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1 December 2010

不做没好处的事

同事在写一篇两性特稿,需要找两性关系专家,请她指点一二。
经他人推荐,找了一位据说经验还算丰富的专家。同事阐明情由,专家起初不予理会,同事三顾茅芦,专家勉为其难回答:“帮你不是不行,但这会耗掉我很多与客户沟通的时间,那我有什么好处?”

同事有点错愕,毕竟这么单刀直入索取好处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尤其当我们是抱着向她这个专家讨教,而她的指导也将会让广大读者受益的“行善精神”。我们以为,日行一善,对这些专家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但既然对方划下道儿来,我们也只好见招拆招,同事于是解释说当然会清楚列明专家的大号,加上询问电话号码,欢迎有需要的读者拨电,希望间接能让专家生意小兴隆一下。
专家听了没反应,也没了下文。同事着实催了几次,过了好几天,专家才传来简讯:“近来身体不适,无法做这事了。”

要用到生病做理由,我们也不好意思说它是借口。不过从对方之前的“索求”来看,说不是因为我们“进贡”的礼数达不到要求而拒绝,你信吗?

做这行,无论时尚、美容、特稿、生活,经常都需要找“路人”来亮相。可能是鞋子收了一百双的鞋子发烧友、长途恋爱了三十三次的败犬女王、比美容大王还多贴士的平民美容达人、同时进行十八种副业的打工皇帝等等。
但最叫我们纳闷的是,越来越多准受访者一听说是邀他/她上杂志,就会开口问:有没有酬劳?

只要一回说是义务帮忙,对方几乎都会显露失望之情,连基本的掩饰都懒得做。有的会权衡轻重,觉得上杂志有助于提高他/她的人气而答应;有的则考虑之后,认为这种白干的事儿不如不干而婉拒。

当这种趋势日益增加,还真的不禁要怀疑,这些人是不是台湾综艺节目看多了,以为真的有“上通告,拿通告费”这回事?
还是乐神麦克杰逊、球神麦克乔丹的事迹看多了,真的以为“肖像权”这码事连路人甲乙丙丁都可以随便行使来自爽一下?

当开口讨“通告费”的人都理直气壮认为有必要补偿他/她付出的时间,以及计算这段时间内他/她损失的收入,我们是不是也应该问一下:现代都市人都活得这么计较,难道不累吗?

于《晚报 - 网咖》12 December 2010

5 comments:

夏娃 said...

很多小明星上杂志报章也是没钱拿的咯,嘿嘿~

如果帮忙写个文章做个采访就有钱拿,我应该拿不少了lolx

tonfucius said...

夏娃:是啊,明星访问没钱拿的,不过也有例外,我就知道某国际知名华人影星在受邀拍杂志封面时,会要求酬劳~~
我们当然是没答应,最多就拉倒,毕竟此风不可长~~

阿花 said...

如果全部人都要,酱你们的杂志社不是teng zap lap?
不过hor,现在的都市人(多数)都是很现实的啦。乡下人也可能会很现实……
还是那个人怕露面?见不得光?
如果那个人看到你的post,他会怎样呢?
反省?依然自我地活下去?

Jamie Wong said...

太过现实了吧。现在的人啊。

tonfucius said...

花小姐:或许也是人生在世,生命苦短,所以更加斤斤计较,都希望有生之年,有什么好处就尽情捞~~
哈哈,我觉得她看到的话会老羞成怒,然后杯葛我的杂志~~

Jamie:是啊,很可悲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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