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9 December 2008

为了一个吴淡如

又挣扎了。我是说到底写还是不写。
这一次更明显,也更敏感。


结果还是写了。很简单的理由:不写心里不爽。
于是我牺牲睡眠时间,写。

就是今天,开会的时候,同事A说:对头杂志找了知名作家吴淡如写专栏。
上司听了,对我说:之前不是说要找一些重量级的作家为我们写专栏吗?为什么没有继续进行?你看,现在人家找了吴淡如。
言下,颇有怪罪我的意思。起码我酱觉得。
(几年前,当《蛋白质女孩》畅销的时候,我找过王文华,邀请他为我们写专栏,他婉拒了,说没时间。刚才上司是怪我说之后没有继续找别的作家)

我当时说:吴淡如是这么出名的作家,稿费肯定不低,我们哪有钱请她写稿。
上司说:会要多少?一篇$500吗?我付得起。

此话一出,我心里火滚。
不久前才跟我们说,要cut budget,以往sub出去给特约做的稿子,要逐渐“回收”给自己人做,省钱。
言犹在耳,现在却说有钱?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一下要cut budget,一下又像中大彩,可以付给5个人的稿费一次给一个人也没问题?什么跟什么啊?
Buay Tahan啰,这种朝令夕改的事情,实在发生太多次了。Direction可不可以清楚一点,不然真的很乱,被怪罪也很冤枉。

第二,其实上司根本不懂谁是吴淡如,单凭同事一面之辞说她很厉害,就信了。有没有搞错,可能你看过之后根本不喜欢她的文字呢?(老实说,我就没有觉得吴小姐的文章很好看,起码没有好看到我会想找她付高价写专栏)

第三,说实在,我们这本杂志里所有的特约作者,95%以上是我找来的(包括资深和很不错的文字人),没有功劳,难道也没有苦劳?需要为了一个吴淡如,酱子过河拆桥?不见得你有找了那个威水的作家来写稿啊?

第四,你自己整天往外跑,内部没有我看着,行吗?为了一个你自己都不清楚是谁的吴淡如,怪我?(这点本来是在不想讲……)

Anyway,这篇东西写得很不爽,写了也不爽,因为边写就边想到种种不快,种种压抑在心里的不爽。
TMD,不写了……

棒球狂想曲,短距离的狂想

作者:青山刚昌
类别:日漫
集数:1 (完结)

这是青山刚昌(对啦,就是画《名侦探柯南》的作者)10多年前的旧作。
买下它的时候,也是10年前的事了,那时柯南才刚开始,虽然很好看,不过想到一定会是很久以后才看得到结局的超长篇,就有点显。
所以,一看到这本难得看到的青山一本完作品,当然马上买下来。


书名说是狂想曲,确实是有很大的幻想成分在其中。
一个爱打棒球,却打得不好的普通高中生,每次下场比赛,却都会吸引观众,原因很简单——他拥有与巨人队的棒球明星长岛一模一样的名字。观众其实是去看他出丑,当作消遣罢了。
长岛很希望能够一棒惊人,一次机缘巧合下,获得神奇球棒——只要放钱在裤子口袋,就会发挥超实力,打出全垒打。(钱也会像车子过ERP那样被神奇地吸走)而钱放得越多,球棒的威力就越大。
为此,长岛拼命打工,来满足球棒的需要、自己的虚荣心。


当然,事情没这么简单,长岛挥棒前放钱进口袋的动作终于被对手看破,并被设计破坏。
更甚的是,最后出现了一个超级厉害的投手,而他的秘诀,竟然是与神奇棒球一样只要有钱就能发挥超级投球力量的神奇手套。最让长岛头痛的是,这个人很有钱……


本书的幻想度很不错,情节的编排也蛮有吸引力,起码设计出一个拥有同等实力的对手酱的安排就很能让人追看到底结局如何(虽然大概也猜得出,只是等着看作者如何编写细节,以及如何说服读者)。
其实酱的短篇(也有人说一本完的应该算中篇),比较适合繁忙的都市人,太长的真的看到有累啰。
再说一次,已经出了63本的《名侦探柯南》,真的太太太太太太长了~~而且感觉作者还没有要收尾,天啊,还是快点见好收,研究一下新企划吧?(说真的,近期的柯南,真的没有以前这么好看,感觉作者黥驴技穷了)


好看指数:3盏半灯

Thursday 25 December 2008

最花时间的家务

是什么?扫地?抹地?洗碗?烫衣?
答案是------
跟“衣”有关的一切,包括:洗衣、晒衣、收衣、折衣、烫衣……

OK啦,这个答案有点玩臭我承认。
重点是,为什么突然有感而发?
因为哦,小女儿今天第二次出门时吵着不要穿回和第一次出门时的同一套衣服,我和老婆语重心长地教育她:反正有不是去同一个地方、见同样的人,而且那套衣服也没弄脏,就别再“浪费穿”另一套新的了,洗衣服很麻烦的……
然后,我就把刚才说的那些搬出来:洗衣、晒衣、收衣、折衣、烫衣……

后来自己想想,确实如此,为了换穿一件衣服,就得洗衣(虽然现在都是用洗衣机,但遇到那种会脱色的还是要手洗),洗好了要晒衣,衣服干了要收衣,收了要折衣,折了要收进衣柜,等要穿了又要拿出来烫(如果有需要烫的话)。
做了这么多事,就只为了换穿那件衣,程序是不是很繁琐?是不是很麻烦?

你没想过这个问题吧。

未来,能不能发明简化这整个过程的东西?可能是一种把脏衣服丢进去,就会自己洗净净、烘干干、烫直直、折美美的机器。
当然,还是要自己把衣服收进衣柜的啦。除非有机器人代劳。对啦,不然女佣就没事做了,呵呵。

圣诞节,看几乎每个人都在blog写与圣诞有关的格文,我却写酱的topic,果然是够另类。(自己讲自己)

Sunday 21 December 2008

七年之痒

最近老婆刚买了一台数码相机,是Canon IXUS 801S,香槟色。

这个型号有5种颜色:
银色--我们的旧digicam是银色,买新的当然要换一下。
蓝色--看旧了有点普通,就是不耐看啦。
褐色--太沉重。
粉红色--太girl,老婆说如果我拿去用就整个娘掉了。(相机是买来share用的)

反正香槟色就很好看,也很in,其实没买前老婆问我,我连传单都没看就直接说买金色的好。可见一早就先入为主了。
现在这个虽不是金色(金色的是另一个型号),香槟色也很接近我心目中看中的颜色。
还好,我们品味相近。


旧的那台是SONY DSC P5。用了7年。
年前就发现两个电池都相继出现问题--老是charge不完,charge完以后拍没几下就low batt……
最近发现新的问题--monitor上出现不知名水珠。
发现时蛮懊恼的,因为这台相机是老婆买给我的结婚第一周年(2001年)礼物,意义非凡。
不过相机当然不比钻石黄金,wear and tear难免,功能失去,被打入冷宫是早晚的事。
当然,它最终不会被丢弃,还是会美美地收藏起来,留作纪念,见证历史。
毕竟,我是很念旧的人。
真的,我的手机都舍不得换,除非坏到无法修,或不值得修,不然都不换。换了以后旧的也还在,都没有在买新手机时trade in(酱做是不是很傻?)。现在那些旧手机都变成我孩子的玩具了。

当年的SONY相机,只有3.2 megapixel,价格就已经过千。而且赠送的记忆卡才4还是8MB。
我们还再自掏腰包买一个128MB的记忆卡,和一个spare电池,又多花了百多元。
7年后的今天,这个Canon相机,8 megapixel,才$349,除了附送的有送好像没送的32MB记忆卡,还免费送多一个8GB记忆卡(当然,这是促销特惠啦)。老婆刷UOB卡,又免费拿多一张4GB记忆卡(可惜不是送电池,不然就完美了)。

科技真的是日新月异。
7年后,数码相机又会提升到什么境界?
自动按钮?永不模糊?声音操控?
还是,数码相机会完全绝迹,因为被附有已经提升到与数码相机同等级别的摄像功能的手机取代?

耸动,不等于造假

几天前又看到报纸标题造假。
标题打的是:《小娘惹》……也破《雾锁南洋》纪录

先说一说背景,免得不知情由的人一头雾水。《小娘惹》是目前新传媒在电视播的剧集,由欧萱、白薇秀等主演,《雾锁南洋》则是……嗯,30年前吗……当时新传媒前身的电视公司拍摄的首部长篇电视剧,由黄文永、向云等主演,缔造了至今仍无其他剧集可破的收视纪录。

我看了该篇报道标题,再读了报道,却发现,原来纪录还没破,只是《小娘惹》的收视强劲,电视台高层受访时预测(注意,只是“预测”),有可能会破当年《雾锁南洋》的纪录。

有没有搞错?酱也可以?
我当然知道小报一向来喜欢打耸动性标题,来吸引读者,但耸动并不等于造假,也不等于不诚实。
据实报道,仍然是每个媒体应该最起码遵循的原则。
你要打那样的标题,可以,但最少请加个良心问号在标题后吧?
而且还直接就在报道里破空头,是要让读者看了之后大鸟你骗人才爽吗?
要耸动,又要原则,当然,那需要一定的功力。
很遗憾,看到的是最懒惰的做法。

或许我这种个性和原则在小报工业里无法生存,但我就是没办法昧着良心做事。
还好。

Thursday 18 December 2008

超血腥广告

新马东南亚一带肯定不会看到的广告。
警告:血腥,很血腥,非常血腥。
看到血会晕的人勿看。

这个到底是什么冬冬广告?

