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July 2020

Ghosts of War:大反转出乎意料



有些电影单是片名就已点破题,
比如马德法克Samuel L. Jackson主演的《Snakes on a Plane》,
直接开宗明义告诉你故事发生在飞机上,
而且飞机上有蛇,
完全没有要制造悬念。

《Ghosts of War》也是这个路线,
看片名就知道是与战争有关的灵异恐怖片。
如此坦荡荡做法,
好处是喜欢这类题材的观众会要看,
不喜欢就可以避免浪费宝贵光阴。

当然也有例外,有些超明显片名反而是用来误导观众。
(内有预告片)

#GhostsofWar
#战争幽灵
#战争中的鬼故事




Friday 24 July 2020

为何还存在名校或热门学校,不应该是所有学校都是好学校吗?



我国贫富悬殊现象一直存在,反映在教育上,也是如此。

目前全国12所自主学校,每月学费介于250新元至450新元,新加坡体育学校每月学费更高达475元至675元之间。

此外,还有介于20元至50元的每月杂费,圣约瑟书院的每月杂费更高达50元至100元。
换句话说,孩子要就读自主学校(中学),家长每年要准备掏个三、五千元学费出来。

相比下,政府中学每月学费为5元,杂费最多20元;自治中学每月学费介于3元至18元,杂费约10元。

差太多了。

尽管如此,家长哪怕自己更辛苦地赚钱省钱过日子,也依然前仆后继地希望把孩子送进几乎可称为“贵族学校”的自主学校,为的,就是这些自主学校的名气,以及它们只收学业成绩名列前茅学生的保证,以及随之而来的地位象征。

至于成绩好,但家境不好的孩子,抱歉了,只有安分地念家里可负担得起的政府中学。
家境真的不好的,倒是可以申请助学金或奖学金,最可怜的莫过于夹心层,既不符合助学金申请资格,要每年挤出多几千块钱又要命,结果不是忍痛报读政府中学,就是硬硬送入自主学校后,每天在经济压力下过活。

自主学校的存在本身就不平等

《联合早报》日前一篇《不让经济能力阻碍入学,热门中学通过奖学金等扩大收生源》,就对此现象做了报道。

文章中的“热门中学”,就是上述提及的自主学校,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名校”,为了“政治正确”,而含蓄地称为热门中学(本文以下皆以“名校”称之)。

受访的名校发言人,包括莱佛士书院、南洋女子中学校、华侨中学、英华学校(自主)和公教中学,都宣称学校毫无保留地支持广纳各背景学生,包括邻里小学毕业的学生,进入他们所属的名校就读。
因此,除了提供奖学金,名校也定期举办活动、分享会、学习营,让家长更有信心学校可以为他们提供足够协助。

李显龙总理在国会曾提及,有家长担心孩子无法融入富裕学生的圈子(他以莱佛士书院为例),而选择不为孩子报读,因而强调我国学校必须保持开放,不要成为自我延续的封闭圈子。

教育部也声称,一直致力于确保我国教育制度具备包容性,能让各背景和能力的学生发挥所长,同时也确保学校收生保持开放。
好了,官方的说法,大家都清楚了。
一贯的“我们一定会讲求公平公正平等”的调调,也屡见不鲜,并且在意料之内。

但事实呢?
打从教育部确立了自主学校制度,就已经开始了不公平教育政策。

每年学费相差好几千元,中学起跑点上,就先分出阶级。
有教无类,根本只是个假象。
即使政府、教育部、名校本身再怎么不承认,也无法掩盖这些名校就是穷人读不起,或者夹心层要算盘算尽才考虑读得起的贵族学校。
而且,还间接或直接地在贵族学校和成绩排名榜前的学校之间,画上了眼睛再不好,都会看得清清楚楚的等号。

如今再来强调要名校采取更开放态度,推出更多花样来“辅助”读不起的学生,说实在的,根本就是先制造了大问题,再来尝试改善问题的本末倒置做法。
就像政府不断提高税收和生活费用,再来给你补贴,是一样的。

名校的老师教学比较厉害?

