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0 October 2009

从“性崇拜”到“老牛吃嫩草”

黄和栋 & 廖仕豪的对谈

和栋:
一看到“性崇拜”,就想到日本神奈川县的“铁男根祭”。祭祀当天,各色各样阳具模型随街游走,男女老少毫不忌讳拿着性器模型,还有形如性器的糖果让人舔吃……看,所谓难以启齿的东西,古人可以正大光明、堂而皇之,现代人很多时候反而惺惺作态、扭扭捏捏。

仕豪:
就搞不懂“性崇拜”干嘛总得崇拜器官?对着鸡鸡拜拜就真的能鸡鸡力量大吗?崇拜一个完整的人如AV女神饭岛爱、夕树舞子、朝岗实岭等,心灵不是更充实?现在当红女优都有博客,写些拍片趣事啦,登些生活照片啦,让你感觉与她们的距离似远又近。不瞒你说,我的Facebook里就交有一个当红的日本AV女优朋友。

和栋:
行啊,隔着空气就交到个日本AV女优朋友,看来全天下麻喇佬更要崇拜Facebook了。Facebook允许任何人去“敲”别人的门,不认识的当然可以拒之门外,那些不熟的“朋友”来敲门时,却反而成了压力——add又不情愿、不add又怕碰面尴尬。无意中学到同事的好借口:哎呀不好意思我太多friend request了,所以根本都没去看是谁来敲门。

仕豪:
现实中,新加坡过去5年来有124宗性侵案因互联网而起, 80起的受害者是16岁以下小女生。台湾更夸张,平均每天1.5件,63%受害者是12到18岁之间。网络上的虚拟,一方面能让最笨的玩者毫无猜疑地深陷其中,另一方面也能让玩者因有无限的暇想空间而寻求冒险探索的刺激。Don't blame the game,blame the player。美眉们千万要小心。

和栋:
现在20岁不到的美眉就会找城内顶尖美容医生寻求美丽秘方,市场上充斥着《女人我最大》、《我的美人计》等教你扮美美的电视节目,加上各种各样的时尚美容杂志,美眉们要不受影响才怪。也不是说经营外表不好,只是请记得也留一点时间提升一下内涵。Bimbo这个字短期内应该不会变相成一种赞美。

仕豪:
奇怪,女性资讯节目那么多,却没专为男人设计的节目。电视台应该推出类似Maxim或FHM杂志的电视版嘛。FHM中国大陆版《男人装》要比红毛版的更为精致。大陆的妈抖们除了“露很大”,每一期彩页还会有主题设计,多了一份意境。中国大陆的杂志业,除了政治仍是禁区外,编辑与制作都已远远超越新加坡。

和栋:
看到你说“露很大”,当然不能不提原创者“杀很大”瑶瑶。这个刚19岁的美眉在台湾一夜爆红,还红了一个很AV的词汇“童颜巨乳”。一脸稚气配上33F傲人胸围,清纯与淫亵的错乱感让热爱ACG的宅男和开始忆当年的熟男为之疯狂。这是变态行径吗?那请真的打从心里厌恶瑶瑶的男人举手……有吗?没有?所以,是谁变态?

仕豪:
“童颜巨乳”已是老词了啦,现在正夯的是“萌”。不管“杀很大”、“萌”,甚至较早的“雷”、“囧”、“秒杀”、“美眉”、“草泥马”、“赶羚羊”、“潮”、“拉阔”等等等,都体现了中港台华人在语文上澎湃的创意。反观新加坡,“老牛吃嫩草”这句老掉牙的俗话,也能因艺人私事而被回锅热炒,让记者似挖到了宝,连续几个星期各类夜报新闻中,将“老牛”与“嫩草”不厌其烦地用了又用。真是悲哀呀悲哀……