原来打的是多伦多公演近400场的恐怖音乐剧《Evil Dead the Musical》。目前正在韩国首尔公演。

你可以去evildeadthemusical.com看看它的短片。

Wednesday 17 December 2008

这么靠近的臭脸,实在难顶

不得不承认,写这篇格文,我确实有犹豫。
因为会很直接,会很明显。即使我最后不揭盅,也自然会有人对号入座。
不过犹豫归犹豫,一想到是自己的部落格,是自己的地盘,所有部落客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的理直气壮,就都涌出来了。

好像从来没有需要每天这么靠近地看到一张臭脸过。
我不知道他到底每天在臭脸个什么劲儿。
不爽就别干啊,干吗死皮赖活地窝在那儿,然后整日价摆一张比臭豆腐还臭、全世界欠他500万的脸。
会(很严重地)影响其他人的情绪的懂不懂?
看样子肯定是不懂的了,不然也不会把脸臭到这么彻底。

到底谁得罪了你?
你不爽,可不可以有种一点去跟那个你不爽的人摊牌?坐在那边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然后旁边的人招惹你了吗?有空可不可以去读多点书,学学什么叫城门失火,别殃及池鱼?
还是,其实每个人你都不爽?
或许吧,很遗憾,你身边的人,可能待人处事上,都有无法令你满意的地方,或可能更直接地触犯到你的地雷。但请想想,如果你跟每一个人都有过节,那问题其实会不会出在你身上?
你这么冰雪聪明(表面上,至少),又这么相信某种神奇力量,应该不难体会/悟出这个浅显的道理吧。

如果臭脸能解决问题,那我当然没有理由妨碍你继续臭下去。
但很明显地你坚持了这么多个月的臭脸,并没有为你带来明日的欢笑。
我完全不要求你像弥勒佛一样,也没要求你要有多么地配合整组的行动,但请起码有点基本礼貌。
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值得你改变表情,那麻烦你自动消失吧。

(写完了,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很厉害写这种对人不对事的文章……)
(过了凌晨,果然是开始乱性了……)

Monday 15 December 2008

女人,(其实)你不需要这么虚假

“善意的谎言”到底是谁发明的?
大家都认为,披着善意外衣的谎言,即使是骗话,也因为它欺骗背后蕴含的无限好意,而卸下负面意义,冠上正面光环。
问题是,这个讯息发达的时代,你所谓的善意的谎言,真的能够瞒天过海吗?万一被揭穿了,会不会适得其反?
我说的是男女之间最常说的善意谎言。当然,因为这是男人的地盘,所以目标设定为女人讲的(她们自以为的)善意谎言,现在,就由我这个男人一一戳破。

我(就)喜欢这样的你
这句话,从刚堕入情网的女人嘴里说出来,可信度百分百。但从一个结婚多年的女人口中吐出来,折扣是肯定要打一打的。

尤其当你那个当年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男人,因为不留人的岁月而变成身材肥胖走路蹒跚头顶无毛下盘无力嘴上啰嗦的uncle的时候。
哪个女人不希望身边的男人有金城武的样貌、Rain的身材、萧敬腾的嗓音、梁朝伟的气质、周润发的气度?
说出心里真实的感觉并不讨厌,重点是该怎么说、什么时候说,搞不好还可以给男人一记当头棒喝,让他跟积极地去改善生命。
你继续说善意的谎言,男人难道听不出来?(男人不是不想用脑,只是想把脑用在应该用的地方)最后弄到他更自暴自弃,难道是你想要的结果?

我喜欢去你家(和你家人聊天)
每个人的upbringing都不一样,生活习惯可以南辕北辙,要接受伴侣一个人的习惯已经不容易,更何况是对方全家?

你能够表现大方得体、能讨家翁家婆欢心、能与对方兄弟姐妹打成一片,当然最好;真的不行,没人会怪你,真的。
男人深切明白勉强是没有幸福的道理。重点是,除了逢年过节,平常也当然得去拜访一下,不需要掏心掏肺,记得遵守基本礼貌就很足够了。
你是真心跟男人的家人合得来,还是假意配合,难道男人还看不出来(男人没你们想的这么神经大条ok)?
如果明明都摆明你不喜欢还强迫你迎合,那就是男人的错,毕竟,男人也未必喜欢去你娘家。所以我说啊,大家扯平,做好应做的公共关系之后,再痛快享受二人世界,应该是最fair的了吧。

我(完全)不介意你看别的女人
女人,你真的不介意吗?女人,你真的以为男人会相信你说这句话时的诚意(如果有的话)吗?

你故作大方讲酱的话,结果男人乘机光明正大,到时心里暗自锤到半命的是谁?广东人说的:自己拿来衰。
是男人就爱看别的美眉,你不可能阻止的。是女人就会吃醋,男人也很明白。
反过来,你一直盯着路上的猛男帅哥,男人也会受不了。
和平共处吧,看到真的值得看的,无论性别,不妨一起看,一起comment一起gossip,反而可以增加共同话题。
更厉害的话,两个人一起打造外形,反过来,成为别人的目光焦点。

我喜欢你的朋友(们)
又是一个族群的问题,跟家人的状况差不多。

女人可能很讨厌男人的朋友都是一群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整天高谈阔论醉谈理想却又什么都没做,结果只懂怨天尤人的家伙。
反过来,男人也可能很讨厌女人的朋友都是一群整天说时尚谈美容,只懂风花雪月,家事不理,结果其实只是一群fashion victim + bimbo的查某。
酱子严重的世界观分歧,当然是不可能click在一起的啦。偶尔男人去见见女人的姐妹淘;女人去见见男人的狐群狗党,无可厚非,也是必要的social work。
但真的话不投机,最好还是各玩各的……咳嗯,我是说,女人跟姐妹淘去shopping做facial的时候,男人就跟狐群狗党去看球喝酒,各得其所,皆大欢喜。你看,“我喜欢你的朋友”酱的谎言,是不是很没意义?

我才不管你有(没有)钱
有谁不想自己买东西的时候完全不需要看标价?又有谁不希望自己可以喜欢喜欢就乘坐私人飞机跟爱人一起飞到印尼某岛吃个海鲜再飞回来上班?有钱当然好,那没钱是不是就不好?

不会不会,爱到要生要死时,钱根本不是问题,问题是,当两人终于在一起生活,每天为了还银行的债、为了家里用品衣食住行都要花钱而烦的时候,没钱肯定万万不行。
是的,现实是残酷的,爱情胜过面包?对不起,这个说法在这个时代不in了。女人,即使你真的不介意男人没有钱(再次强调,那应该也只是一时之间的信念,坚持不了很久的),男人自己也会介意自己没有钱。如果你更不幸地遇到一个没钱还坐在那里等着花你的钱的男人,嘎布雷斯右。

我喜欢帮你收拾(+整理+打扫+……)
其实,一定是男人比女人乱吗?I don’t think so。

不过按照一般世俗的规律来看,男人很委屈地总是被认为是生活起居比较脏乱的那一位。
Anyway,权且依照惯例,当男人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时候,女人一脸谅解地微笑:It’s ok dear,我帮你收拾,你去忙你的吧。呵呵,你认为这样的情景在今时今日,社会结构改变,女性越来越活跃于职场,越来越不输男人的时候,还会出现吗?可能,只是可能,女人当天心情超好的时候吧。
这种甜蜜的谎言,说一次坐两次还ok,经常下去,最终结果不是男人被迫一起收拾整理,就是请女佣来帮忙。

我(真的真的真的)没有介意你这次的状况

是的,我说的是两情欢悦,情到浓时,两人打算前往巫山找云雨,寻求灵欲一致的时候,诶,男人居然不行……女人当然会失望,可能还会自责,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说不介意,当然是好听的话,男人会不知道,就像男人下体蓬勃的时候,女人说月事来了一样。
其实,什么都不必说,一个温暖的拥抱就很好了,继续地亲吻爱抚,不行的可能就行了。

黄和栋
于《女友》 December 2008

Sunday 14 December 2008

笑四笑(双白双黄)

01
有一天,小红跑到大学宿舍,向她的同学大叫:“我被录取了!”
大家问她是什么工作,小红说:“总裁秘书,月薪$10,000。”
大家听了都觉得奇怪,有人于是问小红:“你会外文吗?”
小红说不会。
又有人问:“那你会电脑啰?”
小红说也不会。
大家都傻了:“你什么都不会,怎么会被录取?”
小红说:“我只是在面试时说我不会怀孕……”


02
有个神经病,从精神病院逃出来后,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枪。
他走在阴暗的小巷子,遇到一个年轻人,就二话不说把年轻人按倒在地,拿枪指着他的头问:“1+1=?”
年轻人吓坏了,战战兢兢地回答:“等于2……?”
神经病毫不犹豫地开枪杀了他,然后冷冷地说:“你知道得太多了。”

03
有一对外星人夫妇来到地球研究地球人的生态,刚好遇上了一对地球人夫妇。
双方决定交换伴侣,来实际试验地球人繁衍后代的过程。
首先是地球人太太和外星人先生,当两人把衣服脱了之后,地球人太太看了一眼外星人先生,叹了口气:“原来外星人的这么小哦……”
外星人先生笑说:“大小不是问题。”只见他转转左耳,再转转右耳,那里就很神气地越来越大。
于是地球人太太度过非常满足的一夜。
第二天早上,地球人夫妇见了面,互道彼此经历,地球人太太说:“想必你也和我一样,度过满足的一夜?”
地球人先生气呼呼地说:“满足个屁!那个外星来的婆娘,一直扭我的耳朵,害我昏迷了一整晚!”

04
有一对夫妇一直想要有孩子,却一直无法成功,于是决定去向医生求助。
医生为他们做了检查后,对他们说:“你们的身体健康良好,可能是姿势不正确,或者精子没射进去,以后做爱注意点就好。”
当晚,夫妇做爱时,特别留意姿势,直到老公高潮,把精子射进去。
刚巧,老婆这时打了个喷嚏,哈湫一声把鼻涕也喷出来。
累到半死的老公一看,马上破口大骂:“你娘的,老子这么辛苦射进去,你他妈的怎么马上就给我喷出来!”


谢友人sms提供

Friday 12 December 2008

孔雀王,日本神话重新演绎

作者:荻野真
类别:日漫
集数: 《孔雀王》17 (完结),《孔雀王:退魔圣传》11 (完结),《孔雀王:曲神纪》6 (待续中)


荻野真的漫画《孔雀王》,至今出了三个系列。
现在还在连载的,是最新的《孔雀王:曲神纪》。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前两个系列?
如果有,那以下关于前两系列的介绍,你可以跳过,直接去看第三系列的介绍。


原祖《孔雀王》,故事说主人公孔雀,是日本密教里高野的退魔师(但他们经常自称只是一个普通和尚)。

所谓退魔师,就是身负咒术和法力,可与妖魔鬼怪搏斗。而孔雀更是里高野年轻一辈退魔师中的表表者。
虽然是和尚,也需要吃饭,所以孔雀也需要打工赚钱。而他打的工,多数就是帮人家驱魔,解决超现实的问题,同时也借着机会修行,提升自己的能力。
大概是为了趣味性,作者刻意把孔雀塑造成一个贪吃、好色的修行者。不过好在他的好色,也只限于爱看黄色书刊和影带,并未有真正因为好色而惹事或坏事。
《孔雀王》开始时都是描绘孔雀的修行,如何对付各式各样的超现实事件。不过几集之后,就开始进入连载性较强的情节。

原来孔雀的身份很特别。(注意!如果你没看过《孔雀王》,又有意思要看,建议跳过本段,以免破梗)他的父亲是上一代里高野最出色的退魔师,后来却爱上了魔界的女子,还生下龙凤胎……孔雀就是传说中的孔雀王,而他姐姐却是在自然界与孔雀是宿敌的天蛇王,更糟的是,姐姐从小就被坏人抚养,打算培育她成为新一代的魔界领袖,征服人类。
当然,故事有一个交待得很完美的ending,不过我不会说出来啦。有兴趣自己去看吧。


至于第二系列《孔雀王:退魔圣传》,故事更精彩,当然,也因为作者画工进步很多,所以看得更过瘾。
《孔雀王:退魔圣传》这系列故事更加天马行空,主轴是孔雀无端介入日本众神的战争,结果发现众神丑陋的真面目,演变成人与神的抗战。
这个系列严格来说,只是开端,整部作品进入最高潮的时候,作者竟然就把故事给结束了……(当时看到这样有头没尾的结局,有多笃懒就甭说了,心里着实把荻野真狂妈了几十遍)