为什么人人都争相报读名校?
为什么名校的成绩会比较好?

是名校的老师比较厉害?
但我国的教师,都须经过教育部认可,修读过教育学院的相应课程之后才能执教,那,为什么会出现偏差?

也有说因为自主学校有权聘请非教育部认证过的教师,师资来源更广泛,如果是这样,那就更可笑了,那岂不表示教育学院毕业的教师,反而是素质比较差的吗?

当然,不限于教师,任何行业里,都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
但我们假设教师群里,可以分成表现较好和较不好(其实不用假设啦,一定会这样分的),如果“较好”的老师都集中在名校,而相对表现比较一般的老师,则平均被分配到政府中学,这样不平等的情况,又该作何解释?
这是教育部须要处理的问题。

收生截分点是另一关键

教师素质以外,名校之所以“高人一等”,另一关键则在于收生。
我们都知道,小学离校考试的总分底限,目前是用来衡量一所中学的好坏标准。
尽管教育部一直呼吁去除学校排名,但各中学报读截分点(cut-off point)一直存在的话,排名现象根本就不会消失。
而且很明显的,这个非正式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永远是那几所名校。

名校截分点越高,就会接受成绩越好的学生;而成绩好的学生越报读名校,就会让名校的截分点居高不下。
这是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并不重要,可以肯定的是,它一定是恶性循环(你要说是良性就随你)。

要解决这个分布不均的问题不难,只要名校愿意下调他们的收生截分点。
问题是,他们肯吗?

当然,教育部也可以介入,比如从明年起,教育部就规定所有有附属小学的中学,得保留两成学额给非附属学校的学生,以落实学校必须开放收生的政策。
那,不如要名校也保留两成学额,给截分点不达标但差距在20%以内的学生如何?
这样,不是更能体现均等教育制度的精神?

其实,说到底,是政府一直强调“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的理念造成的思想偏差。
如果“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那为何还有名校,或媒体报道的“热门学校”的分别和存在?
如果“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那名校根本就无须搞这么多名堂,来显示他们有教无类,可以广纳各阶层背景的学生,因为“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啊,那学生就读哪间学校,又有什么关系?


稿于 May 2018

Tuesday 21 July 2020

Altered Carbon:赛博庞克玩长名,第一季比较好看




360年后的未来世界,
人类可将意识下载到Stacks,
植入到不同Sleeves的后颈脊椎骨中,
就能一直活下去。
只有破坏Stacks,才会真正死亡。

赛博庞克网剧《Altered Carbon》两季共18集,
各有完整故事架构。

(内有两季预告片)

#AlteredCarbon
#副本
#碳变




Monday 20 July 2020

新龙门客栈:重温一样好看



之前跟网友聊起以前的港产武侠电影,
后来有了mood,
重温了这部由李惠民导演、徐老怪监制编剧、程小东武指,
1992年上映的《新龙门客栈》。

除了主演梁家辉、林青霞、张曼玉,
还可以看到演大反派曹公公的“叶问”甄子丹;
“我全都要”的“鳌拜”徐锦江;
《倩女幽魂2》里的大蜈蚣国师刘洵,
以及吴启华等等。

以前的武打场面很多都借位,
用镜头捕捉翻腾跳跃,
再后制兵器碰撞声,
制造出激烈打斗的效果,
虽明知是假的,
但就是看得很爽。
最后一战中的“庖丁解牛”设计,
前所未有,
成为本片最难忘一幕。
那个时代的武侠片好好看,
可惜,
现在没有了。

#新龙门客栈
#NewDragonInn



Sunday 19 July 2020

三夫:粗糙 + 粗俗 + 低俗



因为看到某人评论,所以去找了出来看。
昨晚看了一半睡着,今天硬是看完了另一半。(这个硬没有那个意思……
看完后第一个感觉:我TMD看了什么啊?
这是得奖电影?