无限联想,连珠串烧;和栋嘉宾,轮流出招;你说你理,我说我道;天马行空,各有味道。

于《女友》 October 2009 - Chatroom联想串烧

Wednesday 28 October 2009

楼下的房客,满足变态

《楼下的房客》
作者:九把刀

1本完

我是看了杨宝贝的介绍,才去网上找来看的,说起来,这居然还是我第一次网上完完整整地看完一整部10多万字的小说。
前后大概花了两天(当然要扣除睡觉、吃饭、工作、上厕所、陪家人等等)。以我酱的阅读速度,如果我是非买实体书不可的人,相信书商会很高兴;反之,如果我竟然就此开始了网上阅读的习惯(之前从没有上网看小说是觉得眼睛受罪,也比较喜欢一书握在手的感觉),相信书商会很沮丧。

闲话休提,这本书为什么会吸引我去看?因为那是一本变态犯罪心理学的小说,正好是我感兴趣的类型。其实,我有当雨夜杀手的潜质,哇哈哈哈哈哈……(变态ing)
Anyway,本书说的是某别墅的房东,在每间客房和走廊上装了针孔监视器和窃听器,然后把房间组给人,开始正大光明地偷窥行动。窥着窥着,房东觉得被动地偷窥不够过瘾,开始介入房客们的生活,自编自导一出可以媲美任何惊悚电影的现实恐怖片。

我之前曾经说过,写书评或读后感、影评或观后感,难度最高的其实在于如何满足看过和未看过该本书或该部电影的读者。
写得不详细,看过书或电影的人会觉得你在骗吃;写得太详细,未看过书或电影的人却会骂你破梗。
尤其像《楼下的房客》这样一本故事经常峰回路转的书,任何的叙述,都可能成为赘述。最好,还是你自己亲自看一看。享受意外的惊喜(or惊吓)。

所以,我只能笼统地总结,九把刀果然想象力丰富,以他的产量来说,还真怀疑他脑子是不是开发得比正常人多。现在的九把刀,让我想起当年巅峰时期的倪匡。

好看指数:4盏灯

Monday 26 October 2009

站着小便


我告诉一班女同事,我老婆每次在家如厕后都会很自动地掀起马桶坐垫。同事不约而同发出赞叹:“她人也太好了吧?”接着表情360度转变为忿忿不平:“干嘛这么宠男人?”
是的,马桶坐垫究竟该无时无刻直立着还是平躺着,这样的老问题居然时至今日仍然无法让男人女人达成圆满共识。

我是马桶坐垫该永远直立的支持者。要用时放下来,用完顺手推上去。有难度吗?男人女人干嘛整天争来争去互相指责,在执著个什么劲儿?
说句公道话,那些不会自动掀起坐垫,直接把小便尿到坐垫上的男人,确实是欠揍的。因为还蛮常在公用男厕看到这类情况:火气旺的黄澄澄尿液散落在坐垫上,一看就忍不住要诅咒犯案者XXX(诅咒内容删除,以免启发后人),不是因为他们眼界欠佳射不准,而是因为他们未自动,没有想到下一个需要大便的使用者看到那滩遗迹会恶心到被迫将大便硬生生缩回直肠里,结果造成便秘。
女人无论大小二便都需要坐垫,男人则只有大便的时候需要。所以坐垫平躺着的频率其实比较高。这也是女人认为坐垫应该一直放下来,然后骂男人干嘛不能在小便的时候掀起坐垫的原因吧,right?

