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1 October 2012

Another Earth


有一派空间论是这么说的:不同空间有各自的宇宙,但不同宇宙里的事物基本上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空间的隔离像是一面面的镜子,不同的宇宙就是镜子中反射的影像。

但因为毕竟是不同的空间 / 宇宙,所以之中的事物大同之外,存有小异。怎么个小异法,倒没有一个既定的规律,最常讲的,就是空间宇宙A里的Peter,在空间宇宙B里,虽然人长得一样,但可能性格不一样。要是你站在两个空间宇宙的中间,你就会仿佛看到一个精神分裂的人的两面。

呃,干嘛突然说起科学幻想来了?其实只是做个铺叙罢了,要讲的,是如果真有另一个空间,另一个宇宙,另一个地球,另一个新加坡,另一个我,那个我又会是怎样的呢?(在讲这个之前,如果不搬些“大道理”出来先吓唬人一下,哪显得写作人的层次?哈哈)


$$$$$

空间A的我,是亿万富豪,钱多到花不完。想做什么,用钱砸下去就做得到。有钱不是万能?另一个空间的我就会实际证实那是错的。钱买不到幸福?酸葡萄心理,富豪只会唾弃,更加瞧你不起。

空间B的我,身无分文。于是成天自怨自艾,眼红人家随手拿个25万,却没想到人家究竟做了多少努力。继续不发奋图强,当然,就是继续穷困下去。


Angry Bird

空间A的我,脾气极好,好到每个人都说我是好好先生,新时代标准好男人。可是我却好到什么都依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气生财”,所以我也变得没有性格、没有原则。我的原则就是以别人的原则为原则。

空间B的我,脾气暴躁,生人勿近。人家都说,大艺术家都有大脾气,说得好像因为他是艺术家就得忍他。可是为什么要忍?没有他,这个地球还是继续转;没有他文明不会倒退20年……慢着,在说谁呢?不是在说我吗,但我又不是艺术家……哦可能是喔,另一个空间的我,原来是毕加索的后继大师毕比得。


Fashionista

空间A的我,从不注重穿着,他人的眼光完全无法影响我。重点是,我又不是穿着皇帝的新衣出门,干嘛用有色眼光看令伯?我身上穿的也是用血汗钱在服饰店里买的啊。你这么不爽,干嘛不去批评那间专卖你看不上眼的服饰店?下药要对症,擒贼要先擒王啊。

空间B的我,时尚有型,下个楼买个面包也得确定头发set到美美,身上的衣装和配饰没有match错,才肯开门。然后我的房子有一半的空间是用来堆放不断换季不断累积的服饰。直到我家人无法忍受,把绝大部分已经绝少有可能看我穿戴的服饰,让开开心心的救世军搬去救世。我还因此和家人大吵一顿,毅然离家出走。是的,这么不明白我的家,还眷恋什么?


Geek

空间A的我,是Mr IT Savvy。两台智能手机交替使用,还有一台在家里备用。不是端着Macbook Pro就是夹着iPad随街走。在云端天上遨游的时间比在人间地上多。六、七个社交平台同时update只是举手之劳。是hor,好像很久没跟人面对面讲超话超过两分钟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life goes on,well。

空间B的我,已经被现代都市人列为濒临绝种人,只差没被博物馆受邀每个星期去展览一次。为什么?家里没电脑,只用打字机;手里没手机,在外面要打电话就随便找个店家借用一下;一个小收音机已经是最大的电子奢侈……是的,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干嘛不依循古训?开卷有益啊,手捧书的感觉、手本纸页的味道,你体会不到?真是孺子不可教。还有那辐射哪,还怕医生的钱赚得不够多吗?



于《女友》September 2012 - Man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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