只能说,这是我所看过隐喻得最粗糙、最粗俗、最cheap的一部片子。
真的觉得用这样的手法来表达对时局的不满毫无意义。
有艺术性?
算了吧。

这是另一部我看了之后,完全不想再提及的片子。
不是它揪心,而是因为它噁心。
对,噁心。
看过这部片子之后,我完全对陈果改观,绝对不会再要看他拍的任何片子。

第一次写观后感写到这么笃懒。
第一次写观后感但完全不想讨论片子。
是的,就这样。

And btw,连海报都像极那种cheap到死的A片。

#三夫
#Threehusbands

写于2019-10-29

Saturday 18 July 2020

假离婚为了什么?还不是公积金惹的祸



英文网站Mothership本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新加坡夫妇同意离婚,以购买多一间政府组屋来出租》。《新明日报》昨晚也刊登了类似新闻,讲述一对夫妇为了多买一间组屋出租,办理“假离婚”后再过上“同居”生活的新闻。

离婚:这样一人就能拥一间组屋

内容如下:
一对新加坡夫妇结婚时购买了政府组屋,当时用的是老公的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
老公今年50几了,没多久就到可提取公积金余款的法定年龄,但他达不到公积金局设定的最低存款或退休存款要求,无法取出半毛钱。
老婆虽然比较年轻,但即使到了可提取公积金存款的年龄,也无法达到最低存款要求。

为此,他们决定离婚——当然,只是字面上。
老婆因此得以在单身新加坡公民计划下,购买另一间政府组屋,还因为是单身新加坡公民二度申请,可获得住屋津贴。
她使用了原本被“冻结”的公积金,来付买房子所需的钱。

至于两人原本联名购买的组屋,离婚后成了老公作为单身人士的住屋。
由于已满足了建屋局定下的五年最低居住年限,老公将房子租了出去,然后搬到老婆新买的组屋居住。
自此,两人成了包租公包租婆,每月固定多了数千元租金收入。

另类退休计划

他们这么做,有违例吗?有好处吗?

两人正式离婚,所以目前都已恢复单身。
老公在单身住屋计划下,得以继续保有原来的组屋,而老婆符合购买另一间政府组屋的资格。

在本地现有法律下,单身男女同居不合法,也不犯法。
他们人到中年,已婚只是一种身份罢了,只要遗嘱立好,是不是法定夫妻已不重要。

达不到最低存款要求,他们两人的公积金永远也拿不出来,要等到65岁公积金局才会将存款按月分发给他们。
假设他们一个人在公积金户头的退休存款是$100,000,按15年分发,每个月可领取约$555,两个人加起来也才千多元。

但依照他们目前的做法,两人各自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其中一间租出去,保守估计每月可收$2,500租金,反而可以让他们过着不会捉襟见肘的退休生活。

钱拿不出来

这样一篇离经叛道的超越常理报道出街,虽然至今仍不清楚内容是否属实,但很自然地引来网民各种反应。
有人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退休计划,也有人说:“请告诉我这是假新闻”。
言下之意,包括许多其他网民持有的相同意见,就是如果这是真实发生在本地的事件,合法夫妻须要走法律漏洞,以离婚来获得更写意的退休生活,那也实在是太悲哀了。

说来说去,依然是这个让新加坡公民又爱又恨的公积金制度惹的祸。

本地国民老龄化是不争的事实,退休人士激增所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他们所需要过生活的退休金够不够,如果不够就会有麻烦。

所以强制人民储蓄的公积金制度,花样越来越多,规则也越来越严苛,最受到批评的,莫过于“最低存款”(Minimum Sum)的制定,以及它年年疯狂提升的底限——其幅度之高,很多人的薪水增幅根本完全赶不上。

前年,“最低存款”计划已被另外三种计划所取代:
基本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
全额存款(Full Retirement Sum)
超额存款(Enhanced Retirement Sum)
再加上公积金局制定的强制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搞得人民越来越乱。
最后只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到了55岁,钱越来越难拿出来,或者可以拿出来的钱越来越少。