曾想过,何不直接设计一种边缘一如坐垫的马桶,就可以省略坐垫掀起放下的麻烦。但马桶洞会变小,男人小便射到马桶边缘的问题可能变本加厉。
说到这里,女人大概又要义正言辞、理直气壮地数落:都是男人的错,就不能aim准一点吗?
这个,倒真的要为我的同类捍卫一下了。

男人站着小便,女人坐着小便,这是造物者的设计。要男人坐着小便行吗?没问题,事实上男人坐着大便的时候通常就会顺便小便。
但反过来要女人站着小便行不行?除非是在淋浴的时候吧。但即使省钱专家建议大家在淋浴的时候小便,借此省下马桶抽水,也很难让女人改变先在马桶小便后才去淋浴的卫生习惯和心理障碍。
女人从孩童舍弃尿片以后,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站着小便,也就是说,女人,其实你没资格指责男人。

不像女人坐着小便那样,男人站着的时候,小便的工具和马桶是有一定距离的。(我说的工具是按照一般长度,畸形的不算)
尿液离开尿道口那第一炮其实不好拿捏,尤其尿急的时候,力道的控制不是这么随心所欲的,或者因为太急,根本无法控制那只想尽快解脱的冲劲。

另一种常见的失准,是半夜或清晨起床的时候。半夜上厕所,我不开灯,免得眼睛不习惯,习惯了之后又会影响睡意。乌漆麻黑下,半梦半醒间,没射到地板就不错了,还要求命中红心?清晨起床,则是另一种男人独有的状态——一柱擎天。相信我,在那种状态下(即使是稍微冷静后的半柱擎天),要准确无误地射入马桶口而不殃及边缘也是——有难度的。
还有其他各种不同的状况,真是不一而足,有机会再告诉你。(如果你有兴趣)

男人女人的战争持续多少个世纪,很多时候皆因彼此不够了解。其实大家多体谅一些(女人多了解男人站着小便的难处;男人记得小便的时候掀起坐垫,或者真的不小心弄脏了就抹一抹、洗一洗),争执少一点,大家也会有更多时间过更有意义的人生。
这个世界就两种性别,缺少了哪一半,都会缺少一半的精彩。

黄和栋
于《女友》October 2009


Friday 23 October 2009

《女友》2009年11月号


《女友》2009年11月号(新加坡版)面世了!


吸血僵尸很in!看我们收罗目前最潮的vampires


女人也可以穿男性帅气装,却不会成为男人婆



香氛配搭时尚,为整体造型加分



《咖啡王子一号店》里的男仔头尹恩惠,为《女友》做出最妩媚的姿势,包括内衣造型,你想看吗?


草食男,让女人又放心,又烦恼……



带你全岛寻找最垂涎三尺的甜品

当然少不了我的招牌专栏《Man Talk》,这期说的是:最爱的那个最麻烦!


这期《联想串烧》,荣幸邀请到新加坡美声歌手蔡淳佳与我纸上对谈

Thursday 22 October 2009

打包外带,有价无价?


几天前到一摊酿豆腐档打包,档主竟然跟我多收三毛钱的打包费。
记得很多年前,少数饮食摊主开始了多收两毛钱的打包费,说是因为用了比较好的外带器皿,两毛钱是要来抵消成本。
当时这样的风气还不成熟,我不知道那样的收费是不是有真的帮到摊主,还是反而令到一些食客反感而不再光顾(我就是其一)。
后来,生活费不断提高,GST又增加,终于令到这样的风气得以发扬光大,成了名正言顺的收费制度,放诸岛国皆准。

既然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行规,我当然也只好接受(两毛钱)。
现在又出现了三毛钱的“没事前通知”加价,不禁在想,打包外带的额外器皿收费,是不是也会不断地水涨船高?

有些饮食业主会说:我们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当然要以赚取利润为主。Ok没错,问题是,你卖的是食品,不是外带器皿,你需要在外带器皿上也赚钱吗?
我体谅你成本高,不谴责你欠缺做饮食业的服务精神,那你也就收取合理的费用抵消成本就好,有必要利用外带器皿来牟利吗?
不要告诉我一个那样的器皿,大量购买后成本真的要两毛钱。更别说收到三毛钱这么多了。
几星期前上演的某咖哩鱼头档向顾客收取两块钱$2的外带器皿费,就绝对是过分的行为。而档主口口声声地“我们也要赚钱”的理由(or 借口),也完全无力、苍白、牵强。

我也一向认为,打包外带,是饮食生意本来就应该照顾到的服务。饮食业原本就属于服务业(有人反对吗),免费提供外带的器皿,不也应该是服务之一吗?这些都早应该算在成本里的啊。

就像商家登广告,进行促销,都是把费用算在预算里的,难道每做一则广告,每进行一次促销,就要向顾客收取额外广告费和促销费用吗?