还好,他最终还是画了续集,就是第三系列《孔雀王:曲神纪》。
这部故事说什么呢?
嗯,我看首先要说一说日本的神话。(这一段,如果让你有上历史课的沉闷感,可以跳过,我会尽量简单扼要地说,也尽量说得有趣点)
上古时候,日本的造化神伊邪那歧,在大地还是一片混沌的时候,遇见了另一位造化神伊邪那美。于是两个人通过交配,生下了自然神。(是的,有点像Adam and Eve,不过他们更厉害,不只可以生人而已)
就在两人致力把大地变得更漂亮时,意外发生了:伊邪那美生下了火焰神,把自己的下体烧伤,而且伤重不治。伊邪那歧又惊又怒又悲痛,把火焰神杀了,死了火焰神产生了岩石神,而伊邪那歧的愤怒则产生了雷神。
但是伊邪那歧并不知道,其实伊邪那美前往黄泉之国时,活下来了,却因为吃了黄泉之国的食物,无法回到地面。后来还一个人生下了数之不尽、与人类样貌完全不同的孩子。
而伊邪那歧在过了若干时日后,终于发现通往黄泉之国的路,找到了伊邪那美。不过伊邪那歧震惊于那些人不像人的孩子,结果惹怒伊邪那美,两人从此在不相见。
伊邪那歧万念俱灰之下,萌生自己造人的念头,于是一手造出后来统治大地的天津众神。其中,他只认三个最出色的天津神为自己的孩子:天照、月读、须佐之男。天照掌管白天,月读掌管黑夜,须佐之男掌管大海。三神合称“三贵神”。
三神之中,须佐之男能力最强,甚至直追万神之首的伊邪那歧。而且按照伊邪那歧的说法,须佐之男很“不听话”,所以遭到放逐。但是须佐之男毫不在意,利用自己的创造能力,造出属于自己的国津神,并在地面建立自己的中津国。而国津神都拥有交配能力,通过交配,神口数目不断上升。
这样的趋势,天津神当然不会漠视,于是发动战争,要杀尽国津神。伊邪那歧更是自己亲手杀了须佐之男。
须佐之男死后,国津神一败涂地,余众在大地的一个隐秘处躲了起来。但是天津神与国津神的斗争,只是暂时停息。

神话说完了。(要提的一点是,作者在他的后记里有说,漫画中的神话也有经过一点改编)
回到漫画情节,孔雀在这一系列中,任务是搜集散落大地的10颗须佐之男的牙齿,并获得须佐之男的力量,从而对抗天津神,解放国津神。

哗,原本只想随便写一下,结果写了这么多,累死我了………………
最后要提的一点是:《孔雀王》系列漫画,视觉上是血腥+暴力+色情+恐怖,尤以前两者为甚,按照台湾漫画商的说法,心智未成熟者,不宜阅读。不过如果你OK,我会强烈推荐。

好看指数:
孔雀王:4盏半灯
孔雀王之退魔圣传:4盏半灯
孔雀王之曲神纪(未出完):3盏半灯

BTW,这是我的部落格的崭新类别:“漫天风云”,主要会写我对看过的漫画的看后感。

Wednesday 10 December 2008

公共卫生意识,真的要培养

不知道你还有没有看过这么古老的冰块容器。


那拿冰块的勺子,一般都安分舒服冰凉地躺在冰块堆中,等顾客来用。
咳嗯,有没有注意到,我说的是:“躺在冰块堆中”。
也就是说,被使用过后的勺子(主要是勺柄),在使用者的手沾染之后,回到冰块中,连带沾染了冰块。然后,下一个、两个、三个、N个顾客会拿取被污染的冰块食用,同时传播更多的污染到剩下的冰块中,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我说的公共卫生,指的就是这个。
虽然到canteen来的人都是准备吃饭,一般人吃饭前也有洗洗手的习惯,但,肯定会有人忘了/懒得/根本没有这个习惯洗手,又或者在取冰块之后才洗手。
想想,那个没洗手的人,之前双手会做过什么?
然后,你接下来放入饮料杯子里的被那不知道碰过/摸过/拿过/拉过/推过/弄过/玩过什么东西的双手沾染过的冰块,在你将要喝的饮料中溶解,和着饮料一起喝进你的肚子里……

有没有一点点的恶心?
还是你觉得我太小题大做?
好啦好啦,眼不见为净,肮脏吃肮脏大……
但问题是,我都看到了,也想像到了,怎么办?

有一天早上,看到有人把勺子插进冰块中,这样勺柄就不会接触到冰块。但这适用于冰块够多的情况。
其实,在冰块容器旁放一个盘子盛勺子,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不知道in the first place为什么会直接把勺子就丢进容器中。

Tuesday 9 December 2008

骨灾

我照镜子的时候怎么看,虽然也没有看出个满面红光,却也不至于印堂发黑。可最近却真个是骨祸不单行。

首先,是两个星期前,在主人房里,拿我的脚趾去狼吻睡床的床脚。本来,自己家里,方位已经熟到烂了,闭着眼睛也应该不至于发生严重碰撞事故,偏偏那天不知怎的对床脚的位置判断稍稍差了一点,就酿成灾祸。

古人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此之谓也。


当堂,痛到发青,更恐怖还是碰撞的那一刹那,耳中听到“卡拉”的骨骼清脆控诉声,配以那种程度的痛,我马上怀疑我的脚趾骨是不是裂了。

没去检查,只靠土方即时处理。哇靠,还好当时不是在跑动中,不然脚趾分家我也不意外。

两个星期后的今天,患处仍然隐隐作痛(我是说不去触碰它们[两只脚趾遭殃]的情况下)。老实说,真的骨裂我也不知道。


接着,是一个星期前,在这个临时办公室,又遭受另一次骨灾。


先说一说环境状况。这个临时办公室,以前是隶属另一个部门的,这里最“特别”的设计,就是所有主任级的位子,是比地板水平线高的,也就是说,要踩三级台阶上去(如图)。
这种设计,理论上是为了突显阶级?我不清楚,但表面看起来,如果加上栏杆,还真像古时的当店朝奉的位子。

那,是为了可以高高在上,方便监督?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坐这个位子的人,可以一览无遗底下的人,但底下的人也同样可以对这个人一览无遗。


Anyway,就是那个台阶设计,害我受伤的。

上个星期四,上台阶放东西在上司的桌子,回身下台阶时,鬼迷心窍般把自己的膝盖送入台阶尖角的口里。
结果?当场痛到不行!
很奇怪的是,常听人说,痛到飙冷汗,我这次却是痛到发热。办公室的冷气蛮冷的,一般都会穿外套,但当时的痛,却让我浑身发热,第一时间脱外套!

这次虽然没有听到骨头的惨叫声,但受损的程度,肯定不会比脚趾的轻。

隔天早上痛到不良于行,无法上班。

都说了,搞阶级主义是不好的!没事在办公室中央做台阶干吗啦,设计者和批准设计的人都去死吧!


看到那个尖角吗?凶手就是它!
主任级的位子,象征步步高升?(实在忍不住笑)
从高升的位子,可以一览无遗……(双向的)

看到膝盖前端突起吗?那叫“肿”……

看到无名脚趾和尾脚趾有比其他脚趾肥大吗(大拇脚趾不算啦)?那也叫“肿”。这是一星期后拍的,还可以看到它还在黑青中……

Saturday 6 December 2008

又笑三笑(而铜又步移)

又来post有色笑话了:

01
一间教堂来了一个新的年轻修女。神父对她说:“今晚你到我房里来,我身上有一把天堂的钥匙,可以让你身上的钥匙孔试试看开不开得了。”
修女听了一头雾水,于是跑去问老修女:“神父身上真的有天堂的钥匙吗?”
老修女一听,气急败坏地说:“什么天堂的钥匙,当年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他骗我说是天堂的喇叭,害我吹了20 年都还没上天堂……”
(这则其实蛮旧了,in case你没听过)

02
做爱颂
男人:一周不做爱,浑身不自在;一月不做爱,硬得很厉害;半年不做爱,迷奸老太太;一年不做爱,阳萎或变态。
女人:一周不做爱,上下痒得怪;一月不做爱,姨妈来得快;半年不做爱,下面会变坏;一年不做爱,绿帽给你戴。
为了国家下一代,望请大家多做爱。

03
男女为何要结婚?
因为男的想“通”了,女的想“开”了。

婚后男人发福,因为每晚有两包鲜奶、两片鲍鱼、一个燕窝。
女人消瘦,因为每晚只有一根香肠加两粒鸟蛋。

最后为何离婚?
因为男人知道深浅了,女人知道长短了。

谢友人sms提供

Thursday 4 December 2008

工作环境是态度专业指标?

原本工作的那一层办公室在大装修。
整层楼的同事被分成了两组:位子不受装修影响的保留不动,位子受影响的搬去一个临时办公地点,装修完毕才搬回。
我是受影响的一组,获悉搬去临时地点,其实只会在那里呆个6星期左右,之后会再搬去另一层楼的时候,当然难免妈妈声。因为劳师动众,因为把一个好好的编辑部分开两层楼,沟通上、转交硬件上都麻烦到要死。

当然,这种事只能背后埋怨。(即使当面呛声也没用的啦)
装修正式开始后,却意外发现,原来被迫搬去临时地点的一群,才是幸福的。因为原来的办公室已经变成工地了,位子保留不动的同事等于在工地工作,而且是冷气房,你可以想象那个噪音和污染的空气有多致命吗?