政府该致力控制通膨

公积金制度好或不好,真的不好定论,对花钱不手软,或者月光族来说,这种强制储蓄很多时候还真救了不少这一族人,尤其是让他们得以在想买房子的时候,有能力付房贷——大家都知道我国房子有多贵。

至于到了退休年龄后,才按月发放一定的存款数目,也确保了退休人士每月都有钱可用。

但是,对很懂得理财和投资的人来说,却会觉得被公积金局锁死的钱,让他们少了赚更多的机会或拖慢了致富脚步。
搞不好,被锁住的公积金,要是能一早用来买份退休保险,以后所得还比较高。

最大关键,也是最为国人诟病的,当然就是:公积金是我们辛苦赚取的血汗钱,本来就属于我们的,政府凭什么不让我们自由使用我们自己的钱?

辛劳工作一辈子,好不容易退休后,想好好花一下血汗钱,享受一下,结果政府却不给你花,这道理,说不通啊。

人民多年来一直质问政府,政府要人民相信政府,为何倒过来却不相信人民能管理好自己的钱?
政府未雨绸缪没有错,但杞人忧天就值得商榷。
可惜政府一直以来,都对人民这方面的不满置若罔闻,还变本加厉地把公积金退休存款底限越提越高。

政府解释说,最低存款每年调高,是配合通货膨胀率和持续提高的生活水准来计算的。
可是政府您别忘了,是谁导致通货膨胀和高生活水准的呢?

或许,政府应该花多点时间精神,去控制通膨比较对吧?
而不是亡羊补牢式地消极性不断抬高公积金最低存款来配合通膨。

我们要有选择

其实我们要的很简单,就是至少,给我们一个选择的机会。
我们不是民主制度国家吗?
为什么公积金制度却这么的不民主,完全强制?

《联合早报》去年一篇题为《填补及转移公积金,总人次三年增加50%》的报道提到,某云姓会计师将她公积金普通户头里“仍有许多”的存款转入退休户头,以赚取更高利息,退休后就可领取更高额的每月入息。

换句话说,是有国人相信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喜欢、愿意、高兴把钱继续留在公积金户头里的。
而三年增加了50%填补及转移公积金的总人次,也显示了有人认可了制度,因为把现款用来填补公积金,可享有扣税优惠。

就像投票吧,有人喜欢投给A党,有人觉得B党比较可靠,这是各花入各眼的问题,但起码大家有投票,有选择的机会和权利。

如果要提出勉强称为两全其美的方法,我会建议,公积金局可以继续强制锁住雇主缴交的那一部分公积金(目前是雇员月薪的17%),但雇员缴交的部分(目前是月薪的20%),则允许公积金会员在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全数领回。

如此,既有达到强制储蓄以保障退休生活的目的,也可让人民有更多机会用到自己赚的钱。


稿于 May 2018

Thursday 16 July 2020

The Old Guard:影后不死身,别当爽片看



上一部漫改超级英雄电影《Bloodshot》,
已经把不死身这个很普遍的超英异能玩烂。

这次Netflix推出這部线上电影《The Old Guard》又是同样的梗,
还有什么作为?

找来影后Chalize Theron担纲,
有否增加看头?

网上评论似乎贬多于褒,
但个人觉得OK,
相比菜油那部,
我会把票投给影后领军这部。

(内有预告片)

#TheOldGuard
#不死军团
#永生守卫




Wednesday 15 July 2020

Greyhound:汤影帝自编自演战争英雄独角戏



海战电影《Greyhound》改编自小说《The Good Shepherd》,
Tom Hanks自编自演。
他之前在《Captain Phillips》的船长和《Sully:Miracle on the Hudson》的机长深入民心,
也难怪这部戏单看海报会让人产生似曾相似之感。

(内有预告片)

#Greyhound
#灰猎犬号
#怒海战舰
#雷霆战舰猎犬号




Monday 13 July 2020

Yummy:大胸变小,天理不容,比利时恶趣味丧尸片



如果你看戏很重视逻辑及合理性,
无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本片你最好跳过,
要不然你只会边看边妈妈声不停。