真的要算成本,那是不是所有免洗木筷、塑料汤匙、塑料袋也要一毛几毛地收取额外外带费?
现场食用的顾客是不是也要被收取碗碟清洗的人工费、洗碗剂费、水费,来抵消成本?

就像有服务精神的日本餐馆,是会免费提供绿茶的。本地那些为绿茶收取费用的日本餐馆(如某极出名的旋转寿司店),全部都是已经背弃了服务至上的精神、走入了邪道。对我来说,就是小家子气,太斤斤计较了。

我曾经光顾过一家面档,提供外带容器和外带塑料袋两种选择。头手总会不厌其烦先询问顾客要用免费的塑料袋还是额外两毛钱的容器。
是的,这样才是好的服务精神:提供选择,适时提醒。
最起码,清楚显眼地注明“外带加两毛钱”,是必要的,至少顾客不想买可以不买,而不是买了之后付账时才被通知要付额外费用。
可惜,到现在,那家面档也只是我看过绝无仅有的一档。

Tuesday 20 October 2009

节日商业化,谁造成?


今天听到某电台DJ在谈到节日时,说了一句蛮奇怪的话,她说:“父亲节母亲节这些商业化的节日,与整个国家的纪念日的等级是不同的”(大意)。

嗯,父亲节和母亲节是商业化的节日吗?

让我们看看父亲节的起源:
父亲节是由约翰·布鲁斯·多德夫人倡议成立的。
多德夫人早年丧母,她有5个弟弟,姐弟6人的生活负担全落到了父亲身上。父亲每天起早贪黑,无微不至地关心着孩子们的成长,自己则过着节衣缩食的节俭日子。
多德长大以后,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深感父亲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应该得到表彰。做父亲的也应该像母亲们那样,有一个让全社会向他们表示敬意的节日。于是,她给华盛顿州政府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建议以她父亲的生日,每年的6月5日作为父亲节。州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但把节期改在每年6月的第三个星期日。
1910年,多德夫人所在的华盛顿州博斯坎市,举行了第一次全市性的父亲节庆祝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美国离婚率不断上升,单亲子女增多,在许多家庭中,父亲的职责明显加强了。另一方面,女性就业人数增多,父亲也必须承担更多的家务。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对父亲的依恋性不断得到增强,这个节日也就逐渐向全国推广。
1972年,在各方的强烈呼吁下,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了建立父亲节的议会决议,使其成为全国性的节日。(南方网)

再看看母亲节的起源:
为母亲过节最早源于古希腊的民间风俗。那时,古希腊人每年春天都要为传说中的众神之母、人类母亲的象征--赛比亚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但这时还未形成母亲节。
母亲节是由一位名叫贾维斯的妇女倡导,并由她的女儿安娜·贾维斯发起创立的。
贾维斯夫人是一个有着10个子女的母亲,是当时美国格拉夫顿城教会主日学校的总监。在美国以解放黑奴为目的的南北战争结束后,她在学校里负责讲述美国国殇纪念日的课程。
贾维斯是一位心地善良,极富同情心的女人。她讲述着战争中那一个个为正义捐躯的英雄的故事,望着台下那一张张充满稚气的孩子们的脸,一个想法猛然涌上心头:为祖国贡献了这么多英勇战士,保证了战争胜利的,不就是那一个个含辛茹苦地抚育着子女的母亲们吗?她们的儿子血染疆场,承受了最大的痛苦和牺牲的,不也是这些默默无闻的母亲吗?
因此,她提出应该设立一个纪念日或母亲节,给这些平凡的女人一些慰藉,表达儿女们对母亲的孝思。可惜的是,这个良好的愿望还没有实现,贾维斯夫人便与世长辞了。
她的女儿安娜·贾维斯目睹母亲抚养自己和兄弟姐妹成人的辛劳,深感母亲的提议是适合天理人心的。因此,她写出了几十封信,发给美国国会。地方州长和妇女组织等,提议创立母亲节。在她的一再呼吁下,这一提议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响应和支持。
1914年,美国总统威尔逊郑重宣布,把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也就是贾维斯夫人的忌日,定为母亲节。美国政府还规定,母亲节这天,家家户户都要悬挂国旗,以表示对母亲的尊敬。由于贾维斯夫人生前喜爱康乃馨花,这种花也就成了母亲节的象征。(百度)

