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6 May 2015

不开心的权利



同事的女朋友跟她男友吵架了。原因:男友了一她完全不喜西送她。
她生气的理由:什么在一起么久了,他是不懂她喜什么不喜什么。真的很没有心。
他不爽的理由:是特地礼物送她的,这样的心意她不但不受,还发飙,太不 / 搞了。
同事:“就是要求有高低的问题,每个人都会对其他人有要求,越亲密的人,要求越高,越难满足,就越有可能意见分歧起冲突。所以最好就是凡事不要有要求。没听过知足常乐吗?”

乍听,确实有一定的道理,我也不否认对他人有要求,很多时候会出现寄望越高,失望越大的局面。所以俗话说:对自己要求高,对别人要求低。
但想深一层,又似乎有待商榷。
以男女关系来说,我们常说的择偶条件,无论是善良啦、有上进心啦、有幽默感啦、孝顺父母啦、爱动物啦等等等,其实,不就是我们对另一半的要求吗?
人海茫茫,众里寻他/她,何以花这么多时间与心思,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我们有要求。
他娶她做老婆,她把一生交给他,无非是千挑万选了一个自认可以满足自己对另一半要求(就是满足自己的择偶条件)的人啊。
当然,婚前觉得ok,婚后(或年过一年之后)发现不满足了,不管是自己要求高了,还是对方懒得满足自己要求了,那则是另一个问题了。

说回同事的朋友那件事,要求伴侣了解你的爱与不爱,这其实对很多人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
试问如果伴侣不懂你,又如何与你共度一生?我们还常说,你的终身伴侣也应该是你的爱侣、挚友、心灵伙伴。这,都是要求。
粉丝可以上网谷歌心仪但永远触不到的偶像的喜好,并了如指掌,那,对天天与你在一起生活的伴侣有同类要求,或许并不过份。看,都说是天天生活在一起了,那你怎么可能没有观察到对方的喜好呢?
说到底,可能真的是有心没有心罢了。

当然,对方送礼物给你,你应该感激,我们不应该抹杀那一份心意。
但作为伴侣,因为收到你不喜欢的礼物而开心不起来,你,有这个权利。



于《女友》January 2015 - Ma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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