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5 March 2009

死性不改

真的很难忍住不说。
从来没有看过有人可以在自己犯错后,还理直气壮地大大声辩解,甚至指责别人才是害她犯错的罪魁祸首。
我想到不知道是谁先开始说的这么一句话:当你伸手指指着别人兴师问罪时,你拳头的另外四只手指正指着自己。
Ok啦,这个说话其实有点lame,起码一个正常人在伸出食指指别人时,大概只有另三只手指指着自己,拇指是不可能硬拗过来指自己的(不信你试试看)。
不过我现在却很想用这个lame的说法来讲我要讲的这个人。

没有酱的时间、能力,就不要假厉害做酱多做不了的事。
搏什么呢?名垂千古,还是流芳百世?
我觉得是个人的虚荣心吧。
结果你不只害自己,还害你周围的人也为了你而疲于奔命;为了你看不到自己有限的能力,看不到自己时间管理能力零蛋,而跟你一起受指责。

做人不可以自量一点吗?

你知道你做不了、做不好的事,其他的人就得帮你收拾残局吗?
别人只看到你的光鲜,看到你的成功。你有没有想过你差不多就是踏着遍地尸骸来插上胜利旗帜的?

从很久以前就一直不断重复的恶习,从来没有看到有任何改变。
而且还变本加厉。
昨天听到有人说你像脱了缰的野马,就一直跑一直跑,抓都抓不住。
我说,野马是抬举你了,你根本是一头蛮牛,横冲直撞,害己害人。

今时不同往日了。还不明白吗?
用点脑吧,多想想别人吧。
看不到自己的话,再多的祷告、忏悔,也是徒然。

~~纯属牢骚~~

11 comments:

june said...

cool down 1st!!

Carenlie said...

哎哟~
我也是遇到酱的人~
被气到惯了~~~

阿花 said...

很好.不开心就是要发泄出来(这也是部落格的功能).变成碎碎念的阿伯也没关系(opps...我没有别的意思).回家拿着枕头大力压着自己的脸然后拼命大喊.huh~爽完~
gambadeimaz!^^

tonfucius said...

June:我已经很cool了~~起码部落格以外的人都不知道我在peh chek-ing~~呵呵

Carenlie:那你如何宣泄?

阿花:哗,你干脆叫我躲在厕所了哭算了~~ :p

阿花 said...

你喜欢的话也没问题啊.我是觉得你的枕头会有你身上的味道,抱着它大喊会觉得比较舒服.如果你觉得在厕所可以找到你身上的味道而想在那儿大喊或大哭也没问题啊(你身上的味道真的和厕所的味道一样吗?).
加油哦.^^

cling said...

你知道嗎?當初開始迷上你的部落格,就是因為可以從你的文字中找到很多共鳴,特別是讀完你罵人的文章後,會有一種爽的感覺!:)

tonfucius said...

cling:呵呵,谢谢你的共鸣~~

不过我其实不很喜欢骂人,不管是现实中还是部落格里~~

通常要逼到我骂,就是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了,换句话说,那个被我骂的人就是超级无敌贱——起码在我骂的那个事件上~~

相比之下,我比较喜欢骂现象~~

骂人怎么说都是不好的啦~~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做到视若无睹、心平气和~~

可能吗?

cling said...

:)可以像你做到這麼坦然公開在部落格批評、罵人和罵事是不容易的,自問我就做不到(至少文筆先要繼續深造)

我也不喜歡罵人,但是偏偏對著有些人和事,真的是佛都有火,姑息養奸似乎歪曲了真理良心!

我也努力朝向视若无睹、心平气和面對萬事萬人的境界,後來發現當你已經不在乎的時候,反而會感覺比較好,但這種哀莫大於心死的心態不懂是否正確?

tonfucius said...

cling:说的没错~~
什么都不在乎,似乎也不是人生应该有的态度~~
我也相信一个没有脾气的人,是写不出精彩的文字的~~

Bell Ng said...

我加了翻译,再看再看 :P

btw, 这种人实在遇得太多,和他多说反而显得浪费力气,漠视就好。

tonfucius said...

Bell's:重点是,根本连说的机会都没有~~哑子吃黄连~~

虽然说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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