现在每逢父亲节与母亲节,商家就会推出相应的商品配合,包括各种各类的父亲节或母亲节套餐、送给父母的特别礼物,甚至康乃馨在母亲节当天或一两天前也会卖得特别贵。
这些都是商机。
就如农历新年、中秋节、端午节,甚至老外的万圣节,商家也肯定都会有各种相符的商机冒出市面。总不能说这些节日都是商业化节日吧?
即使是国庆日这样所谓的“等级不同”的节日,各式国旗、国徽纪念品,以及各种与国家相关的特别商品也还是比比皆是。

要找出真正因为商家因素而设立的节日,有吗?

Sunday 18 October 2009

想花钱也难 (Part II)

延续上一篇,天使与魔鬼的战争,成绩揭晓:
当当当当~~

话说我找到另一个lobang,是乌节路某店卖的Wii US主机,modified过的,售价$348。
比较我之前说的“老主顾店”,他卖的是Korea主机,原庄,不modified,送两个正版游戏(不过不可以选),售价$320。
这个考量嘛,就差在我到底要不要买有modified过的。(just in case你不知道什么意思,其实区别就在于modified过的可以玩pirated game,也可以自己上网download、自己burn)
我知道啦,正版游戏有的很贵,但如果可以afford,是不是应该支持正版呢?(突然觉得自己很神圣一下)

Anyway,星期六我被召唤到那间老板我认识了十多年的电脑店(他不只卖电玩,也卖电脑硬件、软件,修理电脑……),刚好他有“长气”的顾客,没空理我。
于是我就在他店外踱步,继续天人交战。
终于,我决定:买!
接下来就是等那长气顾客打道回府。偏偏那人还真长气,我在店里店外走进走出,居然等了半小时……(依稀似乎有半小时吧),忍不住想:怎么又好像有点时不予我,平常来,最多10分钟,老板就有空召见我了,莫非是天又要我空手而回?

终于,长气顾客解决了他的问题,心满意足离开。老板看到我,没等我开口,就说:“哦对了,你的Wii哦,听说下星期会有一个promo,是US主机,免费送一个正版游戏,价钱还不清楚,不如你再等等吧。Korean主机的风险是,你要upgrade的话,很可能会当机。”
我听了,当堂啼笑皆非,又要等。
真的是好料垫底吗?还是我当初这么迟疑不决,没买那Korea主机,其实是塞翁失马,结果反而等到US主机?

问了老板口中说的promo的日期,大概又是要等下星期才见分晓。
我再度空手而回。
And so the story... to be continued...