但如果你可以接受恶趣味,
还嗜血,
越恶心越开心(天啊好变态),
那这部比利时丧尸电影《Yummy》,
搞不好就能让你好好满足一下暗藏心里的黑暗面。

(内有预告片)

#Yummy
#美味




Thursday 9 July 2020

乜代宗师:导演和观众一起认清事实



这本来就是黄子华的拿手好戏,
毕竟他就是靠酸生活时事现象的栋笃笑闻名。

不过个人脱口秀与电影虽同为表演艺术,
始终还是存在极大异同。

《乜代宗师》有没有像他的栋笃笑这么成功,
看过电影的观众大概都心里有数。

(文内有预告片及电影主题曲《上善若水》MV)

#乜代宗师
#TheGrandGrandmaster





Wednesday 8 July 2020

Force of Nature:梅叔老矣,尚能饭否?



有些明星,
就是会有明星效应。

尤其是曾经红透半边天,
颜值实力兼具的国际巨星。

即使年华老去,
但领略过他当年精彩的观众,
依旧会继续买单。

说的是Mel Gibson。
新作《Force of Nature》虽然不是以男一姿态登场,
但这部影片要看的是谁,
大家心知肚明。

(文内有预告片)

#ForceofNature
#自然之力
#MelGibson




Monday 6 July 2020

侵入者:因为宋智孝,所以有看头



《Running Man》女神宋智孝,联同《极恶对决》/《恶人传》里的重案组刑警金武烈,主演韩国悬疑惊悚片《侵入者》/《惡 · 迴家》/《詭妹》,前不久上映后备受瞩目。

宋智孝一改过去银幕好好形象,突破性演出更是影片一大卖点。

观后感全文 (文内有预告片)

#侵入者
#惡迴家
#詭妹




Saturday 4 July 2020

华文已死




日前看到《联合早报 · 交流站》某君撰写的《关于(华文)教育的一些改进建议》,乘兴拜读,可惜读完败兴。

先略提一下该文章写者背景,他在文中声称于1970年代末开始在教育部工作,并于1990年代初进入(华文)课程组,直到退休,期间“参与了数次华文课程的检讨与修订工作”。

华文教学在本地很特殊

我们都知道,学校课程内容需要与时并进,所以每隔几年教育部就会进行修订,规模可大可小。
对此,他认为,“每次的华文课程检讨都有其特殊性与必要性,随之产生的几套教科书也各有特色与改进之处。整体上,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有所提振,但程度却未见提高”。

华文课程检讨当然有其必要性,我也不反对“特殊性”的存在,在一个华人居多,却以英文英语进行日常作业和沟通的国家,作为既要符合实用性,又要照顾到文化传承的语文教学,与其他科目比较,确实是很特殊的。
至于华文教科书方面,“各有特色”肯定是见仁见智,是否有做到“改进”,则更加难以定论。

课文设计忽略学生成熟度

犹记得曾经执教过中三华文,某天翻开课本,循着课文讲述仙女引导百姓向善的故事。
我教学比较采取开放式,与学生之间少了“我是师,你是生”的权威性距离,因此学生比较敢于表达或倾述他们的内心感受。
当时就有一名学生在我讲完课文之后,举手说道:“老师,哪里会有仙女的啦。”

话一说完,其他同学也跟着“起哄”,纷纷表示此类课文与现实生活相距太远,而且有把他们当作小孩来哄的感觉。
我当时嘴上解释,那只是一种表现手法,该关注的是故事背后所带出来的价值观,实则,内心根本说服不了自己去肯定那是适合中三学生的课文。

还有那课文插图,线条粗糙简单及卡通化的程度,真的是低估15岁少年少女的视觉要求。
当然你可以说插图只是辅助,重点还是课文,但既然都要“插”进课本了,为什么不做/画得更适合该年龄层的学生?
差强人意的成品,只会让人(包括当时的我)置疑课本编写者及批准者的态度。