老实说,看到那战场模样的旧办公室,我是一点也没有想进去的欲望。不过修版面需要用到的Mac电脑还留在那儿,不得不硬着头皮回去。
结果,才修了三篇稿,我就觉得双眼刺痛,头晕,呼吸不顺畅。跑到洗手间一看,靠,双眼红到比三天没睡、哭过四天还严重。
是心理作用吗?不排斥这个可能,但心理上不舒服,还怎么工作?
当天,马上send email给负责处理装修事务的行政部同事,要求把那台Mac电脑搬去我那临时办公地点左近。行政部同事说:“你可能要自己搬那台电脑哦……”“可以可以没问题,只要你ok,我自己搞定。”
从来都没有这么自动过,呵呵。
然后,到最后,在“工地”工作的同事,纷纷逃离,多数都出动自己的手提电脑,不是跑到canteen继续做工,像在快餐店读书的学生一样,就是跑来我这里附近空位子避难。
所以,这个故事教训我们: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诶,慢着,这篇博文的标题是怎么回事,好像跟我写的风马牛不相及咧……
对对,故事还没玩呢,刚刚的教训只是part 1。
下半场才是重点。
话说开会的时候,当我说,在“工地”工作的同事,工作进度难免受影响时,被反对了,并被认为那是受影响的人不够专业。
Huh? Excuse me,什么时候在恶劣环境工作也可以用来评定一个人工作态度专不专业?
Ok,如果你说得是电脑旧,桌子小,位子挤,那我可以接受你说这些都不应该影响工作(当然难免希望有更好的硬体设备……)。
现在的情况是,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冷气房里工作,再时不时被迫听电钻声、敲打声,你能不受影响?尤其空气污染,那已是有关影响健康的事情了。每天在那封闭的地方反复循环地吸进、接触大量灰尘和肮脏物质,你的肺、你的皮肤、你的眼睛、你的呼吸系统不坏掉才怪。
不能在那样的环境下工作,是不专业?
Why not you try working there yourself?
上面那句英文是对安然坐在大大的办公室里,不受装修影响的老板们说的。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位,不接受员工投诉无法在“工地”工作。

Wednesday 3 December 2008

《女友》上网了

应该说是终于吧。
在《女友》这些年,6年前就想说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官方网站。
毕竟,这是个网络时代(6年前网络在起飞,但其实也已经算是了),老说自己是区域最时尚中文杂志,却没有挂上网,还是蛮遗憾的一件事。
(至于为什么这段时间内都没有设立一个官方网站,原因很多,却都不是我可以左右的)

所以,上星期五,28/11/2008,终于在网上看到新加坡《女友》开始online,还真的挺兴奋的。(虽然这些年来我的热忱已经被浇灭得差不多了)

《女友》网站的USP,是vodcast,以及编辑部与浏览者的互动。
会有很多behind the scenes,让大家看看一般看不到的《女友》幕后故事、花絮照,还有封面人物、造型师、摄影师谈拍摄封面的录像。

未来,我们会陆续增加更多的好康,包括:编辑部及《女友》特约的部落格;让浏览者参与的sex survey、Beauty Q&A等等。请继续支持,寻找惊喜。

Sunday 30 November 2008

Ending不完美


上个星期五,我很开心,不过有一点不爽。

开心的是,我终于完成最后一个ICT(In Camp Training),就是说:欠政府的终于还完了。
原本,按照一般程序,在完成最后一个ICT时,Mindef会颁发所谓的MR证书,表示感谢我们过去这么多年来贡献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我并没有领到证书。
就因为Mindef定下的臭规矩。

依照规则,所有NSMen(前称reservists),只要完成10年服务(每年回营一次,天数不定,据说最多可以到40天),加上7个high key(超过7天的ICT就叫high key,7天以下的叫low key),就可以光荣领取MR证书。
为什么我没得领?因为我只做了6个high key。差一个。
那为什么这又会是我最后一个ICT?因为,我明年40岁了。
是的,这也是Mindef定下的规则,reservist最多做到40岁(officer不算,他们可以做到50岁)。
原本Mindef一直就告诉reservist们,要光荣“退休”,条件就是上述两项任何一项。
但并没有说,40岁,也就是“时候到了”的那项,没得领证书。


当然,我才不贪那张废纸,但Mindef在颁发证书的时候,总要歌功颂德、大大地感谢有资格领取证书的同僚一番。
没得领的我,当然心里很不是滋味。
Halo,虽然我没有meet到他们定下的所有条件,但毕竟在过去这么多年,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1995年被第一次叫回去ICT,至今14年,超过10年了OK!没做满7个high key是因为有好几年我的unit只叫我回去low key,那又不是我的错。
就因为少做一个high key,等于过去的贡献都不被一笔抹煞似的,想想真的有不爽lor。

我的B2IC说,他们其实有帮我们争取(原来这次类似的case有大概5个),但是Mindef不肯。
嗯,一点都不奇怪。会被人叫最不flexible的机构,当然有它的理由。

Anyway,我当然不会让这个10多年reservist生涯不完美的ending,破坏那终于脱离苦海的雀跃心情。
不需要ICT,不需要IPPT,怎么看,都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爽。
那无论怎么穿都会让双脚极度不舒服的军靴,从此将继续隐藏在储藏室最黑暗的一角。
Yes, welcome (myself) to full civilian life。

Thursday 27 November 2008

回来啰!

我搬回来了。


在Omy三个月(26/08/2008-??/11/2008),写了35篇博文,来往留言199则,写这篇博文的时候那里的总浏览人数31014。
我不晓得这样的纪录算不算辉煌,不过总是要感谢Omy让我在那里胡言乱语。


离开的原因不说了,反正《女友》的网站也即将开锣,上头原来也没有很赞成我把部落格寄在Omy,在反复思量考虑后,做出这个不容易做的决定。


搬回老家,还有很多技术上的问题。
因为Blogger没有像Wordpress那样,开发从别的部落格平台移居过来的功能(Omy是用Wordpress作平台的)。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很轻易地从Blogger移去Wordpress,却没有办法反过来。(我自己觉得这是Blogger很笨的地方,Wordpress的Import功能,肯定抢走了很多其它平台的使用者)
目前为止,Blogger只能import另一个Blogger的部落格,而且还是Beta version。


我上网搜寻了很久,才找到两个很有空的人,很好心地编写了两个可以从Wordpress移居到Blogger的程式。
可惜,一个编写得挺不错的程式(还可以一篇篇选择你要移居的博文),无法移居留言。我试着联络该程式的编写者,他回电邮说,因为工作和家庭,他已无暇改进这个程式来容纳移居留言的功能,而且肯定not in the near future。


剩下那个可以移居留言的程式(不过留言的日期和时间都会划一地显示成移居时的日子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电脑就是不喜欢,无法启动,看了编写者的FAQ,一头雾水,原来要做一些command上的改动。
唉,我是肯定不行的。
抱着侥幸万一的心理去尝试了好久,结果还是不行。


最后,剩下唯一的笨方法:在Wordpress开一个新的部落格。
原本还兴致勃勃地粉刷新家,后来却因为一系列技术问题,感觉像被浇了一头冷水。
主要是Wordpress其实并不是完全免费的服务,它开宗明义告诉你只给你3GB的空间,虽然说大概可以放上2500张照片,但感觉就不是很爽。你要添加空间,就要付钱,而且不是一次过付,而是像会费那样每年都要付!
还有,Wordpress免费版也不允许格主随意修改html(意思就是没有增设这个选择),即使要更改CSS,也要付费!
这几点上,Blogger还是比较有人性的。
在排版上,Blogger也比较适合电脑不是很行的人,无需做什么深层修改,就可以玩更多的花样。
当然,还加上自己也还对老家有一份眷恋。(毕竟,我是很念旧的人哦,赫赫)


那无法移居过来的35篇博文和199则留言,就放弃掉?
当然不可能!
我这个笨脑袋想出的折中办法,就是依然在Wordpress开一个部落格户口,把Omy的都搬过去。
然后,就叫那里:栋物园(避暑庄),赫赫。
等到Blogger(或者其他电脑高手)开发出从Wordpress移居过来的程式,再统统搬回来。


这是避暑庄的网址
老朋友要重温,新朋友要浏览这里失去的三个月,可以去看看。:)

Thursday 20 November 2008

被老虎咬,一时冲动还是想不开

sp_a0799a.jpg

有时候,我们自己会做一些自己事后回想起来,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做的事。更别说是旁观者。本地首宗老虎咬死人事件,就是如此。
受害的动物园管理员,事发前和事发时所做的事(如把东西丢进鳄鱼池;爬进白老虎地区,像是故意用扫把吸引老虎注意力,之后却又在虎口下挣扎求饶……),都将事情变得复杂化:说是自杀,又不像;说是意外,却又疑点重重。

我想到道听途说听来的两则军营里的故事。第一则,是某兵士,因为家里有问题,以至心神恍惚、不合群,让某位教官看不爽。
教官知不知道兵士有家庭问题,不晓得,屡次找兵士的碴的后果是,一次射靶训练,兵士上了三颗子弹,两颗射教官,最后一颗射自己。同归于尽。
对局外人来说,这肯定是很傻的做法,因为事情没有解决,却白白送走了两条人命。说得极端一点,兵士要报仇,其实很简单,book out后找人修理教官就行了,犯不着陪上自己的命。但是当时兵士受的委屈,兵士的心理状态,兵士的情绪,只有他自己晓得,也很可能,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所以才做出所谓不理智的行为。

第二则,是某兵士在军营里吃过午餐后,就AWOL(Absent without leave)。他千辛万苦逃出军营,最后被发现时,是在海里,遭沿岸巡逻的水警发现他身穿迷彩军服,背着网球拍,正游泳潜逃。
同样的,比较“聪明”的做法,其实是等到book out,然后不回军营,肯定要容易得多,也不会这么快被发现。同样的,他当时受了什么刺激,一定要马上逃走,没有人晓得。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做了,都是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一时想不开。所以古人说三思而后行,是很对的。有些事情,需要一时冲动才能做出成绩;但很多事情做了,却是因为一时冲动,结果后悔莫及。

1 Comment:

http://tarzanlim.blogspot.com/ Says:
吖~ 有道理。
难怪我娘说:东西慢慢吃,话慢慢讲,想不通的事就慢慢想~

Monday 17 November 2008

卧底,不是普通的警匪故事

sp_a0790a.jpg

《卧底》
作者:九把刀
1本完

好一阵子没写闲书读后感了。因为supplier出了点状况,所以货源短缺。
《卧底》是那天闲着,翻箱倒柜找到的。
早就听说九把刀这个爆红的网络小说作家,还有他立志要当故事之王的理想,一直却没机会看他的作品,这次终于有了。

其实读后感蛮难写的。尤其是好看的书,因为不能写得太详细,以免破梗。也不能什么都不说,然后打高分,会很没有说服力。
怎么办呢?过犹不及,最难拿捏。我还在探索学习。

故事说,主角圣耀是个普通小孩,从童年开始,从第一次对一个女孩有好感开始,他就发现,只要是他觉得亲密的人,必定会遭横祸,死于非命。
状况持续到他长成少年,已经克死了4个父亲,无数亲戚好友,最后最亲的母亲也难逃一死。
生无可恋的他,一次去算命,把算命师吓个半死,原来圣耀掌纹竟然呈现一张魔鬼的脸,而他拥有的是非常特殊的凶命。
了无生趣的他,决定孤独过一生。就在他自暴自弃,决定与凶命同归于尽之时,一次舍命救了一个女生,身受致命伤,却让他命运逆转。
他醒来的时候,竟然是在密警署总部。而密警高官赋予他一个神圣的任务:拯救全人类。而救的方法,就是称为卧底。不过不是混进黑社会,而是混进吸血鬼族群。
接下来,就是圣耀亲眼目睹吸血鬼的世界,与他们“同流合污”。
原来吸血鬼族群与人类一样不团结,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战争,发生在与人类对峙中,也发生在与同类的斗争中。圣耀交了吸血鬼朋友,看到吸血鬼首领的理想……他会如何走完他险象环生的卧底之路?

