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3 October 2015

与陈子谦导演的Q&A


人的印象就是一个时间追逐者。
当年拍《4:30》的候,Raymond Weil在推出Tango Sports Chronograph时特别送出六只,第一只给了Janet Jackson,第二只给了我。原因是他们发现我从拍短片开始,就一直在片中追时间,也代表我是一个lover of time。我觉得很荣幸。

时间是我的情人,也是我的敌人。
有时我会比较浪漫一点,觉得能活在过去是很幸福的,因为活在当下很多东西你感受不到,只有在失去时才体会到。所以时间也是一把双刃剑,你既爱它,也恨它。

我也曾当过鸵鸟。
我跟祖母感情很好,记得那一天我在睡觉,却传来她过世的消息,家人都马上冲去见她最后一面,我却逃避,还跟朋友聊天,就是不肯去面对这个事实。结果到了今天,这成为我这辈子最遗憾的事。

我弟弟曾发了一个传呼机简讯给我:再不回家他就去报警。
那时我18岁,在制作公司实习,每晚都去夜店狂欢,玩累了就跑去公司睡觉,早上直接上班,晚上又party。这样周而复始,家人根本见不到我,也找不到我。直到我弟弟受不了了,下最后通谍。那时我也都跟一些比较“流氓”的朋友混在一起,家人应该也很担心吧。十多岁的时候就是年少轻狂,又刚好有了所谓的“自由”,就“失控”了。

遭遇挫折未必是坏事。
拍《15》的时候,片子被禁,又被部长骂,最后还遭封杀……是我人生和事业上一个很大的转捩点,但反而给了我更强大的“反弹”力量,让我更坚强。

我曾经只做自己觉得快乐的事。
30多岁时,成立了自己的小公司,只有一个全职员工,公司一年只做三个企划,而且只做“发自内心快乐”的企划,基本维持公司的营运费用——还得起租金、付得起我和他的薪水,就好了。很爽。

时空交集很有趣。

如果要再拍一部与时间有关的电影,我会想拍一部爱情片,主角一个活在未来,一个活在以前,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有时会交集,之后又各自回到各自的时空生活。我对这类“未知目的”的东西很感兴趣,目前还在探讨中,希望有机会成真。



于《女友精表》2014/15 -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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