中三学生不是小孩子了拜托,课程组的官员到底是关在教育部的象牙塔里闭门造书,还是有真正去了解,他们所编写的课本的对象的智慧成长度和时下想法?
仙女,给出了上述问题的明确答案。

程度没提高是一个谜

该文作者也提到,“整体上,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有所提振,但程度却未见提高”,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提振了?
这是要通过怎样的调查才能得出结果,我非常有兴趣知道,又或者作者所依据的数据源自何处,也是相当令人好奇的。

至于兴趣提振,程度却未见提高,这么矛盾的现象,到底是为什么,绝对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几乎都可以说是我国华文教育的症结所在,可惜,作者对此关键性问题,仅是一语带过。

讲来讲去还是因为实用性

作者紧接着说:“今日,国际局势明显变化,中国的崛起有目共睹,华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又是这种华文实用性的调调,如果连教育部的华文课程发展官员,都不以华人应该因为华文是种族的根而一定要掌握,而仅是因为有利于往后与强国沟通为理由来学习华文,也难怪国家的华文水平一直居低不起。

本地洋派华语歌手向洋,因在《中国新歌声》勇夺亚军而声名大噪,他载誉归来后公开表示,如果求学时有把华文念好,他在比赛时就可以表现得更好,并呼吁莘莘学子要学好华文。
此语一出,让广大民众赞不绝口,只差没给他当推广华文大使。

但试想,如果不是因为参加华语歌唱比赛胜出,如果不是因为华语乐坛是他迈向事业成功的管道,向洋会“重视”华文华语吗?
如果他参加的是《American Idol》或《Britain’s Got Talent》,他还会后悔没学好华文吗?
说穿了,华文不过是他目前歌唱事业的工具罢了。

就承认我们的双语教育不成功

教育部长(高等教育及技能)王乙康日前出席世界晋江青年莱佛士论坛时,说“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太平盛世,美国、中国都发展得很好,印度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度,东南亚国家也在蓬勃发展。
世界的经济中心正向亚洲转移,这是一个充满了机遇的时代。年轻一代可以借助新加坡多元文化的有利环境,掌握多种语言。”

同样的,学习语文,掌握语文,依然与“有利”脱不了关系。

王乙康还说,“如今每个人都掌握英语和自己的母语,也应该掌握多种语言,充分发挥新加坡人跨文化的能力”。
但部长先生,我放眼望去,尽是一片只讲英语,母语却一块块甚至讲不出来的人海,您是何来每个人都“掌握”了英语和母语之说啊?
如果连教育部长也不愿意面对现实,承认我们的双语教育并不成功,而对症下药地改进,那我们也只能继续活在建国总理所说“双语教育是最成功的教育政策”的美梦中了。

教书就教书,得什么奖?

作者也提及“全国杰出华文教师奖”,认为应该增加得奖名额。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华文教师,在乎得不得奖;我更希望的,是所有华文教师,都不以得奖为执教目标或目的。

教书,是为了得奖吗?
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要颁这个奖?
是为了肯定华文教师?
如果华文教师根本不在乎得不得奖,那以奖项来肯定,又能发挥什么成效?

看起来像是自问自答又自相矛盾的问题,似乎没有答案。
还记得,某一届的杰出华文老师得奖名单出炉后,引起业界哗然,因为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名字,一个华文教师奖,差点变成“只是一场游戏”的教育界红星大奖。

广告界盛传,有些广告制作人和广告公司,会专门为了参加比赛,而制作只为了会得奖的作品。
希望我们的华文教师,不会有一天也出现特别针对得奖条件而设计教案的情况。

办比赛有助于提高水平吗?