好了,不能再说了。剧情的铺陈相当精彩,叙述画面很有电影感。人物的性格、之间的情义也描写得不错。不过看惯了长篇网路小说,这部就有点短。好处是节奏明快,坏处是结束得太快、意犹未尽。当然,短,其实是比较适合现今忙碌都市人的步伐的。
不说文学性、励志性或价值,单说娱乐性(那正是闲书的价值),本书的分数肯定不会低。

好看指数:4盏灯

Thursday 13 November 2008

卜基,非法行为正当报导

sp_a0794a.jpg

本地人都知道,卜基(Bookie)行为是非法的。

但这种地下事业,永远也清不掉。因为有demand,所以supply继续生存。

何况,卜基进行的是与赌有关的事业,说到赌,那是人生四大诱惑之一,尽管非法,但有利可图的事,根本难以阻止前扑后继的力道。

我要说的是,为何我们的报章可以一直报道卜基的事?

昨天的《新明》就有一则,虽然主题是写谢贤和小女友的岁数成万字票大红字,却在文章中大肆报道了卜基不收这对红字的事迹。

每当有全球性的足球赛事,世界杯也好,欧联赛也好,英超也好,只要有暴冷的赛情,晚间报纸必定会提到卜基的情况。

我知道MDA对吸烟的东西很敏感,严厉禁止任何报道,甚至图片中人物手指夹着烟也不行。但吸烟却不是非法行为,只是不受鼓励。

反观卜基,虽然非法,却可以被正当、公然地报道。这不会很奇怪吗?

查了一下,近10年间,本地报章有关于卜基的报道,数量竟然过千。MDA默许的态度、多重标准的做法,实在令人疑惑。

4 Commets:

xue Says:
MDA? 搞错了吧,是不是MAD? 咳咳,我,英文不好。


Hot On Says:
xue,呵呵,还好你的英文没有不好到把它看成DAM……


xue Says:
哎哟,其实没把它看成DAM恰好是我英文很烂的证明啦。词汇量少,不能引起有趣的联想,缺少举一反三的能力。自我批评一下。看来要找个英文家教了。咳咳————以上纯属语言探讨,与其他课题无关,误读者,自负文责。


做么那么紧张!(1) 科技达人 Says:
[…] 做么晚报新明不能报道卜基的新闻? 这样才能促进黑钱的流动嘛!不然买这些报纸都没东西看嘛!老虎咬人的新闻,最多30年一次,那记者们就没东西吃嘛! […]

Monday 10 November 2008

我不是植物人

我们家的泥土气息环境,似乎不太利于种植植物。

So far搬进来7-8年,能种的不是没活过来,就是苟延残喘。

当然,你要说我没好好去照顾,我也不否认。但我确实已经很努力地只打标上“容易照顾、宜室内生存”标签的植物的主意了咧。所以,我觉得一定是水土不服。一定是。

以下,看图解释:

sp_a0782a.jpg

其实这株长得并不差,问题是养了好几年,就这个身高,到目前为止都只是不想长大。就不晓得主人等得好辛苦?有时候看到别人家的同种,随便就长到长长的几乎都可以拿来跳绳了。是水土不服吧。不过不服了这么多年,还没习惯哦?植物都这么倔强的吗?

sp_a0781a.jpg

这株与上一株同种,长得更差一点。不只身高,连茂盛度也有差。算一算,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打雷闪电,它的叶子总数几乎都不超过15片。真是够坚持。

sp_a0783a.jpg

这个怪怪的东西是仙人掌,你没有看错。2002年,老婆送我三小株不同种的仙人掌。结果只有它活到现在。是滴是滴,仙人掌这么难死掉的植物都被我种到翘辫子,植物杀手的称号非我莫属。

剩下的这株,不停地挣扎,永远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那么瘦,那么仙风道骨,倒跟它主人我有像。曾经差点又要驾鹤西归(看它最左边那支干绝望地垂下来),后来我一番抢救,它终于没能解脱,继续在红尘、在这植物杀手之下,努力地活着(看同一支干的末梢,有新生的正向上发展)。

sp_a0780a.jpg

这个是我最欣慰的了,我们的铁树居然长新芽了!谁还敢再叫我植物杀手?!

PS. 关于本文标题《我不是植物人》,是直接翻译英文“I am not a plant person”。开开时下本地半桶水翻译工作者爱犯直译毛病的玩笑。不好笑?好啦好啦,那你自己画三条线 + 乌鸦飞过吧……

2 Comments:


mee mee Says:
aiyo你们家已经不错了。我们才搬进新家不到半年,就已经“整死”两盆植物了。哎,罪过罪过。


Hot On Says:
mee mee,我看我们都不是适合种植植物的人啦,还是别折腾人家宝贵的生命吧,呵呵

Wednesday 5 November 2008

名牌女佣,交不出名牌服务

nationmaid.jpg

说的不是我家,是我“娘家”。

娘家这么多年来都不曾聘请女佣,母亲一个人就把家里处理得井井有条。

曾经暗示过她老人家,女佣帮忙家务,她老人家可以轻松一下。不过母亲不愿意,觉得家里多个外人怪怪的(这点我了解,我自己也对家里多个不是自己人的人感到搞胃,所以即使每天在自己家里与尘共舞,也无怨言),也说做做家务当运动,有益身心。

一直到两个月前,一件突发事件,不得不聘请女佣。

为了将请到不好的女佣的几率减到最低,我们还找本地最红牌的女佣代理商——Nation力业,对啦,就是向云代言的那家。

Nation在它的网站上声称它们全岛有5万名满意客户,还声称获颁ISO 9001证书,还有NTUC INCOME的推荐。

我们请的女佣是菲律宾人,念过书(自称念过护理课程,正是我们需要的),英语流利,有经验(意思就是,不是头第一次在本地当女佣)。

初到的几天,一切也还好(通常都是这样),之后,问题陆续出现了。

细节就不说了,直接说她的“10大恶行”吧:

01 非常厉害顶嘴。叫她做什么,她都有话讲。就不可以静静地听从指示,把工作做完。每次吩咐她做事,总有一箩筐的废话要说,有时还黑脸,超irritating。

有一次,母亲在煮饭,女佣全程站在旁边观看,问她:你没别的事可做吗?她竟然回说:我事情都做完了。Excuse me,家务有做得“完”的吗?是要做不要做吧?

02 说谎,推卸责任。问她为何某件事没做好,她会编一堆谎话出来,还把责任推给家里其他人。

03 做事马虎。做家务敷衍了事,我从来没有在娘家感觉到地板这么脏,请个女佣来,结果地板反而更脏,有酱的道理吗?第一次抹地板,她一个房间就换一桶水,母亲告诉她,不需要,那样很浪费水,结果,下一次她一桶水抹地板抹铁窗抹衣橱抹桌子……

04 自吹自擂。自己说会煮,结果炒了两次菜都炒不熟。我们其实没要求,你不会我们可以教,不要乱吹自己很行,却做不出预期成绩。

05 手好像脚。短短几天,就打破三支瓷汤匙。酱叫有经验、素质高的女佣?最气的是,她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也没有道歉。

06 超鸡婆。我哥跟她女儿聊天,女佣竟然站在旁边听,还想参与。整天问东问西,像足户口调查人员。她到底以为她是谁?我不是要讲阶级,但她也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份吧。

07 晚上小孩啼哭,也没见她起身察看。告诉她晚上要间中起来看一下需要看顾的家人,也没有做到,夜夜一觉到天亮,睡到几爽(比主人还爽)!

08 叫她陪家人去做复健,去到诊所那里也没有看顾好家人,只顾跟其他女佣聊天。为什么我会知道?因为诊所的人员告诉我们,连他们都看不过眼!

09 叫她负责家人吃药,有一次9am吃了,11am又拿药出来要给家人吃。喊她,她还狡辩,说她只是拿出来而已……靠,时间没到拿药出来摆美吗?

10 最严重的,就是母亲无意中发现女佣竟然用坏掉的练奶泡Milo给家人喝!质问她,她竟然说:只用了一点点而已……天!酱叫作受过严格训练的女佣??!

结果,这个恶劣的女佣,只在我家生存了20天。

我没机会亲身送她回介绍所,不然我一定质问Nation:这就是你们种种素质保证下弄出来的女佣?

Nation女佣介绍所,名气很大,可惜货不对办!

图:取自Nation网站

12 Comments:


夏娃 Says:
我觉得那介绍所也有可能是给这个女佣骗了因为“一开始”,他的表现是不错的吧?所以也有可能他在受训时假假勤劳
不过请女佣真的要很小心,最近越来越多那些怪怪的女佣出现了…


Joey Says:
唉,我也是被向云的广告骗了,向这家女佣代理找了一个只作十天,就丢下二个小孩逃走的女佣,女佣代理还说,是我自己挑选的女佣,他们不清楚,她的为人。真的希望,向云不要再为这家代理代言。免得消费者受误导。


tech Says:
都是误会啦!
可能那个女佣自己拍了个人专辑的影片给女佣代理介绍所看,里头包括主人跌倒时,她会用滚地葫芦的方法冲过去,用身体挡住。。。。他们就相信咯!
所以,他们女佣代理也是广告的受害者


Hot On Says:
我觉得,虽然女佣可能在正式受代理前,把自己吹得天下无敌,但介绍所这么容易上当,也够白痴的吧。也有可能介绍所为了维持一定的女佣供应量,而好坏通吃,或根本不在乎女佣素质。
重点是,介绍所接到顾客投诉后,推卸责任的做法,是很让人厌恶的。也表示售后服务零分。
女佣有问题,介绍所也应该立即停止代理该女佣。如果知情不报,继续介绍给其他顾客,那就更罪无可赦了。


三个孩子的媽 Says:
請女佣是要靠運气,那一間代理也一样.!只是售後服务好不好,e.g.遇到跟女佣有問题,他有辦法帮你觧決嗎.其实啊,我用过四間代理,(nation 是我第一間),总共6个女佣,都算滿有心得.对待她们真的要有智慧、技巧、忍耐、寬容,女佣也是人,也是打工仔.那些做是三十六,不做也是三十六,我也明白!如果她们很聰明,早就去当经理、老板,怎么会在我家当女佣聽人家使喚。我了觧需要女佣帮忙我做什么,如果她做到我要的,她的人格也沒问题,規規距距,我便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除非我跟$过不去。每次换人,要再付保險费、准証费、机票….我还要時間教她怎样做。換下一个不代表比前一个好,每个女佣一定有不同的问题。我遇到的問题一定不会比那十宗罪少!