Tuesday 13 October 2009

想花钱也难

酱的标题应该有蛮大的误导性吧。
可以解读成:限制很多,无法花钱;也可以解读成钱太多,不知道怎样花。
也可能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其实说来简单。
Wii面世不久后,我就有想买来玩的欲望。
不知道有没有在这里说过,我曾经是电玩大玩家,只是结婚生子后时间不够用,才狠下心肠,挥泪斩电玩。
Wii的遥控界面,肯定是家用电玩界的一大突破,所有被键盘、滑鼠、遥控杆、遥控器限制的玩家,都绝不可能不对Wii的突破性类似虚拟实境的遥控方式动心。
我当然不会是例外。

但是Wii都面世了这么久,我到现在仍然没买。
为什么?
每次经过有售卖Wii的商店,都很想凭借任何一股冲动买下它。但每次临门一脚都没射中。
往往还会在脑海里为自己找不买的借口。两边肩膀上的天使与魔鬼恶斗一番后,天使总会宣布邪不胜正。

年纪越大+钱越多,跟买东西的冲动是成反比的吗?
我只知道年轻的时候没赚什么钱,却很敢买东西。
单说电玩就好,18年前我只是打临时工,却将辛苦赚来的薪水买了生平第一部电玩机SEGA。之后就沉迷电玩。电脑游戏开始风行的时候,我平均每个星期都会买新游戏,电脑硬件赶不上游戏软件的要求,就会upgrade。是的,当年我换电脑、upgrade电脑,都是为了玩游戏。这样的恶性循环,持续可很多年。
PS2面世后,我花了$600(当年的$600很大)买一台,主要只为了玩Final Fantasy 10这个(一个)游戏。
还有漫画,我家的漫画总花费啊,自己都不敢算。我同事在来过我家亲眼看过之后,只不断地摇头:这么多漫画,到底可以买多少LV包包啊~~
(有空会把拥有的漫画名单列一下,认真算算到底值多少个Hermes Birkin bag)
重点是,当年我并没有有钱到可以这么乱挥霍。

回到现在,一台三百元左右的Wii,我却考虑了这么久。间中也有考虑PSP,结果也是没买。
或许你会问,那我省下电玩、漫画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答案我也在寻找。
可能是车子。
可能是房子。
可能是孩子。
不可能是妻子。(因为她绝对有能力自食其力)

这个星期六,我又会经过那间已经认识店主十多年的电玩店,又会陷入同样的天人交战。
谁会赢?这个周末过后,答案自会揭晓。

Thursday 8 October 2009

Who, how, why and more whys

Ok let's start with one fine day.
I wanted to call someone from the same office, so i asked a colleague what is that someone's phone number extention.

My colleague gave me the number: xxxx.

I called. Phone rang. Someone picked up.
It wasn't that someone whom I am looking for.
Anyhow, I still asked. (maybe that was how it all began)

Me: Is YYY there?

Someone: No. Who gave you this number?

Me: Oh sorry I've got the wrong number... (putting down the phone...)

Someone: Wait, did you go through the operator?

Me: Err... sorry wrong numer... (2nd time wanting to put down the phone...)

Someone: No no, did you go through the operator?

Me: No...

Someone: Then how you got this number?

(does it matter? halo I am not someone from some bank promoting some credit cards lor...)

Me: I got it from my colleague... (don't ask me why I actually bother to answer)

Someone: Why did your colleague gave you this number?

Me: WHY DON'T YOU FXXKING ASK HER YOURSELF???!!!
(Lol, ok don't you really think that was what I replied? no lah, I am a person with good manners, I won't do that even though I very very wanted to)

this is the real version:
Me: It was a mistake, sorry. (hung up, by me, ofcos)
I almost threw the earpiece back to the phone. And while the earpiece was flying back, I could still hear that someone continuing his whos, hows and whys...

wtf.
Get a life, please.

PS. this post is specially dedicated to Miss Jessy T. as she always asked me to blog in English.
So I finally did.