至于作者最后提到的诸如“华文大比拼”之类的比赛,也只是为整个不利于华文学习的大环境,添加一点小涟漪,或许因为比赛有人参加,就制造了“学习华文的兴趣有所提振”的假象,但整体华文水平没有提升,恰恰是对这些比赛的举办施以最无情的嘲笑。

十年前,历史悠久的“全国讲华语运动”委员会请来了本地广告才女林少芬掌舵,史无前例举办了全国性的“华文?谁怕谁!”比赛,一连几个月的网上测试,吸引国人踊跃参与,直至最后更在电视台举行大决赛,还有本地主持一哥郭亮和多方位媒体人杨君伟一同举唛加持。
八频道播映后据说收视率还不错,比赛的成功传为佳话,隔年委员会食髓知味,又办了一次。但当时的盛况,如今谁还记得?
结果,我国的华文水平有提高吗?

比赛不是不能办,但只怕因为不停办比赛,反而向学生灌输了错误的学习华文观念。
无论是“我学好华文,才能赢得比赛”,还是“我要赢比赛,所以要学好华文”,都不会是我们乐于见到的学习华文心态。

在动笔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正传简讯给一名半辈子都在从事华文教学的工作者,当他知道我的意图后,只回传了四个字:“华文已死”。


稿于 April 2018

Wednesday 1 July 2020

刑罚制定无法令人信服?法律应定时修正



新加坡是法治社会,司法对待犯法者从不苟且,也因为严刑峻法杀一儆百的策略奏效,我国在全球社会安全指数上,多年来名列前茅,人民也因此受惠。

可是,对于好些罪案的判定,法庭的判决却让人置疑,忍不住要问,伤害人的罪刑,什么变轻了?

恶行获轻判难以服众

前天媒体报道,一名22岁男子骑电动踏板车载著妻子,在行人走道上行驶,迎面撞倒一名七岁男童。
被控上法庭后,法官判男子罚款$1500,充公销毁其电动踏板车。

撞伤了小孩,只被判罚款$1500,已经让人觉得轻判,更扯的是,据报道男童当时与父亲及父亲朋友三人,见到被告骑车而来时,已经靠向左边让路,但被告见到情况,不仅没有减速,反而猛踩油门加速,结果男童不小心踏向右边后遭撞倒。
媒体报道男童父亲叙述,当时被告还大骂男童“你干嘛挡住我的路!”,男童父亲欲与被告理论,被告却向他恶意挥拳,男童父亲因此报警。

被告见势不对企图离开,被男童父亲朋友抓住,最后交给警方。
对于被告恶行,相信明眼人都能够很清楚地分辨,但法官显然不以为然,法官虽然判定被告罪成,却是“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罪”。
看到前方有行人(而且还是小孩)后反而加速,肇事后还骂人挥拳,如此行为,到底哪一点像是“疏忽”?
就算构不成“蓄意伤人罪”,至少也该判定比“疏忽伤人”更严重的“鲁莽行为伤人罪”吧?

法官还基于被告是初犯,而且男童“伤势不算严重”(男童右脸颊淤青、左手受伤,事发后因受惊吓呕吐了三次),所以“轻”判被告罚款$1500。
受害者伤势严不严重,究竟如何判定,是由法官依据医药报告主观认定吗?

虽然“初犯”是给予首次犯罪者警告性的“特赦”,但也该视乎情况而定,以被告穷凶恶极的反应,似乎并不值得法官将“初犯”也列为下判的考量因素。
按照法官的逻辑,难道是要等到被告再次、三次、四次撞到人严重受伤后,再予以重判?
我国警方曾经在各个组屋楼下布告栏张贴海报,宣扬对犯罪要“预防胜于治疗”,这样的倡导,为何与司法(或者只是这位法官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其实在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下,被告原本面对的刑罚可高达罚款$2500或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最后只被轻判不痛不痒的罚款$1500,也难怪报道出街后,网民一面倒为受害者叫屈。

两条人命值多少?