尊权 Says:
请女佣考眼力,也靠运气,我的女佣正巧也是N*N处理的。So far so good,如果把她当凡人(vs 超人)看待,她的表现我们还可以接受。
三个孩子的妈不愧是三个孩子的妈,说得真好,每个女佣都会有问题,同样的,每家女佣代理都会有弱点,关键只在于你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包容吧了。
不能接受?不能包容? No problem,慢慢挑,慢慢换,直到你满意为止 :D(如果你和家人可以等的话……真的可以等吗??)
P.S. 这是真人实事,所以不需要改编,N*N也没有给我回扣给我钱。


Anne Says:
sigh…..Some friends told me the famous artist actually owns the maid agency


Hot On Says:
其实我已经把要求降到很低了。有多低?很难形容,或者说,我把她当成机器人。机器人是你program好了,它就会照做。我遇到的这个女佣,是她睡了一觉之后,memory就自动更新,你每天都要重新program一次,你知道那有多累?还时不时hang一下、中virus一下、hard disk crashed一下……
按照Nation的宣传语:为你找个好帮手。但找来的不只帮不了手,还帮倒忙、越帮越忙,那找来何用?
PS. 你真的可以宽容我所列的十宗罪?


Isaac Says:
对的, 有些艺人确实是女佣中介的老板。却也是女佣代理的代言人。 这对各户非常不公平。
其实艺人只会演戏。经营女佣代理不在行。用艺人代言与女佣素质 是两回事。
公司开得多,女佣的表现不一定好。不是公司多分行的女佣就是品牌。
对雇主来说, 女佣的聘后服务与日后的跟进至关重要。 分行越多推诿责任的借口也一定多, 总是找不到人。


Hot On Says:
Issac,除了艺人代言,其实我更在意的名牌还是“Nation在它的网站上声称它们全岛有5万名满意客户,还声称获颁ISO 9001证书,还有NTUC INCOME的推荐。”
三个孩子的妈,关于“如果她们很聰明,早就去当经理、老板,怎么会在我家当女佣聽人家使喚”的理论,我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投不赞成票。所谓各司其职、行行处状元、职业不分贵贱,我觉得不管做什么,都应该有pride。何况,其实好些离乡背井来本地的女佣,都曾经在念过书(还有大学生毕业的)。我也曾经听过很好的女佣例子,她们也没有因为做得好就去当经理、老板,依然很安分地当她的女佣啊。我相信女佣做得好,雇主也一定会另眼相看,把她当一家人。如果她都歧视自己(的工作),也就不能怪别人瞧不起她。


公证人 Says:
说句公道话,请问女佣的薪水一个月多少?他的工作时间应该是多长?女佣本身的工作原本就是做家务嘛,为何我们总是认为请她们是可以照顾小孩,病人。。。那干嘛要有babysitter & 护士呢?女佣有义务帮我们半夜照顾小孩吗?那孩子的父母责任是什么呢?大家想想看,对吗?以前那些好女佣都跑到哪里去了?听说都跑去台湾,香港了。因为那里的薪水很理想。当然,最好是别请女佣了,对吧?


slumberpace Says:
外地女拥不好可以换,要是换成是外地新娘就很糟糕!这是个非常头疼的问题。问题就出自结交的朋友,一些“有经验”的好朋友会教导她们应该怎样怎样。好的女拥可遇不可求啊。。。

Monday 3 November 2008

最少两支鸡翅膀的策略

sp_a0777a.jpg

这个其实蛮常看到的。就是某些小贩喜欢为一些特定单品设定最低购买数目。如本文标题和照片所示,那是某家卖西餐的档口,列出的规矩。

可以猜想,档主为了要卖多一点鸡翅膀,于是出此下策,以为原本只想买一支鸡翅膀的顾客,会为了他设立的规矩,被迫购买两支。以相同情况类推,档主就能卖多一倍的鸡翅膀,赚多一倍的利润。

问题是,他的如意算盘敲得响吗?这样的行销策略(如果这也算是策略)行得通吗? 如果是我,我会完全放弃购买。 一向对这样设限的规矩非常感冒。反感一上来,管他是皇家御厨的杰作,我也不会看多一眼。更何况,他的鸡翅膀也不见得有多好吃,凭什么要我为了他自以为是的臭规矩多买一支?凭什么要给他赚多一笔?即使只是几毛钱。 事实上,那鸡翅膀一支卖$1.20,有很便宜吗?没有。那凭什么设定最少两支的规矩?只卖一支他亏本吗?

如果说是Maxwell Market的一毛钱咸煎饼(当年的价钱),那你设定最少买10个我也不介意,因为10个也不过一块钱。

我实在没有委屈自己去迎合对方无理规矩的理由。多卖一支不好吗?何必设一个无聊无意义的臭规矩,令像我这样的人却步,结果连那很可能卖出的一支翅膀也卖不成。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法与我一样,如果有很多,那恭喜档主,可以改变策略了。

想到日本漫画《将太的寿司》里,一直贯彻的一个理念:食物料理人就是要让食客感觉幸福满足。

会设定这种最少两支鸡翅膀的规矩的档主,显然完全不是为了让顾客吃到好东西,他做出来的食物,想当然,也不可能会好吃。

成功的行销策略,除了很准确地抓住顾客的心理,也应该建立在合理、让人信服的前提下。


7 Comments:


anna Says:
haha, 凡是规定 2只3只才买,通常我就不买了!纽顿圈的小贩早就开始这样的“规定”, is ok, 自由市场,各取所需。


Criteria Says:
If you are not buying, you can jolly well leave it alone and go fry a chicken wing yourself…


晓晓 Says:
晓晓与小羊刚刚在上周三到一间咖啡店吃roti prata…摊主也注明最少要俩片…我们二人也看傻了…结果…咱俩便买两片,一人一片;D嘻嘻


busybody Says:
if you find $1.20 is not cheap, then i think you money is too big! do write those poor hawker go to write about those cafe require you to have minimun spening.


熏衣草 Says:
对呀!这种情形我也是宁可不买。
如果改成:买一只$1.20,买两只$2.00,那又另当别论。。


Hot On Says:
薰衣草,同意你所说的。 太在乎蝇头小利的商家,徒增消费者反感。


尊权 Says:
I am a food and retail consultant, so I am in a good position to comment
Like it or not, the truth is that this ‘下策’ works well for most food vendors - unless the quantity is unreasonably big, most customers don’t seem to mind. And the end result? Sales goes up.
Don’t blame the food vendors - everything goes up now, from rent to manpower to utilities.

Thursday 30 October 2008

毛不毛之地

sp_a0775a.jpg

我说的是体毛,从头到脚,长在身上的各种体毛。一个人平均有400-500万个毛孔,如果每个毛孔都长毛,那就等于一个人有400-500万根毛。

当然,每个人都不一样,有人毛多有人毛少;有人毛长有人毛短;有人毛粗有人毛细。也因此,我们才比较容易区分彼此,要不然,大家都长得像奥萨马,美国会第一个头痛,美国总统也会怕自己被误认为是奥萨马,被人干掉;或者被借口故意误认为是奥萨马,同样被人干掉。

先天的分别不足,或者任何不满,后天可以补救。所以发型屋生意兴隆,有些发型师可以只吃$25一碟的鸡饭。要不然,每个人都把头发梳得像阿扁,马英九也会头痛,虽然马英九的发型基本与阿扁其实也没有差很远。

所以除毛服务业生意兴隆,大家有问题发问时都勇敢把手举高高才问。要不然,每个人都把腋毛留成像汤唯一样,李安头也会痛,可能当初预定一年拍《色戒》有八个月是用来试镜,看谁的腋毛比较有特色。所以,小S那一边举手一边以另一只手遮住举起的手的腋毛,那姿势恐怕很难in得起来。

一般上,除了头毛(可能胡子也算吧),其余部位的体毛,都不太受欢迎。尤其女生,恨不得自己就是武侠小说里的白玉雕塑般的绝代美女。只是可恶的体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烦恼的原来不是顶上三千发丝(根据科学报告,一个正常成年人其实应该会有10万左右的头发),而是身上其他地方的体毛。

那到底人类从人猿退化到现在的体毛有什么用?既然都退化了,却又干嘛不退个干干净净,也好剩了一笔除毛费?

基本上,人类的体毛,作用大概如下:

头发:保护头壳,让外表出众。

眉毛:防止汗水滑入眼睛,让相貌美观。

睫毛:阻挡风沙。

胡子:荷尔蒙造成,第二性特征。

腋毛:保护皮肤,第二性特征。

胸毛:荷尔蒙造成,第二性特征。

阴毛:保护重要部位不直接受到撞击,容易藏匿细菌,要注重卫生清洁。脚毛:荷尔蒙造成,第二性特征。


头发嘛,以前写过了,这次就跳过,免得读者以为我旧事重提、罗哩叭嗦。

第二项是眉毛。防止汗水滑入眼睛,乍看之下,似乎有点荒谬,不过你试试去大运动一番,就会发现眉毛都积了一层的汗水,而眉毛与眼睛之间,确实还蛮干爽的。没体验过?咳嗯,该去运动运动了(我是说会流汗的那种,冷气房健身不算)

面相学上来说,眉毛或眉型,对一个人的命势确实有影响,所以算命的也有帮人修眉改运。除此,当然就是关系到美观问题。眉毛生长的速度虽然不快,但年日一久,难免也会略有杂草需要修剪的情况。要不然,每个人都长得像钟馗还是一眉道人,农历七月就不存在了,鬼门开了也没有鬼敢出来玩。(咦,那不是更好吗?我在说什么呢)


睫毛是用来阻挡风沙。随着文明发展,漫天尘土、风尘仆仆的景象也鲜有看到(沙漠除外,我知道啦,你是故意找碴儿吗?)。原本应该功成身退的睫毛,却反而让爱美的人类依依不舍,千方百计巴不得在家里制造人造风沙,让日渐稀疏的睫毛得以再在恶劣环境下茂盛生长,剩得天天出门还要搽mascara。

当然,那只是幻想,没有人可以在家制造风沙,要不然大家都别养猫狗了,养骆驼算了。

所以,大家还是需要种种跟睫毛有密切关系的器具,制造假睫毛。毕竟,那比制造假风沙容易得多。


胡子,有人会认为那有美观作用,有人则觉得不管修饰得多有型都难以与美观挂钩。

不过有些人就是要长胡子才有型。想像没有胡子的林子祥——魅力扣101分,就像剪短发的郑伊健,根本不行。还有Johnny Depp,个人还是觉得他有胡子比较型。

有些则千万别长胡子,例如梁朝伟。哪一天你看到他在电影里留大胡子(或小胡子),可以相当肯定他一定是跟导演有过节。还有就是那些现在很流行的花美男,吴尊、李准基……甚至都不需要是粉男,我敢肯定你看到林俊杰留胡子你也一定会翻。