Wednesday 7 October 2009

21次的这是什么

有些情绪,无需言语。

与天下有孩子的父母、有父母的孩子,共勉。

Monday 5 October 2009

多了你也难

“新媒体”势道强劲,作为传统媒体的我,当然强烈感受到它无远弗届的威力。

不管你再怎么原始人,也很难不与新媒体打交道。坚持,只是一种姿态,却未必一定能获得掌声。

我认识一个曾经很坚持的人,她说,电脑有辐射,所以坚持手写稿件,坚持在打印出来的hard copy稿件对稿。她不email、不用手机。
前阵子,她却做了一件让全世界认识她的人大跌眼镜的事——开部落格。
因为传统媒体对她的需求越来越少,却又难耐手痒的日子。部落格让她重新找到文字的挥洒空间。

新加坡《女友》一年前创立官方网站,正式将传统媒体带入新纪元。
原本想有一番作为,不过大公司戒条无数,能施展的拳脚被绑得紧,网站的步伐依然只在能听到天使的声音的速度一步步前进。
前些日子,新花样来了:《女友》Facebook,成立了Nuyou Singapore fan club,欢迎各界FB玩家,加入《女友》FB fan club这个网上大家庭。
创了业,自然也要守业。为《女友》FB更新的责任,落在我手上。公司要求个人FB account,log on了才能做行政事。我想想不对,回了电邮给同事:FB是个人空间,我暂时不想与工作挂钩。要真为了杂志宣传,希望公司可以设立企业户口。
还好这个要求被采纳了。

新媒体的界限和范围,仍然很模糊,很随意。
在很多公司开始将Facebook、Twitter这类原本很个人很休闲的平台也利用来工作,是会像MSN那样,个人被公司化、休闲遭工作化?还是会变成工作时也能更合法休闲、娱乐?

(有人在医院看到某护士在护士站玩FB,于是拍下“罪证”,po上网,引来议论。他认为执勤的护士不应该玩FB。
其实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压力,take a break,玩一下FB解压,无伤大雅,只要护士没有因玩FB而疏忽本分。
该护士敢敢这么明目张胆,很可能她自己也认为那没什么大不了。
当然,错也错在她这么明目张胆。据报道说,该院方竟然需要要对该护士进行辅导,而且此事件也成为对其他医护人员的借鉴……)

我相信世界各地(尤其是先进国家)的传统媒体公司,对新媒体的开拓有一定的野心,同时对新媒体的肆无忌惮及无可奈何,也有一定的顾虑或担忧。
所以已有某国某媒体公司,下令员工不得在任何新媒体平台上,发表个人色彩过于强烈的意见,以保持中立。

难以想象,如果同样的规矩也在这里出现,那我可要连部落格也不用写了。(大家都知道我间中也会写写与工作有关的东西……)

嘿,有时上级看不懂中文,也不全然是坏事。

Friday 2 October 2009

我有燥郁症

因为新加坡世姐刘依(王敏)Ris Low,我学了一个新的英文医学名词——Bipolar Disorder。
中文就是燥郁症,也叫两极情绪违常。

这位世姐在夺冠后就负面新闻不断,先是Youtube上载她受访的影片,被揶揄英语超烂、思维空洞,之后更被发现曾在青少年时期偷盗信用卡,被判处缓刑监视,维她在参加选美时却没有据实告诉选美主办单位,在踢爆后企图亡羊补牢,宣称自己以前是燥郁症才犯下偷盗罪行,期间出现前言不对后语、谎话连篇的情况,最终被迫放弃后冠。(关于她的新闻、事件,随便google一下就可以找到,我偷懒就不link了)

我的脾气很不好,经常会出现不耐烦的感觉。
会不会其实就是燥郁症?

不过郁倒不会,比较多的是燥。或者干脆就论定是狂躁症算了。
很多人做了一些反常的行为,被踢爆之后,往往会以一些病症来作为借口。
最常见的应该是神经失常。有一些重邢罪犯,甚至因为证明了自己神经有问题,而逃过牢狱惩罚,因为法律有一个“漏洞”:不知者不罪。

犯罪倒是不用,日常生活中发下脾气,就说是燥郁症发作,迫使其他人接受、无可奈何,就已经够力了。
最好是交个精神专科医生死党朋友,如虎添翼。
哈哈,讲到自己都觉得idea不错。
当然啦,可以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发脾气,发完无须负责、道歉、内疚,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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