上述事件中,“伤势不算严重”成了法官不重判的依据之一,但在类似的公路或交通刑事事件中,即使发生人命伤亡,所判罪刑也未必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重,或者说,民众看到罪刑后,会产生“原来人命这么不值钱”的疑虑。

也是前天的报道,去年3月在武吉知马高速公路发生致命车祸,当时下雨,八名电单车骑士停在路肩穿雨衣,遭一辆失控货车猛撞,酿成两死六伤。
货车司机是因为没控制好货车,突然转左驶向路肩,更在惊慌失措下,误踩油门连环撞倒所有电单车骑士。

被告从原本面对的鲁莽驾驶罪,改为疏忽驾驶罪,被判坐牢12周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是的,虽然是疏忽,不是有意,但,毕竟是两条人命,这样的刑罚,会不会太轻?

死亡后续谁来杠?

另一起发生在2015年3月,29岁张姓董事长兼酒吧老板凌晨醉驾,撞倒因车子死火而在路旁等候的59岁德士司机。
德士司机昏迷八个月后逝世,被告也是被控疏忽驾驶,加上醉驾,仅被判坐牢四个月、罚款$4000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老实说,我国生活水平这么高,几千块的罚款,真的很难让犯案者有被罚的感觉)

令人心酸的是,死者是单亲家庭,儿子和女儿要永远承受突然失去父亲的痛。
死者生前白天当房地产经纪,晚上开德士,才辛苦养大一对儿女,死者不在之后,家里失去经济支柱,儿女不仅要变卖四房式组屋,改住三房组屋,儿子也得放弃念大学的机会,服完兵役后就得开始工作。
这种对死者家人造成的一辈子伤害,又岂是坐牢仅四个月、罚款区区4000元就能抵消的?
更何况被告还是醉驾,根本不是疏忽,而是明知不准酒后开车还开车。

人命伤亡不是刑罚依据

我国法律都需要经过国会通过,才能成立或进行修改,至于以什么依据来决定各类刑罚,小市民并不清楚。
人命伤亡的程度,当然是其中一项考量,但平衡点未必如我们所想。
众所周知,在我国贩毒,无论轻重,直接就是面对死刑,没情可讲,但是贩毒其实并不直接或马上导致他人死亡。
破坏公物包括涂鸦,可能面对与谋杀、强奸、非礼等重罪相等的鞭刑(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麦克菲的例子),但破坏公物连人命伤亡都不涉及。

当然,我不是说以上刑罚过重,而是如果上述罪行可以被判定死刑或鞭刑,那何以致命车祸刑罚程度,反而这么不成比例?

法律有疏漏就须补遗

我国司法存不存在漏洞或缺陷,其实从闹得满城风雨的城市丰收失信案,已经确认。
康希等人因为我国法律列明只有“专业代理人”才能构成“严重失信罪”,而逃过一劫,只被判处较轻的“一般失信罪”,更因为“一般失信罪”中只有员工才面对最高15年监禁,而公司董事、慈善团体主要官员若涉及同类罪刑,只须面对最高七年监禁。
最终康希只被判三年半监禁。

裁决一出,不仅维持高庭原判的最高法院五司都认为,这方面的法律有必要进行修正,连总检察署和政府包括部长也都同意,这个“疏漏”需要“补遗”。

所以,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致命事件,相关法律是不是也该是时候补一补了?

法律是否存在主观决定因素?

前面提过,各类罪刑的刑罚都有其上限和下限,正如本文开头提及的电动踏板车撞伤男童事件,被告被罚$1500,与他面对最高刑罚的$2500或监禁六个月或两者兼施,存在很大距离。
这会不会也是现有司法中,存在著的一个主观判断的“纰漏”?

从康希事件来看,尽管因为法律所限,只能判定康希等人“一般失信罪”,但该罪刑可面对最高七年监禁,如果连总检察署和政府都认为,康希等人总共失信5060万教会公款是极度严重的罪行,那为何最终康希只被判所面对最高罪刑的一半,即坐牢三年半,而不是七年?

我们须要支持民主精神,也须要给予现有司法一定程度的肯定,但世界上是没有所谓完全、绝对“神圣不可侵犯”的司法的。
当我们意识到问题可能出现的时候,就不应该自找理由去逃避或是盲目维护,面对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稿于 April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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