当然,最幸运的是不管留不留胡子都一样有型的。例如金城武、Keanu Reeves、Brad Pitt、David Beckham。

哦,说了这么久,都是说男人。当然,你觉得有必要讨论哪个女人该留胡子哪个不该吗?又不是拍周星痴的大内密探零零发续集——依然拥抱后宫“佳丽”三千在流泪的可怜皇帝。


腋毛大概是最阴阳分明的体毛。不管男人女人,都觉得女人去掉腋毛很应该;不管男人女人,都觉得男人去掉腋毛很奇怪。

当然,特殊癖好,喜欢有腋毛的男人,如易先生,另当别论。有没有女人喜欢没有腋毛的男人呢?这个倒是蛮想知道的。

古早以前,腋毛有散发体味,吸引异性的作用。如今,如果真的是由腋毛散发出体味,大概不管异性同性人性兽性,都会退避三公里。


胸毛……其实不太明白喜欢胸毛男人的女人在想什么。大概是可以制造大自然的假象,躺在胸毛男人的胸膛上,就像躺在杂草堆里?可能可以做个调查,喜欢胸毛男人的女人,是不是也喜欢“野餐”。

男人基本上喜欢女人身体滑溜溜,女人却喜欢男人身体毛浓浓。果然,火星和金星真的距离很远。

曾经在一个网上论坛,看到几个男人在讨论去做除阴毛Boyzilian Waxing,他们讨论的焦点并非在应不应该或需不需要,而是到哪里可以找到女性除毛师。其中一个说,他知道有些除毛中心为了保护女除毛师,会特别聘请男性除毛师负责服务男客户,但他却完全不希望让另一个男人触碰到他的小弟弟。当然,这是一个以很正常男人角度出发的立场,我完全可以理解。

然后另一个说,如果有女性除毛师做完除毛服务后,还可以提供特别服务,就太完美了……难怪,果然那些除毛中心的保护女除毛师的措施是对的。那名低级下流的网友龌龊的思想,我们不屑,我们唾弃。

然后话题转到:如果是女除毛师为男人除毛,男人会不会有生理反应?有些说那要看女除毛师美不美啊,还是除毛过程痛不痛啊,还是自己是害羞男绝对不会有反应啊……Oops,怎么又尽说这些龌龊的话题了,呸呸,唾弃唾弃。


脚毛,很直接——女人不可以有,男人不可以没有。就这么简单,有人反对吗?

没有?很好。大家想法接近。记得,远离龌龊,唾弃龌龊。大家跟着我念三遍,大声点,我听不见……

黄和栋

于《女友》 November 2008

3 Comments:


chimkang Says:
厉害,单但用“毛”就可以大作文章,佩服。呵呵


i Says:
胸毛……其实不太明白喜欢胸毛男人的女人在想什么。大概是可以制造大自然的假象,躺在胸毛男人的胸膛上,就像躺在杂草堆里?可能可以做个调查,喜欢胸毛男人的女人,是不是也喜欢“野餐”。
看到这里觉得特别好笑了~可能女人比较喜欢接近自然,不然称“大地母亲”呢。


Hot On Says:
深江兄客气了。其实是写到没有东西写,才拿小题来大作……

Tuesday 28 October 2008

女人讨厌足球的理由

[local /files/2008/10/futbol_s.wmv nolink][local /files/2008/10/football.wmv nolink]

[local /files/2008/10/supporte.wmv nolink]

鸣谢友人提供

Tuesday 21 October 2008

最不想看到的情况

sp_a0770a.jpg

先声名,我完全没有任何攻击同行的意图。
以下所言,完全是很个人很私人的看法,与任何机构无关。

看到那两页时,我真的是吓了一跳。

为什么呢?你会问。没什么问题啊,你搔头。
文章本身是没有。问题出在,这两版特稿(不是广告哦)——两版完全英文的特稿,出现在一本中文杂志上。
Huh?Yes, now you know where I am coming from?

我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虽然曾经很抗拒语码夹杂(就是不同语言出现在同一个句子或文章中)的情况,但随着Z世代崛起,我已开始接受。(当然,太超过的还是会反对)
不过,上述的两大版英文稿出现在中文杂志,我确实buay lun。是的,受访者或许以英语作答(这个情况在本地很普遍),但我们起码应该翻译吧?

我很爱中文。很不爽中文在这里一直是二等公民。
很不想看到中文媒体这样作践自己。(抱歉,已经克制,忍不住还是用了强烈的字眼……


2 Comments:


夏娃 Says:
如果中文在新加坡是二等公民,那么在马来西亚应该是低等了
连华语电台的DJ都操一口联邦腔的叻



Hot On Says:
马来西亚怎么说都还是马来族群社会,所以还说得通。新加坡是华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中文居二等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其实以华人的中文来比较,我相信马来西亚的华人中文水平平均会比新加坡华人的高。

这里完全不谙中文的华人很多,会中文却不肯说中文的华人也不少。

最奇怪的是,你中文很好,英文不好,在这里很难混得下去;你英文好,中文不好,却可以飞黄腾达,甚至理直气壮地统领一个完全就是中文的工作环境。

Monday 20 October 2008

这样的投诉结果只能用遗憾形容

sp_a0769a.jpg

有点久以前的事了,一直没时间写出来,记忆也有点模糊了。事情应该是酱滴:

高速公路上,遇到一个鸟德士司机,没看清楚就吃进我的车道,我鸣笛,他在我前面突然故意刹车,然后开快,然后再刹车,还比中指。

我当然不爽,记下车牌,到公司后第一时间打电话投诉。

其实也不知道该打去哪里,想到好像有一条专门处理计程车投诉的热线,却不记得号码,于是打去LTA问。

LTA人员:你的情况,应该打去交警处投诉。

于是,打去交警处。

交警:你可以先打去LTA,讲述你的经历。

………………

再打回去LTA。

我:你们叫我打去交警处,交警又叫我打回来这里,现在是怎样?

(暗想)你们是不想理会,想随便混过去是吗?以为酱推来推去,要投诉的人嫌麻烦就打消投诉念头,你们就可以无惊无险,又到六点地下班回家?门儿都没有!

LTA人员:是吗?嗯,那好吧,你说,发生了什么事。

Blah blah blah……………… (事件复述中)

LTA人员:所以,你要投诉的重点要两个。第一是该司机危险驾驶,对吗?

我:对。

LTA人员:其实我可以告诉你,没有造成车祸,我们很难说他是危险驾驶,最多只能说他是鲁莽驾驶。

………………#$%^&*

我:他摆明在公路上玩我啊,又开车又刹车的,你知道那有多危险?!

LTA人员:我明白,但是按照惯例是这样处理的。哦,对了,而且我们只是负责纪录,之后会将档案移交交警处理。

………………#$%^&*

什么?讲半天也不是你们处理,浪费我的时间!还有,为什么酱麻烦?为什么刚才不可以直接向交警处投诉?

LTA人员:至于你的第二项投诉,就是他向你比中指……

我:对。

LTA人员 :这个不属于公路守则范围,如果你想追究,你得去警察局报案。

我: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就这样纪录?

LTA人员:程序是这样子的。比中指原本就不在我们的受理范围内,而且那属于侮辱他人事件,投诉也没用,只能起诉,而报案无法在电话中进行,一定要亲自到警局。

我:这么麻烦?(决定直接炮轰)那不是有很多类似情况,因为原本想报案者嫌麻烦而消案?

LTA人员:不否认确实有这个可能。

居然承认!

当然,警察可以说,为了防止滥用投诉起诉什么诉,所以让手续繁琐,你真的要报案,自然不会计较。

可是,这是讲效率的社会、讲效率的公务员,应有的观念心态吗?

高速公路上这么多摄像机,那个司机中指比到车窗外,在路上玩(别人的)命,难道不足以让警察认真去对待这样的事件吗?

像我这样已经算不怕麻烦的了,最终也都打消特地去警察局报案的念头,可想而知有多少人也因为怕麻烦而作罢;可想而知有多少路霸逍遥法外,依然故他地在公路上“鲁莽驾驶”比中指。

真的难怪。

我还记得,几年前搬家,去警察局换身份证的地址。

那时,根本没有其他“客人”。值勤警察也是在counter后面走进走出,不懂忙什么,不懂真忙还是假忙。整个感觉就是他们super relax。

反正,就是叫我坐着等他叫就对了。

终于叫到我了,也是慢条斯理地update资料,那种样子,就只有两个字形容:懒散。

结果,一个小手续,我却在警察局呆了将近一个多小时。

做事推来推去。

没有人要take responsibility,没有人要answer。

没有initiative。

Everything go by the book,一点都不flexible。

守着500年前的臭规矩办事。

………………

本地公务员一直就都给人这种印象。纪律部队也不例外。(可能更严重)

哦,对了,那次投诉事件后续:

我收到LTA的信,说已经把纪录移交警察部门。

我收到交警的信,说收到纪录。

我收到警察部门的信,说会处理。

后续到此为止。

处理到怎么样?怎么样处理?是那司机受到警告,还是警察觉得我无理取闹?

完全没有下文。(到底有没有去处理也不知道)

9 Comments:


chimkang Says:
应该是直接投诉德士公司,但要想清楚,可能是司机失业。如果他无法在公路上安全驾驶,那就应该换工作。要不然,这样的case,黄明德应该有很够力的方式处理。


IchyPeachy Says:
其实我做过开快,刹车,开快,再刹车酱的事…. 但是,那时是因为有位 antie 跑来我的车道,然后还鸣我笛!我回鸣笛,不记得有没有比她中指了。
但 Taxi Driver,hm….. 专业的不能酱的样吧?
黄老师息怒,不会是更年期吧?哇哈哈… 通常我遇到酱的路霸,我都会在车里咒他车祸死得很难看(我很多车祸死亡的email,可以发给你)或者,心情好一点时会说,车主可能在车里大便快“落屎”。


freshmusic Says:
如果有车牌,投诉给德士公司应该会快很多。


Hot On Says:
深江兄所言甚是,我也明白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不过我没提到的一点是:当时那部计程车上是有乘客的。这样罔顾乘客生命、自己生命、其他公路使用者生命的人,是不是还应该继续每天在路上制造危险性?也还请明德兄传授高招,如果有空到这儿的话。


IchyPeachy美眉,要“落屎”的人应该没空玩刹车、开车、刹车吧……我承认当时车笛是按蛮久的,但的确是他不对在先,如果我那时blur blur的话,可能都来不及闪避。鸣车笛,是严重告诉他,他差点害死人。不然,车子装车笛干吗?Right?


freshmusic,其实更久之前也向德士公司投诉过另一宗,下场一样:不了了之。所以之后才决定玩大点,以为警察不会护短,怎么知道,still the same。


shihhow Says:
啊栋兄;
当然,将车牌报告给的士公司是最妥当的做法。
是我的话就追上去回赠中指一只。
以暴易暴,Diu回他。
-最近恨死了大部份的士司机的啊豪-(我会把各类遭遇写出来的,Akan Datang)


freshmusic Says:
我比较没钱。都搭巴士,也有很糟糕的等待经历,投诉了,也是 acknowledge 后就没有回复。
想到之前 Daniel 说的,你不凶就不会有good service。或许,也是时候我们学会凶悍一些?


