼于他爱鞋的疯度。

几年前我的鞋子颜色还冲不破灰、褐、黑、蓝,如今却多了白、黄、米色。虽然还没有红和青,虽然还是以单色为主,暂时也还不打算进军图案系,不过在basics和classics的基础上加a touch of something的画龙点睛概念,已经成长。
时尚感肯定可以培养,但我不觉得应该大幅度跳tone。反正以这个都市目前的男人时尚度而言,掌握我刚刚提到的画龙点睛概念,已经足够让你在街上走路有风。
慢慢来,比较快。


于《男友》Tod's时尚别册 SS2012 - Editor's Note

Thursday 5 April 2012

从“男缀词”到“浪漫花样”



黄和栋与艺人曾诗梅纸上对谈

联想串烧
无限联想,连珠串烧;和栋嘉宾,轮流出招;你说你理,我说我道;天马行空,各有味道。


和栋:男性时尚购买力大增,一票男缀词语平地冒起,如Manbag、Manties、Murse、Mewelry、Mandals,甚至Mankinis、Mantyhose等等。创新文字是时代更新的必然产物,网络文字同样层出不穷,纯属好玩,问题只在于走火入魔的界线该画在哪里。其实珠宝、拖鞋并无性别之分;钱包本来已有wallet这个词;包包从外观可辨男女,bag字则两性通用无伤大雅;比基尼和裤袜还是属于女人的吧,男人有必要抢滩吗;最受不了的该是manties,男人雄风荡然无存啊。

诗梅:这几个月我有了新的“迷恋”,没到那里去我就会浑身不自在。从没想过,上健身房也会让我有奇妙的感觉。每天都健身,连老公都好担心我会走火入魔。其实健身吸引我的原因,远远超越了能穿回XS尺寸的虚荣,我更爱那在运动时和自己心灵对话的时刻,与其他在健身房里的人也仿佛有了一种类似Matrix般的梦幻默契。流了一身汗,让身心释放出一种自在与喜悦。健身也可以有这么多的感触,也许我真的疯了……

和栋:记得当年买票看《Matrix》时,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片子,只是很随心所欲地碰运气。在戏院里承受一浪接一浪的精彩,散场后再也忍不住去搜查才发现,著名华人武指袁和平居然把拳脚开展到了梦工厂好莱坞。惊喜,原来大有来头。有人喜欢看过介绍读过影评才看戏,说可以大大减低浪费时间浪费金钱看到烂片的几率。我是永远都无法从容地面对迷路,但我不介意赌一把时间随机看戏。人生的惊喜,无法经营,亦无需大费周章。

诗梅:“人”这个字应该是中国古代最早创造的字之一,却也是我们人类至今还在摸索的学问——如何学会“做人”。在这个“现金”文明社会,这门学问也许连学校也无法真正的教导。说你“会做人”,好听的话是high EQ,不好听的话就会被套上“Mr PR/Miss PR”的尊称。庆幸的是,人类的悟性是卓越的,我们也会在“社会大学”残酷的教导下成长。我深信由心而发的真诚,想说就说,不像说就无需多谈。Whatever it is,我最喜欢的还是和“人”同音的“仁”。

和栋:好的PR是与人打交道的高手,让对方如沐春风的同时,自己也完成使命,最厉害制造win-win状况。这一向是我人生课题中最弱的一环,因为我懒惰找话题,懒惰陪笑脸,懒惰花心思揣摩对方心理。遇过最让我敬佩的PR,整个饭局谈笑风生,只字不提她代表的产品,更不过问报导产品的机会或版位。可惜施恩不忘报的精神,在功利主义和KPI充斥的时代早已荡然无存。当然,我也必需承认,很多时候是因为某些无冕皇帝真的滥用职权只捡便宜,坏了媒体招牌,吓怕了PR。

诗梅:
和hubby buddy baby结婚四年多了,很庆幸有时还有新婚的感觉。这都不能视为偶然或必然,而是不断的细心经营。婚后的我反而变得更浪漫,会花心思搞很多“花样”:买神秘礼物;扮演女佣娱乐刚下班的老公问“Coffee sir?”;有时却又会很无聊地投诉“你们男人结婚后都变得不浪漫了”。其实男人真的很无辜,他们专注于工作,并不表示没把女人放在眼里,在事业上的冲刺其实也是一种爱情升华的表示。男人的沉淀加上女人温柔的呵护;赤子之手,与子偕老,不会只是个梦想。一定要幸福哦。


于《女友》March 2012 - Chatroom
Related Posts Widget for Blogs by LinkWit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