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7 September 2007

奶粉、面包、炸鸡和GST的错

GST已经起了三个月,大家又是一如既往地事前声声埋怨,事后逆来顺受。本来现在再拿出来说,也觉得过时,但是其无远弗届的影响,确实干扰到我,不说心里又不舒服。
就说日前去买婴儿奶粉,熟悉的店家善意提醒:“收到消息,铁定又要起价了,这次是10%,要就赶紧买,我把存货都让给你。”我愕然,从半年前政府宣布GST会起价至今,这个婴儿奶粉价格断断续续竟然起了三、四次!而且每回起的价格肯定超过2%。当然,商家是绝不会承认他们是因为GST起价,起价的原因多着呢,随便说是成本提高,就足以让所有消费者、消费者协会、消费税特别委员会闭嘴,也莫奈商家何,加上政府频频宣布我国经济上扬,有关当局又一直借助媒体宣布全国食品价格波动不大,还不让商家一边偷笑,一边谢谢政府给予名正言顺起价的机会?
我曾经在《我报》提过,类似婴儿食品用品之类,应该归类为必需品,也应该赦免GST。后来这个问题在新传媒制作的《民生论坛》电视节目中再次提出,林瑞生部长的回答是:太难划分。对于这个答案,我是相当失望的,因为有必要的话,就有必要去做,哪管难度有多高?新加坡选区这么高难度的划分(又单选区,又4人、5人、6人集选区),政府都做得这么好,必需品的划分真的有这么难吗?我以为是不欲为,非不可为,或难为。
不过现在看来,划不划分也已无所谓,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要起价,我会有千百个理由,何必单靠GST如此引人注目?而且婴儿奶粉咧,我起得再高,你还是得买啊!
几天前,发现常买来当早餐的B牌白面包,从最初推出的$1.30,几年来一直没变动,到今年GST提高时,起了五分(也是超过2%),然后又在最近突然又起了一毛钱。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我想已经无须多加解释。
还有月前去吃快餐LJS,叫了一客最常点的双鸡块套餐。套餐端出来时,看到鸡块的体积,我差点跌倒--竟然小到与酱料包一样!(有图为证)我当然不会视若无睹,当场就“质问”柜台服务员。服务员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皮笑肉不笑回说:“是啊,就是这个size,你有问题可以向我们的鸡块仓库处查询。”看吧,谁说一定要起价?价格可以不变,还可以美其名“承担消费税”,但是提供的产品偷工减料,省回的成本肯定不只2%。所以别再说什么食品价格稳定之类的话了。商家难道还不懂得变通?
当然,这一切,你可以说都是国家经济好转的必然现象,(包括最近刚宣布通货膨胀率起到12年来最高,是不是应该关注一下?不然什么国家发给人民的经济配套都显得“缩水”了)但我还是相信,一切“罪魁祸首”,仍然是始作俑者的GST。
黄和栋

于《我报》October 2007(此为原稿,报上所登经编辑小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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