Cloudywind Says:
LTA, CPF, HDB, 这些地方的懒散和bo huy, bo chap,是很历史悠久的喔,不是可以说变就变的啦。里头的red tapes,搞不好环绕了地球一遍之后还有剩!
至于警察叔叔嘛,如果你有看过勤劳的警察的话,要po在部落格上哦!因为稀有品种咧~


Hot On Says:
freshmusic,如果真是要凶才有good service,那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犯贱。


云里风兄,我们的警察精英都可以那么白痴地对待Mr Mas,要找值得上blog的,我看300年后等Cybercop研究制造成功还比较实际。哦,还有另一个很经典的懒散族群:我们的阿兵哥。


freshmusic Says:
我是懒散的阿兵哥哈哈。这个我绝对承认。2年半都很懒散,哈哈。

Thursday 16 October 2008

假鸡蛋,吃死人不偿命

那天才在说,我一天可以吃好几个蛋:早餐egg toast,午餐如果吃炒面也有蛋,晚餐家里有时会有煎荷包蛋……然后庆幸,还好鸡蛋难以造假。

谁知道,话才说完,最近就收到email,中国真的弄得出假造蛋!还真的能煮能煎能下锅,靠!

这些人真他妈的有够缺德,要造假,去造假LV、假Gucci、假Chanel啊,干吗要造假吃的东西?吃死人了你即使赚大钱了会开心吗?你他妈的晚上睡得着吗?

以下转载自友人传来的电邮:

image001a.jpg

黑心食品在中國,已經猖獗到了人人自危、吃什麼都要擔心中招的地步。

廣州有一群深諳化工知識的退役解放軍,成立造假學校,公然開班傳授各種造假技術,連雞蛋都能以化學材料調製,而且能煎能煮,是目前最熱門的造假課程

image002a.jpg

此外,透過網路科技,中國大陸的造假技術,已經到了無遠弗屆的蓬勃境界。

位於廣州市郊的棠下鎮,因為物價與房租比市中心低廉,吸引許多外地民工出沒,車站天橋旁大樓的三樓「新華軍地科技培訓學校」(新華技校),不少穿著土氣且邋遢的年輕人進進出出,但實在很難將他們與「科技」劃上等號。

教授人造蛋的東北老師邊講邊做、唱做俱佳;關鍵技術部分還會特別強調,搭配一旁不時傳出的學生發問,臨場感十足。

新華造假學校女職員豆小姐,也是解放軍退役,警覺性高,前後態度迥然不同

image003a.jpg

中國武警也到有解放軍背景的造假學校選購機器。

image004a.jpg

人造蛋技術 開課賣

造假學校櫃台裡,陳放著各項造假祕笈,從吃的到用的,包羅萬象。

image005a.jpg

這間名為科技培訓的學校,其實是所造假學校,歸屬「廣東穗華科貿發展有限公司」下,外觀陳設簡單、燈光昏暗,一進門就看見「中國創富搖籃」「軍民合作」等醒目標語。

記者進入後,一名女子正以嚴厲的口吻,訓斥一個手忙腳亂穿著狀似珊瑚項鍊的男子說:「別人一天可以穿假珊瑚鍊一千條,你穿了一個鐘頭一條都不成,你要認真加把勁!」

面對衣著整齊的記者假扮成學員,前往學習「人造蛋」技術,眼神銳利的櫃台女職員防衛心極強,她問我們從何得知這個課程,之後先是謊稱自己姓陳、又說課程已經停辦,在記者遞上貿易公司的名片後,才改變提防態度。

後來她改口其實姓豆,並從櫃台下方拿出一本正方形、封面印有「改變命運—從現在開始!」的小冊子,裡面宣傳學校教授包括製造人工豆漿、米粉、洗衣粉等各種課程,還大力推銷製造黑心產品所搭配的機器。


假蛋製造過程

步驟 1
調製原料

將海藻酸納、食用明膠等7 種化學材料混水,調勻成凝膠狀,即為蛋清原料,再取同樣材料加入黃色色素,成為蛋黃原料。

image006a.jpg

步驟 2
製作蛋黃

將蛋黃原料倒入模具至2��3滿,放進以氯化鈣調成的神仙水中,輕晃模具,蛋黃出現薄膜就宣告完成。將蛋黃在神仙水中靜置 1小時定型,再取出沖洗晾乾備用。

image007a.jpg

步驟 3
假蛋成型

在模具中倒入1��3蛋清原料,先像包粽子一樣放進蛋黃,再倒入蛋清,放進神仙水中輕晃, 1粒無殼雞蛋便緩緩浮現。將裸蛋定型1小時,以清水沖洗後晾乾,準備上殼。

image008a.jpg

步驟 4
粉墨登場

用縫衣線穿過雞蛋,浸入以蜜蠟、碳酸鈣等調製成的蛋殼溶液中,反覆數次,待外殼稍微風乾後,浸入冷水中抽線定型,至此,假雞蛋已穿上外衣,大功告成。

image009a.jpg

image010a.jpg

學費五千元 賣祕笈

記者現場觀察,放小冊的玻璃櫃子裡,還擺滿了包括「仿製紅木家具技術」「醬油製作技術」「舊棉被翻新技術」等,日常用品從吃的到用的、販售包羅萬象的「造假」祕笈,薄薄二、三張紙,卻要價新台幣五百元到一千元不等。

image011a.jpg

豆小姐說:「這些函授的講義,是賣給內地不方便前來上課的同學自修用的。」記者要求翻閱一下「舊棉被翻新技術」內容,再決定是否購買,立刻被豆小姐嚴正拒絕說:「這些都是國防工業軍工技術,不買就不能看。」

豆小姐一邊熟練的翻開小冊子中介紹人造蛋的頁面,一邊開價學費一千二百元(約新台幣五千元),並且說:「明天就可以安排技術部劉經理為你們上課,但在上課前,所有學員必須先簽署一份同意書。」這份同意書,內容大致寫的是「公司只負責技術傳授,學員製造人造蛋販售,一律與公司無關。」

image012a.jpg

假蛋变化多,添加咖啡色和橘色色素,马上摇身变成皮蛋。

image013a.jpg

解放軍撐腰 無所畏

表面上,造假學校雖極力撇清與假產品的關係,卻又在對外的公布欄與廣告宣傳品上,刊登學員來函的感謝信,其中一名在廣東打工多年的河南楊姓學員寫著:「我在貴公司學得人造蛋技術後,製出的蛋與真蛋一模一樣,且口感比真蛋還好,我現在告別了打工生涯,平均每天生產一千多個,每天淨賺一百多塊(約新台幣四百元),我造蛋發財了,不少老鄉還來向我學技術。」

據記者調查,打著「軍民合作」旗幟、已有二十多年歷史的新華技校頗有來頭,從陳姓總經理到櫃台的豆小姐,都是由軍職退役轉業民間的解放軍組成,連該公司的招牌,都是前廣東省副省長劉維明題字,記者在造假學校詢問課程時,也見到穿著武警制服的軍職人員在購買機器。

有解放軍做後台的造假學校,半年前還大肆刊登廣告、招攬學生,近來之所以變的低調,還要學生簽署同意書才授課,全是因為半年前,廣州工商局破獲了一個假雞蛋生產中心,起出上萬個假蛋,造假學校就是憑著只從事「技術轉移」,並無參與「生產經營」,而避開法律制裁,但從此也變得更小心謹慎。

假蛋放入鍋中油煎,除了蛋白氣泡比真蛋多之外,賣相甚至比真蛋還可

image014a.jpg

image015a.jpg
image016a.jpg


11 Comments:


xue Says:
愤怒已经不想再次在此申诉了。格主请给个出处网址,好让我往一些中国网站转转,让大家一起关注,最好能让广东省卫生检疫部门查封这样的杀人学校。
如果本文是您亲自操刀,我先谢谢您,然后请您给个转发的授权,行不?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Hot On Says:
xue,不是我写的,是朋友email 给我的。我看的时候气到不行,忍不住就转载了。
可能要问问寄给我的IchyPeachy知不知道哪里首发的。
或者,很厉害揭发中国黑暗面的仕豪兄会知道吗?


xue Says:
多谢哦。还烦请你问问出处。属实一定要想办法揭发。团结就是力量,21世纪网民力量最伟大。
仕豪兄如果知道肯定就揭出来了。
我又破戒了。唉——


anna Says:
以前是日本仔最厉害,“假”蛋,假面,假寿司… 像极了,但是只是观赏,摆厨窗,挺多“被他骗去”消费。
现在,假这个,假那个… 吃死人不偿命,唉!


SH Says:
上网搜索了一下,有相当多关于人造蛋的报道。不仅如此,还发现了一家教授此技术的公司网页。
http://www.tech88.cn


shihhow Says:
To Xue 与 啊栋兄:
其实我第一次知道假蛋事件已是在4(?)5(?)年前,是在香港杂志上读到的,后来也陆续收到了各方朋友们传来的相关新闻与恶搞email,所以这应已是件比毒这个毒那个毒#$%^&*还早,也已通了天的新闻吧。
没记错的话,本地晚报或新明也曾报道过。
----------------
刚去百度了一下,看到最新的新闻是“ 上月在广州发现大量出售假鸡蛋,向卫生监管部门,12315,南方电视台投诉,均不回应 . . . ”。
唉 . . . 大陆的老百姓 . . . 真是可怜 . . .


Hot On Says:
确实,《早报》和《新明》在2005年3月曾报导过中国人造蛋吃了人变痴呆的新闻。
更恐怖的是,根据当地贩卖者透露,人造蛋一直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而且可能2005年的10年前就已有人制造出来贩售。
香港《东周刊》记者曾假扮学员,深入人造蛋技术学校。也是2005年的事。
我转贴的这篇,网上看到最早被转载的日期是今年2月,不过出处一直找不到。


xue Says:
多谢SH,仕豪兄,hot on。资料越丰富,心情越糟。原来是十年前就发生了,(我是不是也吃过?!)还真是后知后觉。这种事以后看一件就揭一件。收到一个电邮是说用竹筷子做什么木须肉的。哼。气死了。


IchyPeachy Says:
噫,我以为和栋已经知道此事很久了?
新马不可能进口鸡蛋啦,进到来都不能吃了,大不了别吃中进口的食品。反而常去中国的仕豪大侠不懂吃了多少,呵呵…
大家请好好照顾饮食呀,尤其家里有小朋友的更加要注意了。


Hot On Says:
后来回想起来,好像是有陆陆续续看到造假东西的类似报导出现。或许因为新闻没有很大,所以也没有很在意。
毒奶粉事件搞大了,可能大家草木皆兵吧。而且这么图文并茂地呈现假鸡蛋制造过程+居然有特别传授此技巧的技术学院在办,是比较有被震撼到。
问题在于,不是我们不好好照顾饮食,而是没想到真的有这么黑心的人做这么缺德的事。可能还相反,就是有好好照顾身体的心,才中招。例如:为了进补去买冬虫草来吃,怎么知道会有人把铅条放在里面?


惠琳 Says:
天啊!What’s happening!什么东西都能造假!中国人似乎扭曲了天生的好脑子,搞那么多乱七八糟有的没的
Related Posts Widget for Blogs by LinkWit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